9月28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驰介绍了交通运输促投资、稳增长有关工作情况,并与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侯振兴、部公路局副局长周荣峰、部水运局副局长郭青松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对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给予定向金融政策支持,适当降低融资成本;第四季度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降低20%。
周荣峰表示,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落实,迅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落实方案,部署各地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减免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费率更新、复核验证和集成部署等相关工作,确保新费率可按时启用。
此次通行费减免的车辆范围是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货车;收费公路范围是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减免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结束。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次减免是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全国收费公路统一对货车通行费再减免10%。其中,开放式收费公路以货车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由于其通行费用是由ETC门架实时写入用户的通行卡或ETC设备中,所以以货车通过ETC门架的时间为准。请货车司机朋友注意。此外,通行费减免后的收费规则是,MTC(人工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电子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全力推动通行费减免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充分研判减免费期间公路网货车流量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拥堵缓行的路段,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堵保畅,保障公路交通物流畅通,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群众生产生活。
郭青松表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研究拟于近日发文,于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督促港航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降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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