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锁城 厦门海事局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5月31日上午,厦门市近海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受海上浓雾影响,厦门海事局陆续发布雾航管制信息:0430时,厦门港九节礁以外大部水域能见距不足1000米,暂停所有船舶进出港,港内航行正常;0650时,港内部分水域能见距不足1000米,厦门到浯屿、海上游客运航线停航;0700时,港内部分水域能见距不足500米,厦漳客运航线停航。
厦门沿海是太平洋多雾区之一,浓雾天气频繁。影响厦门港及附近海域的雾多为平流雾,12月—4月为雾季。近期,厦门受冷暖空气交替影响,雾天、大风天气多发,交替出现相互影响,对于当前厦门港航企业复工复产、船舶航行安全和民众海上出行产生较大的影响。
能见度不良可能导致船舶偏航、搁浅、碰撞、触礁的事故发生,直接威胁到生命财产的安全。雾是导致海上能见度不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雾使能见度降低,使航标效能减弱甚至失去作用,而且能改变雾笛的传播距离和方向,直接影响船舶航行和海上作业的安全。
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当海上能见距因雾、霾、雨等影响不足1000米时,厦门海域货运船舶、施工船舶、国际邮轮、两岸直航客滚船及厦门至金门、厦门至浯屿和从事海上旅游的客运船舶等应及时停航;能见距不足700米时,从事厦门至漳州港、邮轮中心至鼓浪屿、嵩屿至鼓浪屿、鹭江道第一码头至嵩屿(鼓浪屿)、大嶝至小嶝等航线的客运(客渡)船舶及其他旅游航线船舶应及时停航;当鹭江水道能见距不足350米时,鹭江道至鼓浪屿轮渡航线的客运船舶应及时停航。
对船舶而言,海上行船遇到浓雾,应听从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组织和指挥,就近选择合适的锚地或可供锚泊的水域抛锚等待雾航管制的解除,并正确显示号灯号型,鸣放声号,加强值班瞭望,观察周围船舶动态,积极使用甚高频(VHF)无线电话播报自身船舶动态,做好应急措施,防止走锚、碰撞、搁浅等事故发生。
0910时起,厦门港海上能见度逐渐转好,海上交通陆续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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