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摇篮,流经我国11个省级行政区,长江水滋养着土地,哺育着人民,是我们的母亲河。船舶载运剧毒化学品和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长江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将会对水域环境和水生生态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PART 01 创建背景
为落实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2021年3月1日,全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开启了全面依法保护长江的新阶段。明确规定在长江流域全面禁运剧毒化学品和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浦东海事局辖区所在港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一直以来是上海港最为繁忙的港口之一,有大量危险货物在浦东海事局辖区进出,每年集装箱吞吐量2000万余标箱,其中也包含有不少禁运品。2021年前三季度,浦东海事局政务中心共办理危险货物审批32.3万件次,超过了上海港危险货物运输的半壁江山,更是创下单日最高审批记录2490票。为了从海量的货物中识别出为禁运品,保护长江不受伤害,浦东海事局政务中心探索总结出了“长江禁运危化品拦截四步工作法”,对危险品申报开展100%全面核实,对发现禁运品实施闭环管理。
PART 02 四步工作法
每一票危险货物都需要经过审批才能进出港,在每天一千七百余票的货物中如何快速地筛选出其中隐藏的禁运品是守住“长江东大门”的关键。“长江禁运危化品拦截四步工作法”主要分为四个步骤:锁定目标、判明性质、跟踪动态、诚信管理。
锁定目标:
全面检查:所有申报的危险品均使用品名与CAS号检索《内河禁运化学品目录》。
重点关注:剧毒品弹框提示,6.1、2.3类危险货物,以往发现禁运品名。
通过检索,如果申报货物判断为非禁运品,则进入常规审批流程。如果初步判断为疑似禁运品,接下来进入第二步——判明性质。
判明性质:
正本核实:单一物质通过比对相对人提供的MSDS中的CAS号,即可确定是否为禁运品。
报告复核:含禁运成分的混合物是否达到禁运要求需通过GHS等第三方检测报告来确定是否禁运。
调查线索:与申报单位联系调查核实货物情况,核实其运输的是否为所申报的货物,是否知情其为禁运品。
通过此步骤可以确定所申报货物是否为禁运品,如果否,进入常规审批流程。如果是禁运品,接下来进入第三步——跟踪动态。
跟踪动态:
主动跟踪:第一时间将禁运品拦截退回,继续追踪被退回禁运品的动态。
信息反馈:将禁运品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
联动核查:必要时危防中心或现场大队开展现场开箱查验。
通过这三个步骤,可以将禁运品拦截在“长江东大门”之外。
诚信管理:
行政处罚:对于被拦截后依然在长江运输或者上一港在禁运范围的禁运危化品,依据《长江保护法》对申报单位或货主予以行政处罚。
记分管理:对于多次申报有误或申报中存在禁运品的单位,对申报员进行记分管理,规范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效率。
激励机制:对于申报规范的申报员或申报单位,对其进行积分奖励、优先审批、必要时对其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予以审批,形成审批和申报的良性运行的闭环。
PART 03 取得成效
拦截禁运危化品成效明显:
四步法实施以来,浦东海事局一共拦截了28票禁运品(包括敌敌畏、灭多威、氧乐果、马拉硫磷等),记分30人次,现场附件核查130余人次。
下游拦截辐射效应凸显:
下游的有效拦截可倒查其在上游的运输,进而对禁运品在整个长江的运输产生间接打击的效果。
规范了申报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浦东海事局严格按照四步法审批,百分百核查附件,发现问题除了退回,对多次出错的申报单位,要求其到现场进行附件核查和谈话,并对申报员记分,倒逼申报单位提高申报质量,退回重新申报的次数大幅度减少,申报效率大大提高。
经验可复制推广,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长江禁运危化品拦截四步工作法”荣获上海自贸区“三创”大赛二等奖,经验可复制,可在上海局宣传推广,长江沿岸其他海事机构也可相互借鉴学习,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07-04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刘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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