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信达远海航运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 议的董事11名。有效表决票为10票,关联董事刘冲先生回避表决。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 发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航运 物流产业优势,公司以航运金融为依托,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产融 结合,拟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发起设立“航运产业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5亿元。
经审议,审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信达资产及远海信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航运产业基金,有利于促进公司在投资领域的布局以 及战略实施,长期将有助于实现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另外,公司作为 投资者可以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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