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启动2019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
一、回顾中资“方便旗”船回归之路
据有关统计,由于多方面原因,中国国际海运船队中,约50%的船舶在境外(主要是在方便旗国)注册,悬挂外旗经营。这些船舶我们称其为中资“方便旗”船。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发展,针对我国从事国际航行船舶中有相当数量的船舶在境外登记和悬挂外旗营运引发的相关问题,当时的交通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特案免税政策。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这项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2007年6月12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特案免税政策和财政部确定的实施方案,当时的交通部印发《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对回归船舶实行特案免税,鼓励中资外籍国际航运船舶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之后,该政策又分别在2009年、2011年两次延长实施期限,直至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国务院再次批准调整完善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延期至2019年9月1日。
据了解,当时,国务院在批准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同时,要求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就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中资船舶悬挂外旗经营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中资“方便旗”船回归规模
据有关统计,自2007年7月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实施以来,两次延长实施期限,直至2015年12月31日。在该政策实施的8年间,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共审核了10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共计75艘、235.6万载重吨,占符合政策条件可以回国登记船舶载重吨的18.8%;实际回国登记享受政策的船舶共有30艘,约80万载重吨,涉及免税额约4.55亿元。
而自《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2016年8月31日出台至今,已有三批中资“方便旗”船回归,分别是第一批13艘,第二批28艘,第三批5艘,共46艘。
三、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一)2007年,初期对回归船舶作出了船龄、船籍港、经营范围、适用时限等较多限制。
《交通部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
1、船龄范围:
船龄在4—12年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装化学品船等;
船龄在6—18年的散货船、矿砂船等;
船龄在9—20年的集装箱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散装水泥船等。
2、限制回归登记船籍港为上海、天津、大连。
3、限制从事国内运输,原则上回归船舶仍旧从事国际运输。
4、限制时限为两年。
(二)2011年,放宽船舶登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进口单位可选择国内任一船籍港,办理回归船舶登记手续。
(三)2016年,取消船龄限制,取消相关技术要求。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取消了对各类进口船舶的船龄范围限制,也不再要求各类进口船符合旧船舶进口的相关要求。
(四)2017年,回归船舶有条件允许从事国内运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明确享受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船舶转挂五星红旗后兼营国内运输管理问题的通知》:
享受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的船舶,原则上应继续从事国际航运,符合下列情形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可从事国内航运:
(一)国内没有满足所申请的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运力;
(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满足国内航运要求。
(五)2019年,取消回归船舶从事国内运输限制,回归船舶与国内船舶同等待遇。同时优化回归船舶进口勘验、检验等工作流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船舶转挂五星红旗后从事国内水路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
享受税收政策回国登记的船舶,在满足《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5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67号)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从事国内水路运输。
(六)政策有望进一步延续、完善
2019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船舶转挂五星红旗后从事国内水路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该政策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因此,2019年,应该不会是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而是回归船舶大量回归的第一年。
四、回归船舶发展展望
2007年到2019年,12年时间,为了中资“方便旗”船的回归,国务院三次批准延长政策期限,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等其他部门不断优化、完善回归船舶相关政策措施,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船舶登记相关程序,将船舶检验和证书颁发的流程由“串联”改为“并联”,实现一站式办理,大大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
2019年,新的回归船舶政策的实施,将吸引更多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我国五星旗船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我国国际海上运输保障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在服务航运经济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和战略安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备注:名称从中资外籍国际航运船舶变为中资“方便旗”船,有个小问题就是关于香港旗是否属于“方便旗”。经国际运输业工人联合会(ITF)认定,方便旗国家不包括香港旗。还是建议写成中资“方便旗”船(含香港旗)为宜。
说点其他:
船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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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我的航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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