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巴黎备忘录发布2018年滞留复议案件提交期限
近日,巴黎备忘录(Paris MoU)在其网站(https://www.parismou.org/)发布了2018年滞留复议案件提交期限,大意如下:
如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拒绝使用实施检查的港口国的国家申诉程序,但仍希望就滞留决定提出申诉,则应将此类申诉发送给船旗国或认可组织。
船旗国或认可组织可以要求港口国重新考虑其滞留船舶的决定。
如果船旗国或认可组织不同意港口国的调查结果,可向巴黎谅解备忘录秘书处提出复议请求。
2018年的滞留案件应于2019年2月15日之前提交。
附巴黎谅解备忘录滞留复议程序
来源:蓝盾安检工作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admin@xindemarine.com
05-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7-12 来源:SinorigOffshore
01-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6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15 来源:信德海事网
04-19 来源:信德海事网
11-04 来源:禾风物语 Serendipity
05-2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