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锚链柜及锚链管
开口的水密性检查
案例分析
本期导读
锚链柜,是指位于锚机后下方专门用于堆放锚链的舱室,艏部锚链柜应尽可能设在防撞舱壁之前,但也可设置在防撞壁之后。由于锚链的重量很大,会影响到船的重心高度,因此应尽可能将锚链舱设在较低的位置为宜,这一点对于中小型船舶尤为重要。下文结合FSC检查案例,简要探讨船舶锚设备、锚链管及锚链柜开口的水密性要求等相关知识。
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10日,大连新港海事处两名安检员对辖区油船S轮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锚链舱位于干舷甲板之上艏楼内,船员为了方便检查锚链状况,将其出入口盖人为拆除,不满足风雨密延伸至露天甲板的要求(如下图所示),执法人员开出缺陷要求船方开航前纠正。
公约法规及分析
船舶锚设备简介<<<<
锚设备通常位于船首部位,由锚、锚链、锚链筒、起锚机械及附属设备组成(如上图所示)。锚的作用是产生抓驻力。锚链的作用为连接锚和船体,传递锚产生的抓驻力,卧底链因摩擦产生抓驻力。锚链孔(筒)是锚链进出以及收藏锚干的孔道、直径约为链径的10倍。由甲板链孔、舷边链孔和筒体三部分组成。筒体内设有冲水装置,用于在起锚时冲洗锚和锚链。制链器是设置在锚机和锚链筒之间,固定锚链,防止锚链滑出,将锚和锚链产生的抓力直接传递至船体,以减轻锚机负荷,保护锚机,航行时承受锚的重力和惯性力。锚机是船上用于收放锚与锚链的机械。锚链管直径约为链径的7-8倍,上口设有防水盖板。锚链舱是存放锚链的舱室。弃链器用于在紧急情况下使锚链末端迅速与船体脱开的装置,一般设置在人员易于到达的地方。
公约及法规要求<<<<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以下简称“ICLL公约”)公约2003年修正案第22-2条“锚链管和锚链柜”要求:
(1)锚链管和锚链柜向上至露天甲板应为水密。
(2)如果设有出入口,则应用坚固的盖板关闭并用间距紧密的螺栓紧固。
(3)放置锚链的锚链管应装设永久性附装的关闭装置以使浸水减至最少。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和(2020)第3篇第2章第2.14“锚链管和锚链柜”均要求:
2.14.1远海航区船舶的锚链管和锚链柜应水密延伸至露天甲板。若设有出入口,则应用坚固的盖板关闭并用间距紧密的螺栓紧固。
2.14.2其他航区船舶的锚链管和锚链柜应水密延伸至干舷甲板,且若在干舷甲板以下部分之上设有出入口,则应用坚固的盖板关闭并用间距紧密的螺栓紧固。若设有上层建筑,则锚链管和锚链柜至少应自干舷甲板风雨密延伸至露天甲板,且若在该延伸部分之上设有出入口,则应保持风雨密关闭。
ICLL公约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载重线”在具体条款中有不同的规定。其中,ICLL公约2003年修正案增加了“锚链管和锚链柜”条款,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3篇“载重线”也新增了“锚链管和锚链柜”的相关规定,但是,二者的要求并不相同。ICLL公约要求该锚链管应向上水密延伸至露天甲板,而国内法规对国内近海和沿海航行船舶,仅要求锚链管向上水密延伸至干舷甲板,在上层建筑内,锚链管应自干舷甲板风雨密延伸至露天甲板,且若在该延伸部分之上设有出入口,则应保持风雨密关闭。显然公约要求的是“水密”,而国内法规要求的是“风雨密”。
本案例所涉及的船舶为国内近海航行船舶,其锚链管和锚链柜至少应满足自干舷甲板风雨密延伸至露天甲板的要求,如因检查、维护将风雨密关闭装置打开,在结束后应予以及时复位。
思考与建议
1 公约和法规除了对锚链管的水密/风雨密要求有别之外,适用ICLL公约2003年修正案第22-2条的船舶(即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锚链进入锚链管的入口处,应装设永久性附装的关闭装置以使浸水减至最少,同时还要关注该关闭装置的配备和状态以及可操作性。
2 部分船舶在因内贸转外贸而进行的修理和改建过程中,以及在接受法定检验时,忽视了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相关要求的差异,造成了滞留缺陷的产生。对这种内贸传外贸的船舶,验船师应严格按照公约、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检查和检验,遵守职业操守,避免疏忽大意造成检验责任。涉及水密完整性和风雨密完整性的修理和改建,一定要按照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做相关的试验和检查。
3 安检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充分运用专业判断,针对船舶不同的建造年份、船舶尺度和船舶类型,确定适用的公约或法规条款,做到实事求是、循名责实。
4 船员和岸基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熟悉船舶的重要结构、布置、设备的维护标准和保养要求,严格按照公司SMS体系所确定的“船舶和设备维护计划”进行检查、试验、维护和保养。
延伸阅读
船舶锚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1.锚
(1)检查锚卸扣的磨损与变形情况,并注意横销是否松动,进行检查、保养。
(2)注意锚爪是否弯曲,转动是否灵活,角度是否正常,进行检查、保养。
2.锚链
(1)平时轮流使用左、右锚。
(2)注意锚链标记是否清晰,如有脱落应及时补做。
(3)检查转环是否灵活,并适时加油润滑。
3.锚机
(1)经常检查刹车是否良好。
(2)每次使用前加油并试车。蒸汽锚机使用前应排出汽缸积水,直到放水孔喷出蒸汽再试车。
(3)离合器经常加油,保证操作轻便灵活。
(4)注意链轮的轮齿、蜗杆的螺纹等的磨损情况。
4.制链器
摩擦表面经常涂油,其余部位应涂防锈漆,经常检查基座与甲板连接的紧固情况。
5.弃链器
检查手轮保护罩的完好程度,转动部位经常加油。
船舶锚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保养是发现锚设备有无损坏的关键,应至少半年进行一次,并作好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裂纹、结构松动、变形、磨损等。
1.锚
锚最容易受损的部位是锚爪、锚冠、横销和锚卸扣等。锚爪可能发生弯曲和裂纹,助抓突角易磨损,横销易松动,锚卸扣易受磨损和产生裂纹。按要求锚销允许磨损在原直径的10%以内,锚的失重应在原重的20%以内。当发生严重损坏或不符合要求时,应换备锚,并将损坏的锚送厂修理。
2.锚链
(1)磨损检查:锚链磨损的极限为:远洋航区船舶的锚链,磨损后平均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的88%;近海和沿海航区船舶的锚链,磨损后的平均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的85%。无档链环或卸扣,其磨损量超过原直径的8%,则不能再使用。
(2)变形检查:用目视检查或测量检查链环是否弯扭变形。
(3)结构松动检查:连接链环(拆开检查后应先在内吻合处涂上黄油再装复)和卸扣的销子会因铅封脱落而松动,应逐个仔细检查。
(4)裂纹检查:用手锤敲击每个链环以及卸扣,听其声音是否清脆。
锚和锚链应定期除锈油漆。在每次修理检查后,应涂煤焦沥青漆两度,然后再作锚链标记。
3.锚机
应经常检查刹车是否良好,离合器是否轻便灵活,经常加油以保证在良好的润滑环境条件下运转。应特别注意零件各摩擦面的润滑;减速箱内的机油应定期检查更换,以保证其清洁。链轮的轮齿容易磨损,其限度规定为不超过原厚度的10%。若发现有滑链、跳链现象,应及时焊补;固定锚机的紧固螺栓与底座应检查其是否有松动、锈蚀,如有缺陷,应及时修复。锚机底座的蚀耗一般应小于原厚度的25%。除底座外一般应3个月检查一次。
4.附属装置
制链器平时要注意保持活络,经常除锈油漆。锚链筒上下口的口唇易磨损,应经常检查其磨损情况,修船时进行堆焊并磨光。锚链舱在定期检查时,应将锚链全部倒出,进行清洁工作,检查锚链舱排水设备是否正常;对已损坏的木衬垫应进行调换;并对锚链舱进行除锈油漆;检查弃链器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