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3万!船舶离港前这项申报千万别忘了 宁波海事 2022-06-16 16:11

最高罚3万!船舶离港前这项申报千万别忘了

蓝丝带说案

01案件描述

2022年5月,海事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时发现“X”轮于2022年4月29日08:00靠泊宁波大榭招商码头2#泊位进行装卸作业,并于2022年4月29日20:45作业完毕离泊。在离港前该轮未将列有所载危险货物的装载位置清单、舱单或者详细配载图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目前已进行立案调查。

02案件分析

该轮违反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二十三条 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或者B组固体散装货物离港前,应当将列有所载危险货物的装载位置清单、舱单或者详细配载图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将面临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03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http://zwfw.msa.gov.cn)

2按业务,选择危防管理模块。

3找到船载包装危险货物或者B组固体散装货物的清单、舱单或积载图报告,点击在线办理。

4按照要求填写报告内容,并在申请材料栏提交经船舶或船公司盖章确认的“清洁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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