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自动识别系统AIS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是一种应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新型助航系统,常由VHF通信机、GPS定位仪和与船载显示器及传感器等相连接的通信控制器组成,能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
到底如何正确使用AIS,AIS违法行为具体有哪些,船长船员有很多疑惑。让我们来看看以下案例。
案例一
2021年10月08日,海事执法人员对“J”轮(497GT,734KW)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在2021年09月29日2153时至09月30日1813时期间AIS设备未按规定开启,未保持持续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船长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扣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16日,海事执法人员对锚泊的“X”轮(1210GT,852KW)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轮AIS设备处于关闭状态,未按规定开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Q1:为什么要开启 AIS?海事如何发现没有正常显示AIS的船舶?如何监控到的呢?
A:AIS有识别船只、协助追踪目标、简化信息交流和提供其它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等功能,在AIS覆盖区域内,AIS信号能够自动、快捷、全面地对船舶提供有助于避碰的信息,有助船舶航行安全。海事部门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辖区进行电子巡航,对发现恶意关闭AIS等违法违章行为第一时间通知现场海巡艇进行处置,实现精准打击。
Q2:什么船舶要配备AIS呢?
A: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沿海船舶、所有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应配备A级AIS。2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拖船和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应配备A级或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旅游船、游览船以及100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应配备一台A级或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
Q3:船舶要24小时开启AIS吗?在停靠码头期间要开启AIS吗?在修船期间要开启AIS吗?在锚泊期间要开启AIS吗?
A: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规定,“AIS应能够在没有船上人员介入的情况下,自动地和连续地向主管当局和其他船舶提供信息”。因此,船舶在航行、锚泊期间均应当不间断开启AIS,确保其他船舶能正确辨别本船的方位,正确评估避碰风险。在停靠码头期间,船舶也应当保持AIS连续记录。因切换电源等原因导致AIS断电关闭的,应当在恢复电源后立即开启,并在航海日志中注明。
Q4:AIS的设备发生故障,要采取什么措施呢?
AAIS 设备发生故障,出现信号消失等情况的,船方应当及时向抵达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航海日志中记录有关情况。
Q5:新《海安法》生效后,AIS的处罚规定有什么变化吗?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如违反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Q6:什么具体情形是要认定为AIS违法行为呢?
A:AIS 违法行为主要有:
1、未按规定要求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2、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比如,故意关闭AIS设备、套用他船自动识别系统以逃避监管等)
AIS未开启
3、未按照有关规定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
AIS关机记录
4、未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
AIS录入船名错误
Q7:AIS 违法能不能“首违不罚”?
A:不能。未开启AIS影响本船及他船航行安全,不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不在“首违不罚”案由清单内。
Q8:AIS 违法要进行船员违法记分吗?
A: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或者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值班驾驶员记2分。
来源:宁波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