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买卖系列文章之国内船舶交易机构及流程简介 信德海事网 2018-04-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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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买卖系列文章之二手船买卖篇

国内船舶买卖合同作为标的物类型化的一种买卖合同,其无疑应该适用《合同法》总则和有关分则项下的法律规定,但是鉴于船舶买卖行为往往会涉及到物权登记、权利人经营资质许可、政府主管机关的运力审批等诸多关联事项,本文简单介绍国内船舶买卖的交易机构和交易流程,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交易模式和交易机构

就国内船舶买卖交易模式而言,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

模式一:通过政府设立或者备案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进行船舶交易;

模式二:通过完全商业性质的船舶交易经纪人进行船舶交易;

模式三:交易双方直接对接完成交易;

参照《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绝大多数的中国籍船舶的交易行为都应该进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内进行。

截至目前,由交通运输部批准的交易机构如下(三批,17家):

交通运输部2010年8月4日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批准如下船舶交易服务机构:

1.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2.天津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3.天津津海通船舶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天津),4.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舟山),5.宁波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宁波),6.青岛江河海船舶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青岛),7.芜湖市长江船舶交易市场(芜湖);

交通运输部2011年1月27日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批准如下船舶交易服务机构:

8.汕头市江南船舶交易有限公司(汕头),9.重庆航运交易所(重庆),10.温州市银海船舶交易有限公司(温州),11.福建省八方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州),12.厦门船舶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厦门);

交通运输部2011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批准如下船舶交易服务机构:

13.南京市船舶交易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京),14.盐城市中川船舶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盐城),15.巢湖市海天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巢湖),16.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17.海南环岛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洋浦);

二、有关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的业务流程
(一)
上海航运交易所

上海航运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于1996年11月28日成立的我国唯一一家国家级航运交易所,按照其官网所载,其基本的业务流程如下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下同)

除此之外,根据《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如在上海航交所办理船舶交易,并需要开具船款专用发票时,交易双方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若船舶所有权已注销,则提供注销证明(复印件);

2.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适航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船舶交易合同,船舶交接证明(均为原件,需收取);

4.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买卖双方单位登记税号,若交易方为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号;

6.买方向卖方支付船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7.进口船舶还需提供商务部机电办允许进口的批文及海关报关文件;

8.国资船舶需提供出售该轮的批文、船舶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9.其他的合法文件。

(二)
南京航运交易中心

(下设南京市船舶交易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航运交易中心下属的南京市船舶交易市场(南京市船舶交易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011年12月成为交通运输部公布在全国设立的17家船舶交易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范围涵盖:船舶评估、船舶交易鉴证、船舶技术服务、资金托管、提供本港船舶交易一站式服务,免费发布船舶买卖信息、国内航运资讯及船价综合指数等。按照其官网所载,南京航运交易中心的船舶交易流程如下:

所需递交的文件材料如下:

1. 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

2. 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

2.1 买卖双方或单方产权是公司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及公章。如法人无法到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以盖章、签字),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 买卖双方产权是个人的,需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并加以签字。若由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公证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3 共有产权船舶,产权人必须同时到场。若由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公证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 船舶买卖协议;

4. 国资船舶需提交上级主管机关相关批文或股东会决议。

5. 抵押、光租船舶须提供相关解除材料;

6. 对被海事管理机构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应提交解除重点跟踪的证明材料;

7. 确认船舶交易合法性的其他材料。

(三)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隶属宁波舟山港集团,是一家专业为国内外航运业和船东提供船舶交易平台及配套服务的国有服务性企业。按照其网站记载,有关交易流程如下图:

其对于文书资料的要求为:

委托出售新造船所需材料:

1. 船体,轮机,电气说明书或建造规格书

2. 设备清单

3. 总布置图

4. 报价

委托出售二手船舶所需材料:

1. 所有权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 船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 总布图扫描件或复印件

4. 船舶照片

5. 报价

委托买船所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 买船要求(船舶类型、载重吨/TEU/客位、船龄、船级等)

(四)
重庆航运交易所

重庆航运交易所是2010年8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业性航运交易服务机构,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直属副厅级事业法人单位,企业化管理,其官网记载的交易文件要求为:

申请船舶交易鉴证,请提供以下资料:

1. 船舶转让申报表或船舶代理转让申报表原件;

2. 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4.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5. 船舶交易合同原件;

6. 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和法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

7. 委托书原件;

8.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 抵押权人或者租赁人同意船舶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0. 卖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 代开发票申请表原件;

12. 法律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13. 有权机构同意船舶转让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14. 评估报告原件;

15. 其他需要提供的必要资料。

以上我们简单介绍了目前国内船舶的相关交易机构和简要流程,考虑到船舶交易标的较大而且风险较高,在相关交易中,我们建议各方当事人谨慎选择船舶交易人和律师,如需我们的协助,可以与我们联系。 

END

文丨王勇、潘海涛(星瀚海商)

编丨唐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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