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文件实施分委会 (III) 第6次会议于2019年7月1日至5日召开,IMO秘书长林基泽致开幕词,Claudia Grant 女士(牙买加)主持会议。 来自89个成员国、2个IMO准成员、2个联合国和专门机构、10个政府间组织和20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设立三个工作组(WG)和一个起草组(DG), 其分别主管WG1有关海事安全调查报告的分析、WG2有关协调全球港口国监控(PSC)活动和程序的措施、WG3有关按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的调查指南以及按IMO文件实施规则(III 规则)相关文书所规定义务的非详尽清单、和DG 1有关制定关于IMO成员国审计的补充指南。现将会况简要介绍。
一、最终确定有关支持实施的决议草案
向海安委(MSC)和海环委(MEPC)报告的该分委会最终确定了三份关键文书的更新事项,其用以协助IMO文书的实施。该2019年按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的检验指南(Survey Guidelines under the Harmonized System of Survey and Certification, 2019)、2019年按IMO文件实施规则(III 规则)相关文书所规定义务的非详尽清单(2019 Non-exhaustive list of obligations under instruments relevant to the IMO instruments implementation Code (III Code))和 2019年港口国监控程序(Procedures for port State control, 2019)将予转发以供IMO大会在其11月至12月召开的第31届会议上通过。
二、有关IMO成员国审计体系的信息交流指南
信息报告事项已被确定为对首份综合审计概要报告所作分析加以改进的一个关键领域,其分析了2016年期间所作强制审计的审核结果。为帮助改进报告,分委会最终确定了有关成员国信息交流指南的大会决议草案(draft Assembly resolution on Guidance on communication of information by Member States),以提交IMO大会通过。该指南旨在促进成员国遵守属于各种IMO文书的信息交流要求,并协助他们更有效地履行其报告义务。尤其是该指南建议成员国通过确定属于IMO文书的有关信息交流义务来建立报告系统,并在参与实施和执行适用性IMO文书的相关实体之间分配有关责任。分委会请求委员会在其议程中包含关于“制定有关IMO成员国审核体系(IMSAS)的指导以协助实施IMO文件实施规则(III规则 )”的新规定内容。
三、同意了有关授权认可组织经修订的示范协议
继应委员会的要求作进一步审核后,该分委会同意了有关授权代表管理当局行动的认可组织经修订的示范协议 (revised Model Agreement for the authorization of recognized organizations acting on behalf of the Administration),其拟作为海安委-海环委的通函(MSC-MEPC circular)草案颁发。该草案将提交第75届海环会和102届海安会批准。
四、有关从HSSC免除UNSP驳船
该分委会同意了从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里免除有关无人非自航(UNSP)驳船的MARPOL公约附则I、IV和VI的修正案草案,以提交第75届海环会批准。还同意了有关从属于MARPOL公约的检验和认证要求中免除UNSP驳船指南的MEPC.1相关草案,以提交第75届海环会批准。
五、有关协调港口国监控事项
该分委会确定了可能由IMO第8次有关港口国监控谅解备忘录/协议秘书和数据库管理者研讨会(PSCWS 8)处理的潜在性主题事项,其设想于2020年下半年举行。该研讨会可能讨论的事项为:有关年度性PSC报告的深入分析;对作为一个以上PSC体制的成员国复制在其港口的检查信息;有关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GISIS)的问题,包括PSC体制和IMO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以及用以上传已纠正缺陷的设施及其可能的后续行动;在船舶滞留场合可能协调审查程序;可能协调船舶风险概况(Ship Risk Profile)、有关PSC和认可组织(RO)责任的目标要素;有关继分析IMO成员国审核体系(IMSAS)的综合审计概要报告(CASR)后其可能对PSC具有的影响;有关国际劳工组织(ILO)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相关事项的信息更新事宜。分委会审核了收自所有九个区域PSC体制的年度报告,并注意到2017年作了90,308艘次检查,据报告已发生2,583艘次滞留案件。 2017年的总体滞留率为2.86%。
六、有关PSC人员培训手册
分委会同意建议委员会在该IMO文件实施(III)议程中包括为“PSC人员制作有关新参入者培训手册”的新增规定。制定该手册将促进协调的培训方案,以发展港口国监控官员的能力,并促进全球PSC检查程序的协调。
七、有关海上意外事故审核和分析
该分委会考虑了有关27份意外事故调查报告的分析情况。就需要进一步工作确定了三个潜在的安全问题,其有关涉及电梯的致命事故;涉及渔船的碰撞;以及从高处跌落事件。其还同意需要进一步考虑有关安全引航做法的问题。分委会确定了有关船长-引航员交换(master-pilot exchange)短缺方面要有更多信息的需求,其并不仅限于超大型集装箱船;有关船舵、螺旋桨等性能的技术问题;以及商业压力和绩效指标。
分委会提醒成员国提交调查报告,特别是有关很严重的意外事故,以协助更全球性的分析过程施行。目前正在重新制定有关海上意外事故和事件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GISIS)模块的分类。一旦其完成,分委会将继续讨论有关达成全面报告的可能方式,以及用于提高非常严重海上意外事故的报告率并收集意外事故数据以支持趋向分析的战略。分委会还将考虑有关制定一项强有力战略以更广泛地收集和利用意外事故数据的必要性。
八、有关据称港口接收设施不足
该分委会考虑了有关港口接收设施不足所报告96起案件的概要信息,其收自6个船旗国、1个准会员和1个英国领土(territory of the United Kingdom),公布在2018年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GISIS)中(比2017年多21件)。分委会回想起船舶遵守MARPOL公约的排放要求很大程度取决于是否可获用足够的港口接收设施,特别是在MARPOL特殊区域(Special Areas)内,并且MARPOL的每个缔约方需要通知该IMO组织有关声称设施不足的所有案例,其用以传送给相关的港口国。
按IMO成员国审核体系(IMSAS)规定的首份综合审计概要报告(CASR)显示,缺乏提供港口接收设施(尤其按MARPOL附则I、IV和V规定的)是有关MARPOL相关审计结果中反复率最多的案情。就应对此情,该分委会注意到秘书处通过该组织的综合技术合作计划(ITCP)支持发展中国家存有足够的接收设施,以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分委会同意向该组织报告据称接收设施不足的重要性,特别是按照海环委(MEPC)通过的IMO行动计划来推进IMO努力减少船上海洋塑料垃圾造成的污染。 对声称港口接收设施不足报告的调查将促进确定有关塑料废物交付和处理的主题事项。
九、下一届会议将考虑有关CASR和IUU捕鱼问题
除了继续其有关意外事故、港口国监控(PSC)以及检验和发证的工作外,该分委会预计在其下届会议上将详细考虑有关第二次综合审计概要报告(CASR)的分析和第4次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 IMO有关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管制的(IUU)捕鱼和相关事项特设工作组联合会议(Fourth session of the Joint FAO/ILO/IMO Ad Hoc Working Group on 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IUU) Fishing and Related Matters)的结果。该第4次会议继召开有关渔船安全和IUU捕鱼的部长级会议之后将于2019年10月在西班牙托雷莫利诺斯(Torremolinos, Spain)举行。
信德海事网专栏作者:刘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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