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临近,海上渔业活动进入传统旺季。渔港码头船来船往,发动机的轰鸣与装卸作业的嘈杂声此起彼伏,无数渔船满载而归,又载着新的期待驶向远方。然而,在这一片繁荣忙碌的背后,潜藏着令人忧心的安全隐患——每年此时,商船与渔船在航路交汇区频繁相遇,海上交通状况复杂多变,商渔船碰撞事故进入高发期。
值得警惕的是,在海上航行过程中,部分渔船因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存在“抢船头”的行为。翻阅过往的商渔船碰撞事故记录,渔船“抢船头”正是导致许多悲剧发生的重要诱因。这种行为看似能抢占先机,节省航行时间,实则像一根漂浮在海面的商渔船碰撞事故“导火索”,其背后的危害远比想象中更严重。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聊聊“抢船头”那些事儿。
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1日1645时,商船“M”轮装载32600吨甲醇在我国南海水域,与渔船“F”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F”轮船首舷墙凹陷约3米长,中部开裂约1.2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万元,属一般等级(小)事故。
事故调查发现,渔船“F”轮作为交叉相遇中的让路船,未及早地采取大幅度的让路行动,从直航船船尾驶过,反而存在意图“抢船头”的行为,造成了两船会遇紧迫局面,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本起事故中,渔船“F”轮的过失大于商船“M”轮,渔船“F”轮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这样的事故绝非偶然,每一起商渔船碰撞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酿成难以估量的悲剧。因此,认清“抢船头”的致命危害,吃透海上避碰的“保命规则”,是每一位出海人员必须牢记的安全准则!
那么,到底什么是“抢船头”?
01第一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船舶穿越航道不得妨碍航道内船舶的正常航行,不得抢越他船船艏。”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在航道内“抢船头”的危险行为,旨在保障航道内船舶航行的秩序与安全。
航道是海上交通的“主干道”,船舶往来频繁,可航水域空间有限,通航环境复杂。当渔船贸然“抢船头”时,航道内的航行船舶因船速惯性、水流影响,往往难以及时应对,极易引发碰撞事故。因此,渔船应杜绝在航道内“抢船头”。若确需穿越航道,必须提前密切观察周边船舶动态,在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以直角或大角度快速通过,尽量缩短穿越时间,切不可心存侥幸贸然抢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还规定“在安全作业区、港外锚地范围内,禁止从事养殖、种植、捕捞以及其他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因此,渔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主动避让安全作业区与港外锚地,在合法划定的捕捞区域内规范作业,避免因盲目追逐渔汛而闯入禁行区域。
02第二种情况
得先说说海上航行规则。船舶在海上航行,就像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一样,也有着严格的航行规则体系——《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它全面涵盖了船舶航行过程中的诸多关键环节以及在各种情形下船舶应采取的避让行动等方面。我国于1980年加入该公约,商船和渔船都应该严格遵守此“交规”。
“抢船头”行为可以泛指指未履行避碰规则中规定的让路船义务,强行横越他船前方的危险行为。其中,交叉相遇局面最为常见和典型。但需注意,在对遇局面、追越局面等其他场景中,违背避碰规则横越船首的行为,同样属于“抢船头”范畴。
规则看着可能有点绕,别慌!咱们化身“海上交通小课堂”,用大家最熟悉的聊天方式,来解答那些让人头大的问题,保证让一看就懂~
Q什么是交叉相遇局面?
A: 互见中,当两艘机动船交叉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有他船在本船右舷的船舶应给他船让路,如当时环境许可,还应避免横越他船的前方。切记,如果你船与来船处于交叉相遇局面,来船在你船右舷,那么你船就是让路船啦。除了交叉相遇局面,还有对遇和追越局面。下图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Q怎么判断存在碰撞危险?
A: 常用的方法有两种:罗经方位法和雷达标绘法。通过视觉或雷达直接观测来船的罗经方位,要是方位一直没明显变化,那大概率有碰撞危险。用雷达标绘的话,算算两船最近会遇距离和时间,要是距离小于安全值,危险就来了。另外,还可利用AIS、VHF无线电话沟通等设备辅助判断。要是拿不准有没有危险,就先假定有,赶紧采取避让措施!
Q我是渔船,每次都要过大船船尾吗?
A: 不一定哦。关键是看规则里你是不是交叉相遇局面中的“让路船”。要是你是让路船,就得及早采取大幅度的行动,宽裕地让清他船(即早、大、宽、清)。要是你是直航船,在形成紧迫局面前,就保持原来的航向和速度,观察来船的避让措施和效果。正常情况下,让路船都会主动让路,从你船尾过去的。
Q我是直航船,等让路船让我,倒不如我左转让他更快,行吗?
A: 不行哦。根据《避碰规则》第十七条直航船的行动,在交叉相遇的局面下,要是对方在你船左边,你作为直航船,如当时环境许可,不应对在本船左舷的船采取向左转向,以免造成碰撞危险。要知道,不少商渔船碰撞事故里,都有直航船贸然左转、违背规则的情况,这一点必须格外注意规避!
Q我是直航船,让路船一直不让我,我该怎么办?
A: 不要慌,交叉相遇局面中,要是发现让路船显然未按规则采取避让行动,直航船可独自采取操纵行动,以避免碰撞。要是离得太近,光靠对方让已经来不及了,那你就得赶紧采取最管用的办法避碰,别犹豫!但千万切记,不要本船左舷的船采取向左转向!
Q
我是让路船,但我稍微加点速就能过了,行吗?
A:这可不行!这样太危险,不可以。交叉相遇局面中,让路船的核心任务是“早、大、宽、清”,尝试加速过直航船船头的行为就是“抢船头”的行为啦,是非常危险的!此时应该主动转向,早让宽让,这样才能确保在安全距离外让开,更靠谱!
Q我是让路船,但还远着呢,能不能开近一点再看?
A: 不行哦。交叉相遇局面中,让路船应尽可能及早采取避让行动,不能等到距离很近时再做判断。万一距离太近,想躲都来不及,很容易出事的。
Q我是让路船,但我没想“抢船头”啊,可看到对方的时候已经很近了。
A: 这样太危险,不可以。规则要求所有船随时都得仔细瞭望。你作为交叉相遇局面中的让路船,到了跟前才发现对方,早已错过最佳让路时机了。就算没打算“抢船头”,也因为没看好周围情况,让局面变危险了。赶紧采取最有效的办法避碰,以后可得记住:一定得好好瞭望,早发现早让路!
Q那如果是对遇或追越局面呢?怎么避让?
A: 1.互见中,当后船从他船正横后大于22.5度的某一方向赶上他船时,就是追越局面,后船即追越船,应给被追越船让路。
2.互见中,当两艘机动船在相反的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就是对遇局面啦,各应向右转向,从而各从他船的左舷驶过。
怎么样?通过上面的解答,“抢船头”的知识点,是不是都弄明白啦?需要强调的是,规定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避免“抢船头”等危险行为,不仅仅是渔船的责任,货船也同样需要严格遵守。
相较于渔船,商船往往配备更为先进的助航设备,拥有更开阔的瞭望视野,在中国沿海复杂的通航环境下,多船交汇的情形屡见不鲜,有时仅靠避碰规则往往难以明确避让责任。部分使用网具等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渔船,依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属于“从事捕鱼的船舶”,受作业性质限制难以主动避让他船。因此,货船应当充分履行航行安全责任和避让义务,在航行过程中时刻保持正规值班与瞭望,主动、及时地采取宽裕的避让措施,唯有如此,方能共同维护海上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END
供稿:漳州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