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压载水管理集中大检查之二
压载水合规不求人,CIC检查必备避坑指南!
作者:周民敬 船长- V.SHIPS SHANGHAI
I. 执行摘要
2025年度,由巴黎和东京备忘录组织(Paris & Tokyo MoUs)联合发起的压载水管理(BWM)集中检查活动(CIC),对于全球船舶而言,是一场至关重要的合规性考验。本次检查的核心目的在于核查船舶是否全面且有效地满足《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的强制性要求,这一核查结果直接关联到船舶的全球运营效率以及规避潜在滞留风险的能力。以往单纯追求“纸面合规”的时代已然终结;港口国监督(PSC)的重点已清晰地转向可验证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持续性的操作合规性。
本指南意在为全球船舶提供一份全面的行动手册,通过对CIC官方问卷中的各个问题进行详细剖析,深入探究其背后的合规要求、操作细节以及常见缺陷。本指南重点聚焦的关键领域涵盖:确保所有与压载水管理相关的文件(例如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以及压载水记录簿)具备有效性、完整性和即时可用性;验证船上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的型式认可、实际运行效能以及维护状况;确保船员对BWMS的操作、维护、应急程序(尤其是应对挑战性水质(CWQ)的程序)拥有深入的实践认知和执行能力。通过对这些核心要素进行全面筹备并持续关注,船舶能够有效降低在港口国监督(PSC)检查中被查出缺陷的风险,进而保障船舶的顺利运营以及公司的良好声誉。
II. 2025年度压载水管理集中检查活动(CIC)介绍
CIC的检查概述
2025年度压载水管理集中检查活动(CIC)是一项由巴黎和东京备忘录组织联合发起的重要全球性举措,旨在确保船舶全面遵守《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的规定。
1、目的:此次行动旨在确定船舶是否符合BWM公约所规定的压载水管理强制性要求,并促进该公约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2、范围:为确定船舶是否符合公约要求,在检查期间将对以下七个关键方面进行核实:
● 持有符合BWM公约的适当证书;
● 持有经批准并保持更新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
● 船员对BWMP实施的熟悉情况;
● 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审批及其操作状况;
● 压载水记录簿(BWRB)的记录情况;
● 压载水沉积物管理;
● 有效的豁免(如有)。
3、期限:此次检查活动将从2025年9月1日开始,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在活动期间,每艘船仅接受一次CIC检查。
III. CIC问卷项目和合规要求的详细分析
本章节将围绕巴黎和东京备忘录组织所发布的官方集中检查项目(CIC)问卷,针对每个问题展开详尽剖析,深入探究其背后的合规要求、检查要点、特别提示以及可能引发缺陷的常见问题。掌握这十个核心问题是顺利通过检查的关键所在。
Table: 2025年度压载水管理集中检查活动(CIC)问卷
注:若带“*”标记的问题回答为“否”,船舶可能被考虑滞留。
1. 船上是否持有有效的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E-2)
核心要求:所有适用《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的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均须持有有效的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此证书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认可组织(RO)在船舶完成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后予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五年,且需通过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进行签注。
详细检查要点:
确认船舶持有有效的《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正本。
确认该证书的年度/中间签注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特别提醒:
自2024年9月8日起,所有适用船舶的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上必须明确标注符合D - 2标准。D - 1标准仅可作为应急措施在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中予以提及。
对于2022年6月1日及之后安装的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船舶上必须备有调试测试报告及相关证书。
对于设有永久性密封压载舱的船舶,需妥善保存认可组织(RO)出具的相关声明文件。
4. 避坑指南:
IBWMC的“有效性”不仅指其未过期,更关键的是其签注的有效性。年度或中间检验超出时间窗口将直接导致证书失效,这是PSC检查中一个直接且严重的缺陷。
证书的有效性与其所依据的文件和设备状态紧密相关。如果BWMP未更新、BWMS型式认可失效,或BWMS被发现不可操作而未按规定报告,即使证书本身未过期,其签发基础也已动摇,PSC官员有权质疑其有效性。这是一种“纸面合规”与“实际运行”脱节的典型缺陷。
船舶管理人员必须向船长和船员强调,“有效”意味着船舶持续遵守支撑证书签发的所有条件和要求。这需要持续的警惕、定期的内部审核以及对所有支持性BWM文件和设备的积极管理。
2. 船上是否持有经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B-1)
核心要求:每艘船舶都必须在船上携带并实施一份经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RO批准的、针对本船特定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BWMP必须以船舶的工作语言编写,如果该语言不是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则必须附带其中一种语言的翻译。
2. 详细检查要点:
确认船上持有由主管机关或RO批准的BWMP。
确认BWMP以船舶工作语言编写,并按要求提供翻译件。
3.特别提醒:
BWMP须针对每艘船定制。原始批准版本须由RO认可,船上携带的翻译版本则无需再次认可。
D-1置换标准可作为应急措施纳入BWMP,但并非强制要求。
对于有在压载水舱中临时储存处理过的污水和/或灰水需求的船舶,其操作程序应在BWMP中有明确规定。
4. 避坑指南:
“经批准”是BWMP合法性的基础。PSC官员会核实BWMP封面或相关页面是否有主管机关或RO的批准印章和签字。一份未经批准的BWMP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等同于没有BWMP,这是一个可导致滞留的严重缺陷。
BWMP必须是“船用特定”的。计划中的图纸、泵送速率、压载舱容量等技术参数必须与船舶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任何不一致,例如压载水容量与IBWMC上记录的不符,都会被视为缺陷。
语言要求是强制性的。如果船舶的工作语言非国际通用语言,却未能提供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的翻译版本,将妨碍PSC检查,并构成一项明确的违规行为。
3. BWMP是否已及时更新,以反映公约要求的压载水管理适用规定?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B-1)
核心要求:BWMP是一份动态文件,必须根据船舶运营的任何变化、设备更新或相关法规修正案进行及时更新,并重新获得批准。关键的更新触发点包括IMO发布的最新决议和通函。
2. 详细检查要点:
确认BWMP中清晰描述了压载水置换程序(作为应急措施)和处理系统(D-2标准)的操作。
确认BWMP已根据最新法规进行了更新。特别关注是否纳入了应对挑战性水质(CWQ)的程序(基于MEPC.387(81)决议),以及是否引用了最新格式的压载水记录簿(基于MEPC.369(80)决议和BWM.2/Circ.80/Rev.1通函)。(可参考作者的2025压载水管理集中大检查之一:BWRB记录详解指南)
3. 特别提醒:
将应对挑战性水质的临时指南(MEPC.387(81))纳入BWMP并非强制性要求,但如果选择纳入,则必须遵照执行。强烈建议将其纳入,因为这能向PSC展示船舶已为复杂操作做好了准备。
不更新BWMP以反映新的BWRB格式是一个高频缺陷。2025年2月1日之后,仍使用旧版记录簿格式的船舶将面临明确的违规指控。
4. 避坑指南:
“经批准且最新的”BWMP并非静态存档文件;它是一份活生生的操作手册,必须准确反映船舶的当前配置、运营实际以及所有最新的法规变更。几年前批准的BWMP,如果未后续修订以纳入MEPC.387(81)等新要求,很可能被PSC视为过时且不合规。
未能持续更新和重新批准计划,特别是在重大设备变更或发布新的IMO/船旗国指南后,将使其不合规,并成为PSC缺陷的主要目标。这种对持续更新的忽视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缺陷。
船舶管理层必须建立一个健全且积极的系统,定期审查、修订和重新批准所有船舶的BWMP。该系统不仅应在重大改装时启动,还应在发布新的IMO决议、通函和船旗国特定指南时启动,以确保BWMP在PSC眼中仍然是真正“最新”且可操作的文件。
4. 高级船员和船员是否熟悉其在执行BWMP中的职责?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B-6)
核心要求:高级和普通船员应熟知其在实施本船压载水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并应熟知与其职责相应的船舶BWMP内容。BWMP中必须指定一名负责确保计划正确实施的高级船员。
2. 详细检查要点:
确认已指定一名高级船员负责执行BWMP,且该高级船员与BWMP中列明的人员一致。
通过访谈确认相关高级船员和船员熟悉船舶的泵系布置、BWMS操作、安全程序、记录要求以及发现警报时的故障排除流程。
确认高级船员能够找到并解释控制和监控设备的记录,如BWMS数据日志。
3. 避坑指南:
船员的熟悉程度是合规性的基石,远超理论知识。它要求对特定船上BWMS的实际操作、日常维护、故障排除以及在挑战性水质条件下的应对措施有深入的实践理解。缺乏这种操作熟练度是PSC检查中发现缺陷的常见根源。
PSC官员通常会通过直接提问和要求现场演示来评估船员的熟悉程度。例如,他们可能会问:“请向我展示如何启动一次压载水处理操作”、“如果系统出现‘低UV强度’警报,你的第一步是什么?”或“请解释一下你们在遇到浑浊港口水域时的应对程序”。船员的回答如果犹豫、不准确或与BWMP不符,将被视为重大缺陷。
无法提供船员培训和熟悉度的客观证据本身就是一项缺陷。船上应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熟悉度检查表和演习记录,以证明船员已接受充分的培训。
5. 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是否已由主管机关/认可组织(如适用)批准?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D-3 or BWMS Code)
1.核心要求:船上安装的任何BWMS都必须由主管机关根据IMO的BWMS规则(MEPC.300(72))或之前的G8导则进行型式认可。船舶必须保存BWMS的型式认可证书(TAC)副本。
2. 详细检查要点:
● 核查船上是否持有BWMS的型式认可证书(TAC)副本。
● 确认TAC与船上安装的BWMS型号、版本完全一致。
● 若BWMS根据BWMS规则批准,需核查TAC是否符合该规则附件第7部分的要求。
● 核查船上是否持有BWMS关键测量组件(如传感器)的有效校准证书。
3. 避坑指南:
● 船上仅仅物理存在BWMS是不够的;其合法性和运行有效性完全取决于船上是否存在有效且已签署的型式认可证书(TAC)。PSC检查中常见的一个缺陷是,BWMS虽然已安装,但船舶缺乏正确、已签署的TAC。
● 系统的型式认可状态与其操作和维护直接挂钩。只有当系统始终严格按照制造商批准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手册(OMSM)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其型式认可才持续有效。任何偏离OMSM的操作或维护行为,都可能在PSC看来使型式认可失效。确定OMSM手册在船,船员熟悉并按此操作维护。
● 对于使用活性物质的BWMS,还需要获得IMO的额外批准(G9程序)。PSC官员可能会核查相关的批准文件,以确保系统不会对环境或人员造成不合理风险。
6. BWMS是否可操作?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D-2 or BWMS Code Section 4)
1.核心要求:BWMS及其所有相关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随时启动并按设计要求运行,以确保船舶能够持续符合D-2排放标准。
2. 详细检查要点:
● 检查BWMS及相关设备(如过滤器、泵、紫外线灯管、电解单元、反冲洗设备)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确认处理流程按操作手册要求完全功能正常,高级船员和船员遵守相关的安全程序。
● 核对压载水记录簿(BWRB)与船上控制设备(包括BWMS的自我监控装置,如警报和数据日志)的记录是否一致。
● 确认BWMS未被旁路。若因挑战性水质而旁路,需确认其操作符合MEPC.387(81)决议的要求。
3. 特别提醒:
在本次CIC期间,BWM公约仍处于经验积累阶段EBP。因此,不得仅因船舶压载水取样结果超过D-2标准而滞留。但前提是:BWMS已获认可、正确安装、妥善维护、按规操作且工作正常,并且在出现故障时已及时通知港口国。
4. 避坑指南:
● “可操作”意味着系统能够持续满足D-2排放标准,并且在任何无法运行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报告协议并采取适当的缓解措施。未能确保系统可操作性或未能及时报告故障是PSC滞留的直接原因。
● PSC官员将通过检查系统日志、警报记录、维护记录、船员访谈以及可能进行的压载水取样分析来验证BWMS是否正常运行。BWMS或其任何关键部件失效(如UV灯管损坏、传感器失灵、化学品缺失)都将被视为“不可操作”。
● 如果系统被发现不可操作,而船公司和船长未能及时通知认可组织(RO)和船旗国,这将构成严重违规。这种不报告的行为表明公司缺乏透明度和对合规性的承诺,往往比设备故障本身更严重。
● EBP并非“免死金牌”。它旨在保护那些尽职尽责但系统仍无法在极端条件下达标的船舶,而不是为操作疏忽、维护不当或故意不报告故障的船舶提供借口。如果船员无法证明系统已按要求操作和维护,EBP的保护将不适用。
7. 压载水是否按照BWMP进行管理?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B-1)
1.核心要求:船上所有的压载水操作,从计划到执行再到记录,都必须严格遵守经批准的BWMP中规定的程序。
2. 详细检查要点:
● 确认被指定的高级船员和船员按照BWMP中规定的职责履行义务。
● 确认船上的压载水管理操作(包括压载、卸载、循环、应急措施等)符合BWMP的要求。
● 核对BWMS的报警/操作日志与BWRB的内容是否一致,以验证操作的真实性。
3. 避坑指南:
● 这个问题是对船舶将文件化程序(BWMP)与实际日常操作无缝结合能力的整体评估。PSC官员通常会通过交叉核对船舶文件(BWMP)、记录的操作(BWRB)与船员的实际操作(通过访谈或演习观察)来发现差异。
● 任何重大差异都将表明管理的根本性失败。例如,如果BWMP规定了在挑战性水质下的特定操作流程,但BWRB中没有相关记录,或者船员无法解释该流程,就构成了明确的不符合项。
● 应急措施的使用必须有据可依。如果船舶使用了应急措施(如D-1置换),但BWMP中没有相应的程序,或者未能按程序执行和记录,将被视为严重缺陷。
8. 压载水记录簿(BWRB)是否正确填写,包括若获豁免的情况?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B-2 and Regulation A-4.4)
1.核心要求:每一项压载水操作都必须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BWRB中。记录必须由负责操作的高级船员签署,每一页完成的记录都必须由船长签署(或在电子记录簿中进行验证)。
2. 详细检查要点:
● 确认船上备有符合BWM公约最新要求的BWRB(纸质或电子版)。
● 检查所有压载水操作的细节(包括时间、地点、舱号、水量、操作方法等)是否均按要求记录在案。
● 确认负责操作的高级船员和船长已按要求在记录簿上签字或验证。
● 对于使用电子记录簿(e-BWRB)的船舶,确认船上持有主管机关或RO批准的符合声明。
3. 避坑指南:
● BWRB已从简单的日志簿演变为关键的法律和操作证据。它是PSC验证压载操作发生情况、BWMS如何运行、何时发生偏差或旁通以及原因的主要文件。不准确、不完整或记录不一致的条目将立即引起警觉。
● 一个非常高频的缺陷是BWMS发生故障或旁通,但未在BWRB中记录。PSC官员会仔细比对BWMS的内部数据日志和BWRB,任何不符都将被视为故意隐瞒或记录疏忽。
● 随着MEPC.383(81)决议的生效,使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电子记录簿将构成直接违规。船舶管理层需要立即对所有使用e-BWRB的船舶进行审核,确保在截止日期前获得必要的批准声明。
● 记录的及时性至关重要。“追溯性”记录很容易被经验丰富的PSC官员识破,并引发对所有记录真实性的怀疑。
9. 船员是否按BWMP管理压载水沉积物?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B-5)
1.核心要求:所有船舶应按照本船BWMP的规定,清除和处置被指定承载压载水的处所中的沉积物。
2. 详细检查要点:
● 核实BWMP中是否包含海上和岸上沉积物处置的详细程序。
● 通过访谈和检查记录,确认高级船员和船员了解并按BWMP管理压载水沉积物。
● 核查压载水沉积物处置记录,如压载舱清洁记录、干船坞指令或接收设施收据。
3. 特别提醒:
沉积物控制需贯穿船舶运营全周期,而非仅依赖干船坞检修。船舶应将沉积物管理纳入BWMP,并通过培训确保船员掌握相关流程,以应对PSC的针对性检查。
4. 避坑指南:
● 沉积物管理是BWM公约中一个经常被忽视但同样重要的方面。压载舱内过多的沉积物不仅会影响BWMS的性能(特别是对于过滤系统),还可能携带休眠的入侵物种,构成生物风险。
● PSC官员可能会询问船舶的压载舱清洁计划和最近一次的清洁记录。如果船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或压载舱入口处有明显的沉积物积聚迹象,就可能构成缺陷。
● 如果在岸上接收设施处置了沉积物,应保留并出示接收收据作为证据。这是证明合规性的最有力文件。
10. 若已批准豁免,豁免条件是否得到执行?
(BWM Convention 2004 / Regulation A-4.)
1.核心要求:如果船舶根据BWM公约获得了任何豁免,船长必须确保严格遵守豁免文件中指定的所有条件。任何豁免都应记录在BWRB中。
2. 详细检查要点:
● 确认获豁免船舶仅在豁免文件中指定的港口或地点之间运营。
● 确认批准的豁免有效期未超过五年,并按要求进行了中期审查。
● 确认所有获批准的豁免均已在BWRB中正确记录。
3. 避坑指南:
● 豁免并非完全免除合规责任,而是附带严格的、可审计的条件。PSC检查人员将特别关注这些条件是否被严格遵守,任何偏离都可能导致豁免立即失效,并使船舶被视为不合规。
● 例如,如果豁免规定船舶只能在特定区域内运营,而PSC通过AIS轨迹或航海日志发现船舶在该区域之外进行了压载水操作,那么豁免将失效,船舶将被判定为严重不合规。
● 船舶管理层必须确保所有获得豁免的船舶都已将豁免条件明确纳入其船用操作程序和BWMP中。船长和船员必须充分理解这些条件的具体含义和操作限制。
IV. CIC 检查中常见的PSC缺陷汇总
在压载水管理集中检查活动(CIC)期间,港口国监督(PSC)检查人员会对船舶的合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结合过往经验以及现行法规走向,下述为船舶易被PSC检查出的常见缺陷类别,其整合了多个渠道的实际发现。
A. 文件与证书类缺陷
● IBWMC过期或签注问题: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过期,或年度/中间检验超出时间窗口未签注。
● BWMP过时或未经批准: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未经主管机关或RO批准;或未能根据最新IMO指南(特别是关于挑战性水质的MEPC.387(81)和新版BWRB格式的MEPC.369(80))进行更新并重新批准。
● BWMS型式认可证书问题:未能提供船上BWMS的有效型式认可证书(TAC),或证书与实际安装的系统型号不符。
● 电子BWRB批准缺失:对于使用电子压载水记录簿(e-BWRB)的船舶,未能提供船旗国主管机关或RO批准的声明文件,这是一个日益受到关注的缺陷。
● 文件信息不一致:不同文件中的信息相互矛盾,例如IBWMC和BWMP中记录的压载水总容量不匹配。
B. 压载水记录簿(BWRB)相关缺陷
这是缺陷最为集中的领域,因为BWRB是连接文件与实际操作的关键证据链。
● 未记录或错误记录故障:BWMS发生故障、警报或旁通,但未在BWRB中进行任何记录。这是最高频的缺陷之一,表明管理体系存在严重漏洞。
● 使用旧版记录簿:在2025年2月1日新格式强制生效后,仍在使用旧版BWRB。
● 记录不完整或不准确:记录条目缺失关键信息(如开始/结束时间、经纬度、水量、水深),或记录内容与船舶实际操作(如航次、港口)存在明显不符。
● 记录与系统日志不一致:BWRB中的操作记录与BWMS自身的数据日志或驾驶台/轮机日志中的记录存在矛盾。例如,BWRB记录了处理操作,但BWMS日志显示系统处于待机或故障状态。
● 签署/验证缺失:记录缺乏负责操作的高级船员或船长的及时签署/验证。
C. BWMS操作与维护类缺陷
● BWMS不可操作:BWMS或其关键部件(如UV灯管、过滤器、传感器、化学品投加泵)被发现损坏、失效或无法正常工作。例如,UV灯管损坏、压力传感器失灵、压载泵泵体有孔洞或机械密封泄漏等。
● 未报告系统故障:在BWMS不可操作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向船旗国、RO和港口国当局报告,这是比设备故障本身更严重的管理缺陷。
● 旁通操作不合规:未经充分理由或未遵循BWMP中规定的严格程序进行BWMS旁通。例如,恶意屏蔽旁通阀报警,试图欺骗检查人员。
● 未按手册操作:船员未按照制造商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手册(OMSM)来操作或维护BWMS。
● 应急措施未执行: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未能遵循BWMP中规定的应急措施(如进行压载水置换)。
● 化学品或备件缺失:对于使用化学品的BWMS,船上未配备足够的处理化学品。
D. 船员熟悉度与管理类缺陷
● 船员对BWMS操作不熟悉:船员无法清晰解释BWMS的操作流程、日常维护计划、故障排除步骤,或对系统警报的响应不熟悉。
● 培训证据缺失:船舶无法提供船员已根据BWMP接受相关培训和熟悉化的客观证据。
● 船长监督不足:船长对BWM公约、BWMP和BWRB的要求缺乏全面了解和有效监督,未能确保船员严格遵守相关程序。
● 豁免/免除条件未遵守:船舶持有豁免,但未能严格遵守其中规定的操作限制或特殊条件,导致豁免失效。
● 沉积物管理不当:未能按照BWMP处理压载水沉积物,或压载水舱内沉积物过多,或无法提供沉积物处置的记录。
这些缺陷往往相互关联,例如船员不熟悉可能导致系统操作不当,进而影响其可操作性,最终反映在记录簿的异常或缺失条目中。PSC检查人员会综合评估这些方面,以判断船舶的整体BWM合规水平。
V. 避坑行动建议
综合分析要点
通过对2025年度BWM集中检查活动(CIC)问卷的深入分析,可以明确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首先,BWM合规性已从单纯的纸面文件检查,演变为对船舶实际操作和BWMS性能的严格验证。PSC检查人员将不再满足于仅查看证书和计划,而是会深入评估船舶是否真正按照规定进行压载水管理,以及BWMS是否持续有效运行并符合D-2排放标准。
其次,船员的熟练度、船长的有效监督以及公司对最新法规的及时适应,是避免缺陷的关键。特别是针对挑战性水质条件下的操作指南(MEPC.387(81))以及电子压载水记录簿(e-BWRB)的新要求,都要求船舶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划、培训和实施。
最后,PSC检查将越来越注重细节和交叉验证。压载水记录簿(BWRB)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将受到严格审查,并会与其他船上记录(如BWMS数据日志、航海日志)和船员访谈进行比对。任何不一致或缺乏详细解释的情况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对船舶避坑的建议
为确保船舶在即将到来的CIC检查中顺利通过,并持续保持高水平的BWM合规性,建议采取以下行动:
1.立即进行船上自查:根据本指南中对CIC问卷的详细分析,指导所有船舶使用官方问卷进行全面的BWM自查。自查应重点关注所有压载水管理相关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得性;BWMS的实际运行状态、维护记录和性能表现;船员对BWMS操作、维护和应急程序的熟悉程度;以及BWRB的填写质量和准确性。
2. BWMP的审查与更新:确保所有船舶的BWMP已根据IMO MEPC.387(81)决议(挑战性水质)和MEPC.369(80)决议(新版BWRB)的要求进行了修订。这些修订应详细说明在CWQ条件下的操作程序、故障排除、旁通的严格条件及后续措施。修订后的BWMP必须及时提交给船级社进行审查和批准。
3. 加强船员培训:组织针对性的、船用BWMS型号特定的培训,以提升船员在操作、日常维护、故障排除以及应对CWQ条件下的实际能力。培训应超越理论知识,包括实际操作演练和PSC检查情景模拟。特别要强调BWRB准确、及时记录的重要性,以及船长对记录的最终验证责任。
4. 电子BWRB的合规性确认:对于目前使用或计划使用e-BWRB的船舶,务必在相关要求生效之前,与认可组织(RO)合作,获得正式的e-BWRB批准声明。同时,确保船长和相关船员充分理解并遵守新的电子记录验证要求。
5. 建立健全的报告机制:确保公司内部有明确且高效的程序,要求船长和船员在BWMS发生故障、无法满足排放标准或遇到CWQ条件时,能够立即按照公司程序和国际要求通知公司、认可组织(RO)和船旗国。所有报告和相关情况都必须详细、准确地记录在BWRB中。
6. 定期内部审核:实施严格的内部审核计划,定期对船舶的BWM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模拟PSC检查流程。通过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缺陷,确保船舶始终处于最佳的合规状态。
7. 持续关注法规动态:船舶管理层应建立机制,持续关注IMO和各船旗国发布的最新BWM相关决议、通函和指南。确保公司政策和船上操作程序能够及时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和国家法规要求。
通过上述积极且全面的举措,船舶可显著提高其压载水管理的合规程度,有效应对CIC检查,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在PSC检查中被查出缺陷的风险及保证船舶市场声誉。
以上仅通过个人学习总结,分享给大家,有不足的尽情谅解!若感觉文章不错,总结不易,请点下面感谢作者!
作者:周民敬船长
微信号:Zenwalking(仅用于相互学习沟通)
(V.SHIPS 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