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 发布通告称,将传统燃油加注船运输生物燃料混合物的允许限值从目前的B25V提高至B30V。
这项举措被视为新加坡对可持续航运的承诺,将于2025年3月7日生效。
根据这一决定,在新加坡港口运营的持牌燃油加注轮将被允许运输和加注B30V(生物质容积含量30%)的生物燃料,而无需MPA的单独批准。MPA告知,对于最高B30的船用生物燃料,燃油供应商和加注船运营商需要确保在加注前进行充分的技术和操作风险评估,并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通函指出,对于供应B30V以上的船用生物燃料或未在IBC规则第17章和第18章或MEPC.2/Circ.27(附件11)中列出的生物燃料,燃油供应商和加注船运营商必须在加注之前获得MPA标准与调查-船用燃油部(SIMF)的审批。
MPA 解释说,高达 B100 的试点项目正在进行中,燃料油供应商可以参与这些试点项目以测试其有效性和流程。
MPA表示,此项措施是在国际海事组织(IMO)于4月在即将召开的MEPC83会议上提交临时通函之前实施的,该通函将允许根据《防污公约》附则I认证的传统加油船运输最多30%的生物燃料混合物。
据MPA此前报道,2024年新加坡替代船用燃料的销量将首次超过100万吨,达到134万吨。而生物燃料混合物的销量将从2023年的52万吨增长到8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