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说如果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的后果:
一、无论你到哪个港口都将被海事部门重点详细检查,包括中国籍船舶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二、重点跟踪船舶的管理公司被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将会加大,体系审核将会从严。
三、海事管理机构对重点跟踪船舶实施船舶安全检查不受船期、装卸货等因素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应到港必查。这就意味着很可能影响你的船期。
现在各大海事机构准备严查“重点跟踪船舶”啦,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根据检查系统记录,共筛查出今年以来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船舶4582艘,对一年以内发生两次严重违法的111艘船舶依法列入重点跟踪。
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什么是“重点跟踪”。
2023年年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修订发布了《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海船舶〔2023〕113 号),对重点跟踪船舶的条件进行了重新修订,有原来的6条增加到8条:
(一)中国籍船舶连续 12 个月内在船舶安全检查(含境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 2 次的;外国籍船舶连续 12 个月内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 2 次的;
(二)连续 12 个月内因配员不足、恶意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故意非法排污、超载、内河船涉海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 2 次的;
(三)发生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后,拒绝接受或逃避处理的;
(四)持伪造、变造、转让、买卖、租借的船舶证书或未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认可,擅自对船舶进行重大改建的;
(五)发生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且负有对等及以上责任的;
(六)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七)依据《海事执法协查管理规定》应当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
(八)中国海事局指定的需要重点跟踪的船舶。
注意要点:
一、第(二)款中列明5类严重违法行为,因任意两种情况被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均构成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的条件。
二、第(七)款也应引起公司和船舶的重视,根据《海事执法协查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在收到通报的协查后,1个月内仍不能掌握协查对象动向的,应将被协查船舶列为重点跟踪船舶。航运公司应重点关注所属船舶是否被协查,如存在协查应尽快主动向海事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避免船舶被列入重点跟踪。
三、非法改建一直是海事部门重点打击的行为,注意避坑。
四、船舶列入重点跟踪船舶3个月期满后,方可申请脱离重点跟踪。航运公司也可在之后申请脱离。
五、如果再次发生问题,跟踪的时限将会往后延长3个月。
六、新增自列入重点跟踪12个月内未能成功脱离的中国籍船舶,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对船舶所属航运公司进行约谈。
最后、变更重点跟踪船舶基本信息,如船舶所有人、管理公司、船名、船籍港等,并不能改变船舶的重点跟踪状态。因此重点跟踪船舶及所属航运公司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航运公司或个人在买卖或接手新船时务必仔细核实船舶的状况,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https://www.msa.gov.cn/public/documents/document/mdi0/nzu4/~edisp/2023102502475814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