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跟踪 | 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第10次会议(CCC 10)会议预告 樊迪 天津散固 2024-09-19 11:13

会议预告

CCC 10会议预告

国际海事组织(IMO)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CCC)第10次会议将于2024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召开,IMSBC规则编辑和技术组(E&T)第41次会议将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开会。本次会议共有15项议程,除了程序性议程外,实质性议程有10项(议程3-11,议程14)。 

CCC10次会议计划就以下议题成立工作组和起草组: 

(1)《IGF》规则的修正案和制定替代燃料和相关技术的导则工作组; 

(2) 《IGF》规则修正案和审查《IGC》规则工作组; 

(3) 《IMDG》规则修正案工作组; 

(4)  修订A.1050(27)决议起草组; 

(5)  绑扎软件的统一性能标准和制定防止集装箱在海上丢失的措施起草组。 

本文将介绍CCC 10相关议题的背景资料,梳理形成会议重点供读者参考。

一 IGF规则和IGC规则介绍及CCC 10讨论重点(议题3和议题4)

 (一)背景知识  

IMSBC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即《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和IMDG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即《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在海上货物运输领域各自扮演着重要角色。IMSBC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成为强制性规则,而IMDG规则也作为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框架下的强制性规则。

 (二)CCC 10讨论重点  

本次会议下,主要有“《IGF规则》的修正案”和制定替代燃料和相关技术的导则(议程3)和审查《IGC规则》(议程4)两个议程。 

1.船舶应用氢燃料临时导则的制定 

氢作为一种绿色、清洁、高效的二次能源,被认为是可以帮助航运业实现零碳排放的重要燃料之一。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船舶使用氢作为燃料的研究和应用正在逐步推进。IMO已经制定了多项关于替代燃料和相关技术的技术规定,包括使用甲醇/乙醇、燃料电池、LPG等燃料的船舶安全临时导则。预计在未来几年内,IMO将继续制定和完善关于船舶使用氢作为燃料的强制性规定。 

 2023年9月20-29日,IMO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第9次会议(CCC 9)在制定船舶应用氢燃料临时导则草案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鉴于提供氢燃料安全导则的紧迫性,并为支持IMO的排放目标,分委会同意在CCC 10之前,即2024年9月9日至13日召开一次闭会期间工作组会议,以最终确定导则。如果时间允许,工作组还将进一步制定关于使用低闪点燃料的船舶临时导则草案。 

本次会议,德国提交了通信组报告,形成了船舶应用氢燃料临时导则草案供CCC10 审议。 

2.船舶应用氨燃料临时导则的制定 

氨气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和毒性。其能量密度较低,同等能量下体积是传统燃油的2.4倍。氨作为一种无碳燃料,其燃烧仅产生氮和水,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因此被视为航运业实现脱碳目标的重要选项之一。然而,氨燃料的应用也面临着诸多技术和安全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导则以指导船舶安全、有效地使用氨燃料。 

IMO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CCC)在多次会议中审议了关于船舶使用氨燃料安全临时导则的草案。例如,CCC 9会议(2023年9月20-29日)在审议《船舶使用氨燃料安全临时导则》草案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时间原因,会议并未完全完成草案的审议。为支持IMO的排放目标,并鉴于提供氨燃料安全导则的紧迫性,分委会同意在CCC 10会议之前(即2024年9月9日至13日)召开一次闭会期间工作组会议,以最终确定导则。 

船舶应用氨燃料临时导则草案中考虑了氨燃料的特性及其对人类健康、环境和船舶安全的影响,提出了全面的风险评估要求。导则制定的第一阶段可能仅考虑全冷和半冷两种存储方式,并规定了压力储存应满足替代设计要求。导则还可能包括关于可移动式氨燃料舱的相关规定,以及主管机关在批准使用这些舱室时需考虑的替代设计要求。船舶类型和船上人员数量也将影响导则的制定,特别是关于船上安全避难场所的设置。 

本次会议,德国提交了通信组报告,形成了船舶应用氨燃料临时导则草案供CCC10 审议。 

3.船舶应用低闪点燃油临时导则制定 

低闪点燃料的使用在航运业中逐渐受到关注,这类燃料由于其较低的闪点,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更容易导致火灾扩散和爆炸,对船舶、船员及环境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制定船舶应用低闪点燃油临时导则对于确保航行安全、保护船员生命及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CCC 8次会议上,会议审议了《船舶应用闪点在52°C至60°C之间燃油临时导则》的草案,并同意交由通讯组起草相关草案。CCC 9分委会审议了关于通过控制机舱温度来保障安全的建议,但由于时间原因,没有对《船舶使用闪点在52℃至60℃之间燃油临时导则》草案进行审议,同意将其纳入下一届通讯组的工作范围。 

本次会议,德国提交了通信组报告,形成了船舶应用低闪点燃油临时导则草案供CCC10 审议。 

4.由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牵头的通信组提交了《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 Code)修订工作的通讯组报告,报告讨论成果如下: 

(1)支持删除IGC Code 1.1.12中关于表18.1的引用,并提出替代脚注。 

(2)多数支持IGC Code 4.23和4.28的修订,允许使用有限元分析作为C型罐的替代设计标准。 

(3)达成共识,认为二氧化碳可作为单一货物处理,并考虑其毒性。 

(4)同意保留对通风管线中液体传感器的要求。 

(5)支持将使用LPG作为燃料的要求纳入IGC Code,并考虑其他货物如氨气的使用。这份报告会提交给CCC 10,并计划进一步审议和批准修订草案。

二 IMSBC规则和IMDG规则介绍及CCC 10讨论重点(议题5和议题6)

 (一)背景知识  

IMSBC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即《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和IMDG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即《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在海上货物运输领域各自扮演着重要角色。IMSBC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成为强制性规则,而IMDG规则也作为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框架下的强制性规则。

 (二)CCC 10讨论重点  

本次会议下,主要有《IMSBC规则》及其补充文本的修正案(议程5)和《IMDG规则》及其补充文本的修正案(议程6)两个议程。 

1.《IMSBC规则》及其补充文本的修正案 

秘书处提交了关于第40届编辑和技术组(E&T)会议关于《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IMSBC Code)事项的报告。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远程举行,由日本Dr. Susumu Ota主持。会议回顾了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107届会议通过的IMSBC Code修正案(07-23),并基于CCC 9届会议及其相关文件,准备了IMSBC Code的修正案草案(08-25)。 

会议讨论了提高固体散货安全运输的措施,以及可能对液化固体散货的规定,但没有提交相关文件。会议回顾了关于携带呼吸器备用充气瓶(SCBAs)的要求的修正案,并同意删除铝铁硅粉末、铝硅粉末等货物列表中多余的SCBAs要求,但保留了对FERROSILICON的进一步考虑。会议回顾了铁矿石颗粒清单的修正案,并同意将其纳入IMSBC Code修正案草案(08-25)。会议还讨论了关于船舶熏蒸货物舱安全使用农药的建议(MSC.1/Circ.1264)的修订,并同意修订草案,同时邀请相关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就其他相关IMO文书的修订提出建议。 

2.《IMDG规则》及其补充文本的修正案 

秘书处提交了关于第39届编辑和技术组(E&T)会议关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的报告。会议审议并准备IMDG Code及其补充文本的修正案,以供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108届会议审议和通过。将完成IMDG Code修正案41-22的编辑更正,并准备提交给MSC 108。同意将IMDG Code中的“pressure rating”替换为“design pressure”,并邀请秘书处向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会(UN TDG Sub-Committee)提交相应修改UN示范法的提案。同意使用“recognized technical code”替换相关术语,并邀请秘书处提交相应提案。审议了E&T 38准备的IMDG Code修正案42-24,特别是关于UN 1835、UN 3090、UN 3091、UN 3423、UN 3551和UN 3552等危险货物条目在IMDG Code危险货物条目第17栏的内容。经过审议,对部分危险货物的条目进行了修改或确认。 

其他讨论与决策: 

(1)UN 3553:讨论了UN 3553的运输条件,但未达成最终决定。

(2)UN 2203:原则上同意将UN 2203在IMDG Code危险货物清单第16a列的类别从E更改为D,并邀请相关国家提交进一步提案。

(3)电池储能柜:讨论了电池储能柜的运输条件,并邀请中国提交进一步提案。后续,秘书处要求将部分未决事项提交给E&T 42,以便纳入IMDG Code修正案43-26的适当修改。

修订《经修订的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MSC.1/Circ.1353/Rev.2),以纳入允许将绑扎软件作为《货物系固手册》的补充的统一性能标准(议题7,IMO六年期战略规划产出编号7.40)

 (一)背景知识  

货物系固手册(Cargo Securing Manual, CSM)是船舶运输货物时确保货物安全系固的重要指导文件。它详细规定了货物的系固和堆放方法,以确保在航行过程中货物不会因为风浪、加速或减速等因素而发生移动或倒塌。现有的《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MSC.1/Circ.1353/Rev.2)中对于利用现代软件进行货物系固评估的规定可能存在不足或不明确之处。因此,有必要对指南进行修订,以纳入对新型技术工具的认可和使用标准。 

早在CCC 8就审议了IACS提交的CCC 8/12文件,讨论了将“绑扎软件(lashing software)”作为货物固定和绑扎计划补充内容的接受度,并提议了统一解释草案供IMO批准。然而,该提案被认为超出了统一解释的范围,因此CCC分委会邀请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进一步考虑此议题。随后,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7届会议审议了法国等国提交的MSC 107/17/6文件,该文件提出了一个新的产出,即修订《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MSC.1/Circ.1353/Rev.2),以纳入“绑扎软件(lashing software)”的统一性能标准。

 (二)CCC 10讨论重点  

本次会议德国和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提交了“修订《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MSC.1/Circ.1353/Rev.2)”的提案,提案旨在修订《货物固定手册编制指南》,以包括绑扎软件的统一性能标准,从而使绑扎软件能够作为货物固定手册的补充内容。这些修订将适用于2025年7月1日或之后订造的集装箱船。 

文件提出了对绑扎软件的定义和功能。绑扎软件是一种电子数据处理工具,用于船上分析集装箱堆垛中的力,并反映货物固定手册中描述的绑扎系统参数。绑扎软件能够模拟和评估不同装载条件下的堆垛稳定性,帮助船员制定更安全的绑扎计划。文件邀请成员国将修订后的指南通知所有相关方,并鼓励应用该指南。 

四 修订A.1050(27)决议,确保进入船舶封闭处所人员安全(议题8,IMO六年期战略规划产出编号6.23)

 (一)背景知识  

在CCC 9会议上,决定成立一个通讯组(Correspondence Group),以进一步修订和最终确定关于“进入船舶封闭处所的建议”(Resolution A.1050(27))的修订草案。这一修订旨在提高进入船舶封闭处所作业的安全性,预防人员伤亡事故。通讯组被授权:

1.以CCC 9/WP.5号文件附件为基础,进一步发展修订建议草案。

2.考虑CCC 9/8/3、CCC 9/INF.9和CCC 9/INF.10等文件中关于实施ISM规则的文本内容。

3. 改善船岸人员之间的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进入封闭处所的风险。

4.向CCC 10报告其工作成果。 

CCC 9会议关于“封闭处所登记册示例”及修订决议的部分内容在通讯组内未达成一致,需要在CCC 10上进一步讨论。 

 (二)CCC 10讨论重点  

本次会议,通讯组被指示以CCC 9/WP.5的附件作为基础,继续制定建议草案,并考虑与ISM规则实施相关的文本,以及改善船舶与岸上人员之间的沟通,以更好地告知进入密闭空间的风险。 

通讯组讨论了与有机货物相关的氧气消耗问题,并同意保留第10.5段中关于此问题的规定。同时,还指出了关于氧气聚集的一些改进,需要进一步在CCC 10上审议。通讯组同意在附件7中纳入关于氧气、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水平的信息。通讯组同意在第7.3段中引用SOLAS规定XI-1/7和MSC.1/Circ.1477,这些规定与携带气体检测设备有关。同时,关于“密闭空间登记册示例”的讨论也未达成一致,计划在CCC 10上继续讨论。 

五 审议有关船上或港区包装危险品或海洋污染物事件的报告(议题9,IMO六年期战略规划产出编号7.82)

 (一)背景知识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包装材料和运输技术不断涌现,对危险品和污染物的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意识的提高促使航运业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减少海洋污染成为重要议题。国际和国内法规的不断变化也会影响危险品和污染物的运输规定,CCC会议需要密切关注并作出相应调整。 

 (二)CCC 10讨论重点  

本次会议只有秘书处提交了一份信息提案(CCC 10-INF.2),文件旨在提供2023年集装箱检查项目的综合结果。该文件是对全球范围内货物运输单元(CTU)安全状况的评估和分析,特别关注涉及危险品或海洋污染物的包装情况。 

报告中提及了多个国家提交的集装箱检查数据,显示了一定比例的集装箱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 

主要缺陷类型如下: 

 1.文件与标识:集装箱文件缺失(7.9%)、货物运输单元(CTU)标识和标记问题(41.4%)。 

2.包装与标签:包装标记和标签不当或损坏(10.0%)。 

3.包装完整性:包装不合适或损坏(2.9%)。 

4.可移动罐柜:不符合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要求(0.1%)。 

5.堆存与固定:集装箱内货物堆存和固定问题。 

文件还提供了详细的国家报告汇总,列出了每个国家报告的集装箱数量、存在缺陷的集装箱数量以及具体的缺陷类型分布。数据显示了全球范围内集装箱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趋势。同时,文件也强调了持续改进GISIS平台以更好地记录和分析检查结果的重要性。 

六 IMO安全、保安和环境相关公约规定的统一解释(议题10,IMO六年期战略规划产出编号6.1)

IGF Code(国际气体燃料船规则)第5.7.1条规定燃料管道距离船体侧面不得少于800毫米。 

出于对安全的考量,该统一解释旨在通过明确燃料管道及其通风管道的横向距离要求,提高船舶在运输气体燃料时的安全性。再加上要确保规则一致性,保持IGC Code和IGF Code在相关议题上的一致性,避免理解和执行上的混淆。 

IACS和SGMF(燃油和气体技术委员会)联合提交了一份文件(CCC 10-10),本文件提出了对IGF Code第5.7.1条的统一解释,旨在通过明确燃料管道及其通风管道的横向距离要求,提高船舶运输气体燃料时的安全性,并保持与IGC Code的一致性。 

七 制定预防海上集装箱损失的措施(议题11,IMO六年期战略规划产出编号7.20)

本议题下,比利时、智利、中国等国家提交了回顾和评估国际海事组织(IMO)在防止海上集装箱丢失以及减轻此类事件影响方面的工作现状和未来计划。 

文件指出,2008至2022年期间,平均每年有1,566个集装箱在海上丢失,包括集装箱船沉没和单个甲板集装箱从船上丢失的情况。尽管总体趋势稳定,但2020年和2021年出现了异常大的集装箱丢失情况。 

现有的防止集装箱丢失的措施有:

(1)SOLAS公约修正案:自2016年起,SOLAS公约第六章第2条修订,要求托运人在集装箱装船前验证其毛重,并与运输文件上声明的毛重相符。

(2)集装箱丢失报告制度:MSC 108通过SOLAS第五章修正案,要求强制报告集装箱丢失情况,并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3)检测与追踪技术:MSC 103同意将“关于制定关于检测和强制报告海上丢失集装箱的措施,以提高其定位、追踪和回收能力的开发措施”纳入CCC分委会的议程。 

此外,IMO发布了关于实施集装箱等货物运输单元检查计划的指南(MSC.1/Circ.1649),并在2022年进行了修订,以澄清其适用范围,这一指南作为推荐做法。 

文件还提到III分委会(IMO文书履行分委会)在分析海上安全调查报告的过程中,注意到BoxTech项目可能带来的贡献,并邀请BoxTech在CCC 10会议上介绍其工作成果。(注:BoxTech数据库于2016年7月投入运营,主要帮助托运人满足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海上生命安全(SOLAS)需求,该规定要求托运人在装船前提交集装箱重量。) 

文件还提出要建立IMO内已完成、当前和可预见的、直接或间接旨在防止海上集装箱丢失的工作项目清单。为这些工作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并评估其相互关联性,以确保工作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协调当前及未来的工作,明确相关委员会的职责,并提出了未来的行动方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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