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省政府口岸办会同山东海事局、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7#、18#、20#通用泊位、岚山港区北作业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6#、7#泊位对外启用开展验收。经实地检查和集中评审,验收组一致认为上述6个泊位符合国家标准,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日照港岚山港区处在山东海岸线的最南端,是服务鲁南苏北最便捷的出海口,主营货种包括金属矿石、煤炭、粮食和原油、成品钢等,近年来已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镍矿集散基地、鲁南地区钢铁原材料和产成品进出口基地,同时是全国第三大原油上岸港。上述6个泊位正式启用后,日照港岚山港区正式对外启用泊位达38个,将进一步提升当地外贸经济发展水平。
岚山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三期工程为1个30万吨级原油接卸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1800万吨,主要服务于鲁南、鲁北石化企业和港区后方石化存储企业外贸原油进口。
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7#为20万吨级通用泊位,18#、20#为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主要运输金属矿石、煤炭等货物。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配套码头工程6#、7#为2个4万吨级通用泊位,主要用于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的成品钢、水渣等货物运输。
日照海事局作为口岸查验单位之一,立足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口岸安全防控等工作需要,统筹港口建设、生产和口岸运行,全过程服务保障相关泊位建设投产。
统筹生产与建设,把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关
在工程建设阶段,海事部门主动介入服务,牵头建立与港口调度、引航、项目部间的沟通机制,协调生产泊位和施工作业计划,有效保障港口建设与生产“两不误”。同时,对接港口总体发展规划,将泊位建设与配套航道、锚地建设统筹考虑,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认真把关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为泊位安全营运和下步对外启用打好坚实基础。
靠前服务,把好涉外作业点启用验收关
泊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海事部门根据业主单位工作计划,开展口岸运行情况评估,指导业主单位及早配套完善相关口岸基础设施、查验基础设施,按规定配备安全与防污染设施设备。结合国家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着眼于高水平开放和未来发展方向,推动有关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系统集约化升级。
加强多部门协同,提升口岸监管效能
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与各口岸查验机构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在船舶、货物查验及外来污染物控制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口岸安全联合管控,搭建口岸管理合作平台,努力形成口岸监管合力。
发挥职能优势,提升口岸安全运营水平
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和网格化管理要求,综合采取现场巡查、海空巡航、电子监控等多种手段,强化现场监管和动态管控,有效摸清口岸水域内通航环境状况,全力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海上船舶违法行为,以安全稳定的海上交通秩序助力打造高水平的口岸开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