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简单抛个锚?又两船、44名海员被扣!
作者:信德海事 韩煬
近日,两艘船及其44名船员,因“非法抛锚”遭到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MMEA)扣留。
据信德海事了解,自2021年3月24日以来,已有297艘船舶因类似行为在马来西亚水域被扣押,其中,不乏中国船舶和海员。
据MMEA称,周一在不同地点扣押了一艘油轮和一艘货船,原因是她们未经许可在马来西亚南部柔佛州水域抛锚。
柔佛州海事执法局局长Nurul Hizam Zakaria表示,第一次的扣押是一艘塞拉利昂旗的货船。该船位于Tanjung Penawar以东13.5海里处,在当地时间11:00共有15名孟加拉国海员和印度尼西亚海员(年龄在25岁至56岁之间的)被捕。
电子海图屏幕,Tanjung Penawar大概位置,仅作示意
Zakaria补充道:“第二次扣押的是位于Tanjung Balau东南9海里处的一艘科摩罗旗油轮,该船由29名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船员(年龄在 21 岁至 54 岁之间)组成。”
两艘船的船长及12名船员因非法抛锚违反《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1)(L)条的规定,而被拘留并押送到丹绒塞迪利海区进一步调查。其余船员仍留在船上和船舶一起接受看守。
自2021年3月24日以来,已有297艘船只因各种违法行为在马来西亚水域被扣押,此前不乏中国船只和海员在该国水域中遭到过扣留。
来源Google, Tanjung Penawar位置
柔佛州水域一直是马来西亚针对非法抛锚问题的重点执法区域,所属海域界定的模糊问题也一直被人诟病,根据马来西亚《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条规定,任何船舶在马来西亚水域从事或计划从事下列任何活动时,均需提前向当地海事处进行报告:
a) 疏浚;
b) 采矿,包括勘探和开采;
c) 电缆和管道铺设;
d) 海上建设,包括突堤、码头的建设;
e) 倾倒任何物料;
f) 运动、休闲或娱乐活动;
g) 检验;
h) 清洗,包括清洗货油舱;
i) 运输、装卸垃圾;
j) 引航;
k) 船对船活动;
L) 由海事处断定的任何其他活动,包括:
i) 封船;
ii) 电焊等热工;
iii) 在非锚地抛锚;
iv) 任何形式的水下作业。
其中的第(L)项(即海事处断定的任何其他活动)通常会作为“非法抛锚”的处罚依据。
如上,信德海事安全 特别提醒,船舶如需在马来西亚及周边水域抛锚,出于谨慎考虑,应提前联系当地代理(索要资料,确定拟抛锚水域不是“非法锚地:),并及时上报,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Zakaria称,扣留船舶正是为了确保所有进入马来西亚水域,特别是柔佛水域的船只能够尊重主权,并遵守已制定的法律。
柔佛资料:柔佛(Johor)位于马来半岛南部,是马来西亚十三个州属之一,与邻国新加坡和印尼海上相望。新山(Johor Bahru,簡稱JB,马来西亚少数华人地名的城市)是柔佛的首府与经济中心,依斯干達公主城是柔佛的行政中心,麻坡是皇城。中国人熟悉的写《马可波罗游记》的马可·波罗(意大利语:Marco Polo,1254年—1324年1月8日)曾于1292年航行至柔佛。来源:维基百科
马可波罗旅行线路 图源: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