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失踪案件成功索赔高达350万元以上
上海航博所主任张念宏博士圆满完成某海员海上失踪索赔案件
案件要回到2021年3月,香港籍某货轮航行在从尼日利亚拉各斯港(LAGOS)去巴西桑托斯(SANTOS)港的公海途中,在3月10日上早班开例会时,发现海员孙某失踪,全船人员在船上搜寻四次后也未找到其踪影。海员家属得知消息后,非常焦灼。她们先找到当地的一名律师,因该律师对海事案件缺少经验,家属对其不满意,又通过其他的海员推荐,家属联系上了上海航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张念宏律师。
接受委托后,张念宏主任全面详细分析了案情,决定先发律师函。在该份长达四页的中英文版本的律师函中明确,若船东不接受和谈和赔偿方案,将对该轮启动法院扣船程序,以试探船东的赔偿意向。在律师函发出去后的第三天,船东及保险公司委托的律师与张念宏主任取得了联系。双方经过多次沟通谈判,就人身伤亡方面达成了150余万元的赔偿意向并完成了向船员家属的支付。
随后,张念宏主任从劳动关系以及工亡理赔的角度,向深圳市人保局(用人单位为孙某缴纳社保的注册地)申请工亡认定。同时,向南京海事法院(该轮最先到达国内港口张家港水域,该区域属于南京海事法院管辖)申请判决宣告孙某死亡。结合案件调查及张念宏主任、段红娜律师的代理意见,以及香港商船海员管理处(MERCANTILE MARINE OFFICE)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南京海事法院判决宣告海员孙某死亡。
拿到宣告死亡判决书后,张念宏主任携带所有相关证据原件,前往深圳市人保局工伤理赔窗口,商谈工亡理赔事宜。由于证据准备全面充分,深圳市人保局认定孙某发生的上述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为该海员缴纳社保,而是在失踪后的两个月之后才补缴社保,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因此深圳工伤理赔处仅同意支付孙某家属的抚恤金。但该笔抚恤金也是非常巨大的一笔款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抚恤金的支付按月支付,孙某母亲自60岁至其去世前,每月可以领取2000余元的抚恤金,对两位未成年的女儿每月可以领取各自2000余元的支付抚恤金至成年,抚恤金的支付估算下来总额约100万元。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社保,因此深圳人保局不同意支付孙某的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补助金等款项。
青岛海事法院 图片来源:搜狗百科
随后,张主任及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多次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决定向青岛海事法院(海员上船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并冻结用人单位及全资股东的银行账户近120万元。用人单位迫于压力,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律师代表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海事法院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支付97万元钱款(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张念宏主任及团队成员为该海员家属索赔到了350余万元(含将来待支付部分)的钱款。该笔赔偿金额,几乎也是目前国内大陆对海员伤亡理赔中赔偿金额最大的数字。家属对张念宏主任及团队成员的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赞叹不已,她们感动地说:“要不是您,我们根本不知道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何况是涉外的案件,我们一个普通贫穷的农民家庭,一头雾水,非常难过但又没有任何办法,根本不知道找谁来赔。多亏了您,帮我们争取到了这么好的赔偿结果,也完全超出了我们的预期。等来上海,一定来拜访您,当面致谢!”“虽然在维护海员权益的路上充满了艰辛,但能依法为海员和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我非常高兴。这也是我们律师应有的担当。”张念宏主任脸上露出笑容。
近年来,张念宏主任在海事海商、建设工程及公司商事领域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在业内负有一定的声誉,同时兼任多所知名院校的硕士生导师和客座教授,出版多部著述如《海上运输索赔与取证实务研究》《海商法理论与实务》等6部著作。对委托人的案件竭尽全力做好代理工作,并在上海航博律师事务所带出了一批精英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