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线系船舶按其航行区域和季节而定的载重水线,是船舶装载情况的重要尺度。海事现场执法与船舶日常营运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是:不法船东擅自上移载重线,来达到多装货物的违法目的。
而今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走进一起载重线擅自前移4.5米和消防总管隔离阀设置不正确的船检质量典型案例。
01问题的发现
船舶概况:XX轮,船舶类型:干货船,总吨:1208,主机功率:1208,航区:沿海,安放龙骨时间:2010.04.02,检验机构:XX船舶检验局。
2023年2月23日,宁波大榭海事处安检员对靠泊于宁波大榭XX码头的“XX”轮实施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安检人员发现:
问题一、该轮载重线标志明显偏靠船首,随即查看该轮图纸,确定该轮载重线标志位于船舶约50号肋位处(肋距为0.6米),并通过现场测量该轮船尾至载重线标志的实际距离约为34.5米,而50号肋位距船尾距离为30米,确定该轮载重线前移约4.5米。
初查载重线位置照片
肋距
船舶总布置图载重线位置
问题二、该轮消防总管隔离阀关闭时,应急消防泵无法为生活区供应消防水,而机舱主消防泵可以为生活区供应消防水。消防总管隔离阀关闭时,无法将机舱的消防管路与机舱外的消防管路完全隔断,而把应急消防泵与生活区的消防管路隔断,确定该轮消防总管隔离阀设置位置不正确。
初查时的隔离阀
02 相关法规条款及其分析
(一)法规原文
该船安放龙骨时间为2010年04月02日,总吨1208,船长59.88米,适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其修改通报,具体规定如下:
(二)分析
(1)该轮为渣土运输船,船东擅自将载重线前移约4.5米,船舶装载时,在货舱后部多装货,调配船舶至尾倾,造成在船舶实际已超载的情况下,前移后的载重线标志却露出水面的“假象”,以达到非法盈利的目的。
在每次年度检验时,都需要核查甲板线和载重线的位置;2023年02月23日安检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轮载重线前移4.5米,而该轮上一次年度检验为2022年10月26日,经询问船方,该轮在年度检验以前载重线已经前移,属于严重船检质量缺陷。
(2)该轮消防总管隔离阀设置不正确,隔离阀关闭时,无法将机器处所内的消防总管与机器处所外的消防总管隔断,而把应急消防泵与生活区的消防管路隔断,经询问船方,该轮隔离阀造船出厂至今从未改动过,虽然经过多次船检部门检验,但该问题依旧存在,判定为船检质量缺陷。
03缺陷的处理与纠正
针对该轮存在多项严重问题,对该轮实施滞留,并上报船检质量缺陷。
整改期间,该轮将载重线回移至图纸标定位置,整改了隔离阀的布置位置。船检机构对上述缺陷进行了临时检验并出具临时检验报告。
复查时载重线照片(向船尾回移4.5米)
船检临时检验报告
04案例引发的思考与建议
(一)对海事部门的建议
(1)海事部门在对船舶装载情况、消防设备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时,不仅要看装载情况是否超过核定的相关载重线,也要现场查验船舶载重线标志的位置是否与船舶图纸、检验证书相一致。载重线标志是船舶装载情况的量尺,量尺不正确,合规的装载就更无从谈起。
(2)海事部门在对消防设备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时,不能仅仅停留在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能否出水,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按时进行,更要关注消防设备是否能达到法规规定的效用。
(二)对船舶检验机构的建议
船舶出厂前、法定时间间隔内都要经过严格的检验,船检机构的严格把关是船舶安全的第一道保障,船检机构在船舶审图、建造检验、定期检验等阶段要切实履职到位,严格把关,全面细致的对船舶载重线、消防设备等进行检验,避免船舶“带病”出厂、或者“私自改造”。船检机构应加强对船舶检验人员的培训教育及管理,提升船舶检验人员的责任心,不应出现明显的检验把关不严的缺陷项目,并对影响船舶安全的项目及时提出并要求船方纠正。
(三)对船东的建议
航运企业要守牢安全底线,坚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违规侥幸心理,在船舶检验完成以后,非经船舶检验机构许可,对经过检验的结构、布置、机器、设备及其他项目,概不得变动。
对于船舶安检、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在公司所属船舶中进行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要切实通过合理的机制手段,督促船员严格落实体系文件中船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的要求,做好船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