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国当局有责任确保本国的隐私权相关法律得到遵守。在检查中使用执法记录仪时,应对隐私方面的考虑和意识给予必要的关注。
● 执法记录仪应具备安全功能,确保该设备适合在任何类型的船舶上进行检查(也就是说,执法记录仪应当是既可用于油轮也可用于其他类型船舶的本质安全装置)。
最佳实践
1、PSCO应在登上船舶舷梯进行检查之前打开执法记录仪。必须告知船长和船员 PSCO正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检查情况,并告知船长和船员记录将如何使用、谁将有权查看记录以及记录将保存多长时间。在港口国当局的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果船长和船员不希望对检查过程进行录像,应有机会要求PSCO关闭执法记录仪。
2、PSCO使用执法记录仪时不得侵犯隐私,如果需要进入船上的私人场所,如居住舱或医务室,PSCO 应事先通知船员。在 PSCO 进入这类处所之前,应给予船员足够的时间将任何个人物品(如照片)放置到镜头照不到的地方。
3、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可暂停录制过程,并关闭执法记录仪。例如,在处理与《海事劳工公约》有关的投诉和报告时,允许关闭/暂停执法记录仪。在关闭/暂停之前,检查人员应口头说明出于隐私原因要求他们关闭执法记录仪。一旦这种特殊情况过去,应立即恢复拍摄。
4、如果执法记录仪在拍摄时没有日期和时间标记,或执法记录仪上显示的当前时间标记不是当地的真实时间,则PSCO应在开始、暂停、恢复拍摄和完成检查时,口头说明这些情况。
5、为了记录到整个过程,建议PSCO离开船舶时等到走下舷梯之后再关闭执法记录仪。
保护隐私
1、应制定有关数据存储、显示、复制和传输等方面的隐私保护内部程序。
2、建议使用专用的独立存储解决方案来收集和存储执法记录仪的数据,以确保隐私不被泄露。
3、执法记录仪收集的数据只能在严格监督下用于内部流程。这包括审查与检查有关信息以回应上诉请求或审查某些PSC检查活动。
4、不得允许PSCO更改、删除或流传音箱记录。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传输、储存、存档和维护储存设备及录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