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LNG船海员短缺,该如何培养更多合格、胜任的海员人才? 信德海事网 2022-05-17 08:56

基于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培训证书换发规则下的液化气培训实施建议

王飞1, 王建民2

(1.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2.山东交通学院华光液货培训中心 山东 威海 264209)

一 、引言

2015年6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新规则---(IGF规则)(即《国际船舶使用燃气或其他低闪点燃料安全规则》),在IMO海安会(MSC)第95届会议通过,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1]。该规则适用于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其总体目标为提供船舶安全和环保的设计、建造和营运,尤其是使用LNG或低闪点燃料的动力推进装置、辅机发电设备。

《IGF规则》会议通过的同时,2015年6月,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5届会议以第MSC.396(95)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STCW公约修正案[2]。修正案中新增第V/3条“对适用《IGF规则》的船舶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培训和资格的最低强制性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在适用《IGF规则》的船舶上负责与照管、使用或紧急情况下处置燃料相关的指定的安全职责的海员,须持有在适用《IGF》的船舶上服务所要求的船上基本培训证书;

2.适用《IGF规则》船舶上的船长、轮机部高级船员和所有对燃料和燃料系统的照管、使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须持有在适用《IGF规则》的船舶上服务所要求的船上服务高级培训证书。

2020年1月1日起,随着全球限硫令的全面实施,全球航运企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应对。 根据DNV每月更新一次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已经已确认有 787 艘 LNG 燃料船舶,包括 501 艘新造船和 286 艘现有船舶。此外,还有 221 艘为LNG Ready。LNG堪称:“未来发展方向”。

图表来源:DNV

随着越来越多的使用LNG作为燃料的非气体运输船舶的出现,船员市场对持有《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高级培训》证书的船员需求会越来越多。(可参考:→十分缺乏!我国LNG船船员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展望)而国内目前缺乏专业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尚未规范。培训机构又因为资质审批等原因能够顺利开班的少之又少。截至2021年4月,全国开展《IGF》培训的仅有天津中海油服培训中心一家,参训学员又集中在为中海油服新造的12条LNG动力守护供应船适配船员[3]。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201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进行了较大修订,新规定相比旧办法做了如下调整[4]:

 

500总吨/750千瓦及以上使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长、轮机长和轮机员需持有在适用《IGF》的船舶上服务所要求的船上基本培训证书(T11)和在适用《IGF规则》的船舶上服务所要求的船上服务高级培训证书(T12),其他船员需持有T11;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T04)或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5)者可直接办理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T11)。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5)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办理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T12):

(一)持有有效的使用气体或其它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T11)。

(二)在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上完成至少3次船上加装燃料操作,3次加装燃料操作中的2次可由认可的加装燃料操作模拟器培训代替;或在液化气船上完成3次装卸货操作;

(三)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在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上服务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不少于3个月的将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作为货物载运的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

三、对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与液化气船舶船员的持证要求与区别

(一) 持证要求

按照前述规定,持有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或有效的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者可直接办理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合格证。这种做法是否满足STCW公约的适任要求呢?

为了培养合格的学员,有效促进适用不同类型船舶的安全操作,STCW 公约分别对IGF与液化气船舶各自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的适任要求作出了规定[6]。对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的适任要求如表1所示,液化气船员适任要求如表2所示。

(二)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与液化气船员培训内容的区别

对比1表和2表,不难发现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与传统液化气船舶适任的要求既有相同点,又存在不同点。

两者的相同点: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危害;②应用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措施;③执行消防操作;④应急反应;⑤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液化气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两项培训均包含STCW公约规定的以上的适任要求,仅就目前阶段低闪点燃料仅限于LNG来说,培训的内容与液化气培训大同小异。

两者不同点:适任要求第一条不同:低闪点为有效促进适用IGF规则的船舶的安全操作,其中涉及到:

①适用IGF规则的船舶的设计和操作特点;

②适用IGF规则的船舶,其燃料系统和燃料存储系统的基本知识;

③IGF规则适用船舶燃油和燃油存储系统操作的基本知识;

液化气为有助于液化气船的安全操作包括的知识点为

① 液化气船的设计和操作特性;

②液化气船的基本知识;

③货物操作的基本知识。

四 、液化气替代培训存在的不足与建议

(一)液化气替代培训存在的不足

通过使用气体及其他低闪点燃料及液化气船舶适任培训要求的比对,很容易发现两者的不同点。使用液化气培训缺少关于适用IGF规则的船舶的设计和操作特点的内容,包括:

①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

②气体燃料发动机的自动控制系统

③气体燃料发动机的工作特点

④气体燃料发动机的操作程序

⑤气体燃料辅助装置。

(二)对目前的换证规则以及液化气替代培训提出的建议

基于新修订的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换发管理办法以及上述对比中提到的液化气替代培训存在的不足,对当下的液化气培训提出建议如下:

1.补充课程内容,提高履约契合度

  

在液化气培训时,应该补充适用IGF规则的船舶的设计和操作特点等内容,包括:

① 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

这一部分要依气体燃料发动机的不同类型,逐一介绍其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4]。按燃料类型分,气体燃料发动机可分为纯气体燃料发动机和双燃料发动机;按进气方式分,将其简要分为两大类:缸外进气和缸内进气发动机。缸外进气又分为总管进气和支管进气,而总管进气又有增压器前进气和增压器后进气两种;缸内进气则通常指缸内直喷,分为低压缸内直喷和高压缸内直喷两种形式。按点火方式分,由于天然气着火温度较高,难以实现压缩发火,一般采用电火花点燃或柴油引燃。

② 气体燃料发动机的自动控制系统

气体燃料发动机的自动控制系统与传动燃料柴油发动机一样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日新月异,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极大地增加了动力装置的经济性。尤为突出的是气体燃料发动机的自动燃烧控制,使得发动机具有良好的燃烧特性。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燃烧控制都由集控室控制完成。这些控制系统分为装置控制、燃料控制和安全控制三部分,只有在安全系统允许允许的情况下,装置控制系统才会将发动机运行在燃气状态。

③ 气体燃料发动机的工作特点

目前,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燃料以天然气为主。天然气在液化之前已进行预处理,将原本天然气中的二氧化碳、水分、硫化氢和其他硫化物等杂质先净化去除掉,也就是说在LNG中几乎没有硫,基本上不存在SOX的排放。在LNG燃烧过程中,通过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可使其NOX的排放降低85%~90%。排放中也没有碳烟,颗粒物质很少。

④ 气体燃料发动机的操作程序

由于气体燃料的易燃易爆性,气体燃料发动机在操作上比传统发动机增加一些程序。在气体燃料发动机启动之前,有程序控制阀件动作,进行燃气泄漏测试,然后使用氮气对燃气系统以及供给管路进行吹洗,最后再通过GVU内部的压力调节阀根据发动机的负荷调节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燃气供给压力。

⑤ 气体燃料辅助装置。

气体燃料发动机的燃料供给系统是气体燃料发动机与普通柴油机动力系统的最大不同之处,燃气系统主要包括LNG储罐、LNG气化装置以及燃气控制单元等。

通过补差内容的培训,使得学员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交流能够做到清晰的、有效,并且在IGF规则适用船舶上的相关操作按照可接受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以确保操作安全。推荐学时4学时,2学时理论,2学时模拟器训练。

2.贯彻一培多证,实现培训效益最大化

参加液化气培训的新培训船员,加以补充低闪点内容,培训结束可以换发液化气基本培训、高级培训、IGF基本培训和高级培训证书。换T04证书时可申请换发T11证书;拿到船上符合海事局规定资历后换发T05和T12证书,如图1所示。

图1

已经持有液化气基本、高级培训证书的船员获取IGF高级培训证书的除了海事局规定的现有途径外,还可以参加认可液化气培训机构的补差培训,同样可以换发IGF高级培训证书。

证书再有效更新时增加相应补差内容,即使得部分没有实船资历的船员液化气证书保持有效,同时获得申请换发IGF高级培训证书(T12)的资格。

3.规范培训机构资质,拓宽培训渠道

在决定液化气培训机构是否具有补差资质时,需要考虑培训机构是否具备有资质的教员、后勤保障人员、教室及其他场所、仪器设备、教材及技术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参考资料。培训师资具备相应的授课技巧和培训方法,建议所有的培训教学由具有液化气货物操作经验并熟知相关液化气货物性质及其安全操作的合格人员来进行。可招募在液化气船上的驾驶员和轮机员最好是船长、大副、老轨和大管,船队主管和合适的货运部门、货物检验部门或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教员。

4 限制课程人数,提高培训质量

建议学员数量不应超过20人,且实操培训应以不超过8人的小组进行[7]。如果使用模拟器培训,应确保所选的教学任务尽可能接近船上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加注操作,这可以是两个加注模拟和一个实操用来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利用目前的液化气培训并增加低闪点补差内容来替代低闪点培训不仅可以缓解低闪点培训机构短缺、培训压力大等问题,还可以减少船员重复培训影响休假时间,一培多证后船员液化气船、低闪点船自由流动增加就业渠道,同时也能消减船东培训经费,适任船员增加近而解决用人难等问题。

结语

DNV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新造LNG动力船接近50艘,其中3月份共有21艘LNG动力船的订单数量创下新纪录。这是自10年前开始记录替代燃料船舶以来的最高单月数量。

因此,抓紧时间制定相应的政策、完善培训机制,尽快培养出能够胜任使用气体及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的船员,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作者简介:

1.王飞(1972-),男,轮机长,主要从事船舶智能运维研究;

2.王建民(1972-),男,船长,主要从事液化气培训教育研究。

参考文献:

[1] 劳辉.《IGF 规则》主要情况及其实施效果[J].中国海事,2017( 06) : 54-56.

[2] IMO.SOLAS Consolidated Edition ,2014 [M].LONDON:IMO.2014:210-211.

[3] 天津海事:全国首期使用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在津举办.http://www.sohu.com/a/458271315_120207161

[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交通运输部EB/OL](2019-02-26)[2020-03-25].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902/t20190226_3169314.html.

[5] 交通运输部.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21.

[6] 李斌.船舶柴油机.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8:377-379.

[7]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M].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译.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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