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船船员
任解职信息登记及相关证书办理指南
(2020年3月)
1船员任解职登记信息查询
路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首页-船员综合信息查询,如下图:
“船员服务簿资历信息”为船员本人填报的服务簿资历,“任解职登记信息”为公司报备、船舶进出港报告、前期现场办理等渠道产生的任解职信息。
2国内航行海船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2.1 相关说明
自2020年2月23日起,船员无需现场办理任解职信息登记,任解职信息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生成;此前已现场办理在国内航行海船上任职信息登记,但尚未办理解职信息登记的船员,亦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2.2 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方式一:在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时,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船舶管理—船舶报告系统,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在船船员信息维护”,显示本船现有在船船员信息,如下图:
点击“新增船员”按钮,进入“在船船员(新增)”录入界面,如下图:
填写证书号码(船员适任证书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点击“获取”按钮,自动获取船员的基本信息(适任证等级、适任证职务、签发日期、截止日期、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号码),选择上船日期、船上职务、兼职职务(如有)、任职港口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会弹出提示并跳转至在船船员列表页面。
如船员下船,点击在船船员列表后的“变更”按钮,然后点击“下船”按钮,如下图:
方式二:在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时,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s://cspur.msa.gov.cn下载页面进行下载),选择船舶报告系统,跳转至船舶报告系统主页。
点击主页中的“在船船员”进入到在船船员页面,显示本船现有在船船员信息,点击“在船船员”可查看船员详细信息、编辑、删除、增加在船船员等,如下图:
3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3.1 相关说明
自2020年2月23日起,在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非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其任解职信息分别由所属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按照海员外派管理规定通过网上向相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报备;有报备需求的航运公司请向相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帐户开通。
3.2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3.2.1 航运公司和申办员开户(已有帐户的请跳过)
第一步:注册企业帐户。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选择“企业注册”进入注册界面。按照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验证通过后生成机构帐户。
第二步:申办员开户。使用第一步开户成功的企业帐户,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点击“登录”,登录后显示以下页面:
点击“我的经办人”菜单,在弹出页面中点击“创建”按钮,如下图:
在弹出窗口中输入经办人的信息,点击“创建”按钮,完成后公司申办员即可以经办人身份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第三步:联系相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在船员管理系统中进行“航运公司信息维护”。
第四步:登录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使用第二步开户成功的申办员帐户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在“政务服务”下点击任一船员相关业务,均可进入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如下图:
3.2.2 添加可报备船员任解职的中国籍船舶
路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船员任解职/见习-中国籍国际航行海员任解职登记。
点击“新增船舶”,按照船舶识别号、IMO编号、船舶名称等查询出船舶后添加并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需注意:
1) 船舶必须是办理过船舶登记且为本公司拥有或者管理的中国籍船舶。新增的船舶需要经过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开始报备船员任解职。
2) 如船舶已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过见习船舶业务,则不需要再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可直接使用。
3.2.3 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路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船员任解职/见习-中国籍国际航行海员任解职登记。
找到要报备任解职信息的船舶,点击“上下船报备”,进入任解职登记页面,如下图:
任职登记:根据页面信息填写船员身份证号码、所持适任证书、任职职务、出境证件、上船时间地点等信息,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解职登记:对于已报备任职信息的船员,可报备解职信息,填写解职时间、地点、船员联系方式、人员流向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需注意:目前对于入境回国的船员,须填报船员有效联系方式和人员流向,流向需具体到县级市。
船员任解职信息提交到海事海事管理机构后无需确认。如出现报备信息错误需要修正的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海事海事管理机构办理修改。
3.3 外派海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路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船员任解职/见习-外派海员任解职登记。
3.3.1 船舶配员协议信息录入
外派机构需先将与船东签订的配员协议信息录入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在配员协议有效期内,可向该协议船舶上进行船员上船报备和下船报备。报备界面如下:
3.3.2 船员上船任职信息报备
在外派海员任解职登记-船舶上船报备页面,根据页面信息填写船员身份证号码、所持适任证书、任职职务、出境证件、上船时间地点等信息,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界面如下:
3.3.3 船员下船解职信息报备
在外派海员任解职登记-船舶下船报备页面,对于已报备任职信息的船员,可报备解职信息,填写解职时间、地点、船员联系方式、人员流向,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需注意:目前对于入境回国的人员,须填报船员有效联系方式和人员流向,流向需具体到县级市。界面如下:
如出现船舶配员协议、船员上下船信息报备错误或需要调整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修改。
4其他类别船舶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4.1 相关说明
中国籍港澳航线船舶、两岸直航船舶、港作船、公务船等类别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其任解职登记信息通过网上向相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报备。
4.2 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
目前暂通过“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任解职登记”通道进行船员任解职信息报备,具体操作参照本指南3.2章。
5疫情防控期间船员任解职信息补登记
2019年12月1日后,在国内航行海船上任职的船员,由于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规定现场办理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手续的,以及未按照《新冠状肺炎防控期间海船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指南》进行任解职信息登记的船员,由船方在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中进行补报告,操作方法同第2章。
2019年12月1日后,在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国内港口任解职的船员,由于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规定现场办理船员任解职登信息记手续的,由所属公司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补登记,操作方法参见3.2章。中国籍港澳航线船舶、两岸直航船舶、港作船、公务船等类别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亦按此方法操作。
6海船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
6.1相关说明
船员办理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所需的海上任职资历为船员服务簿记载的资历,由船员依据船员服务簿记载如实填报。
6.2填报船员服务簿资历
路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
6.2.1填报船员服务簿资历记载记录
按照系统指引填报任职船舶、所持适任证书、上下船时间地点等信息。信息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请在提交前认真检查。如下图:
6.2.2上传船员服务簿资历记载记录
在“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页面点击“服务簿证据管理”,将服务簿个人信息页、服务簿服务资历页、海员证个人信息页、海员证出入境签注页、护照个人信息页、护照出入境签注页等拍照重命名后上传。如下图:
需注意:
船员服务簿个人信息页、船员服务簿服务资历页须拍照上传。海员证及护照的个人信息页、签注页只需在确实使用了该类证件出入境的情况下拍照上传。
附件名称请按照“船员服务簿个人信息页”、“船员服务簿资历页第1页”、“船员服务簿资历页第2页”、“海员证签注页第1页”、“情况说明1”等格式进行命名。
服务簿资历页同一页只需上传一张附件,当服务簿资历页发生变更(追加记录行)时,需删除原附件重新拍照上传。每增加一条资历信息,需同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
6.2.3 船员服务簿资历记载记录与船员服务簿资历关联
上传的服务簿资历照片,须与填报的服务簿资历关联,个人信息页照片可不做关联。如下图:
7办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
路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证书申办-我要申请海船适任证(或我要办理海船合格证)。
系统中办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时提交的资历信息为船员个人账户填报的服务簿资历信息,建议在每次任解职之后及时维护船员服务簿资历信息,如就此委托相关机构代为办理的,请船员及时核对,以便发现问题后进行更改。船员服务簿资历不满足办证条件者不能提交。如下图:
8其他事项
船长应按规定做好船员服务簿的签注,船舶在进出港报告时,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报告船员的相关信息。
船员和海员外派机构及航运公司等相关单位在办理任解职信息登记、办理相关船员证书过程中应当诚信守法,被查实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时,对船员用户5年内不享受远程办理证书、证书邮寄等便利服务,对海员外派机构及航运公司等相关单位用户永久不享受远程办理证书、证书邮寄等便利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及证书办理的管理办法将在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进行评估,以确定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届时我局将提前告知,敬请关注我局官方网站。
“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掌中报”功能自3月27日起暂停海船适任证和海船培训合格证的业务申办,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