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注船对国际LNG加注中心建设意义重大!信德海事绿色航运洞察2022-11周 信德海事网 2022-03-23 16:57

共同关注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印发,多处涉及船舶行业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长江及汉江、湘江、沅江、赣江等航道整治工程,深化湘桂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提升水运主通道航运能力。推进长江宜昌至武汉段4.5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实施唐白河、松西河航道提等升级工程,基本贯通湘江、沅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松虎航道,有序建设澧水、资水航道,形成南向水运大通道。实施赣江、信江、袁河、昌江等水系航道工程。

《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畅通高效的流通体系。支持江海联运、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模式发展,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广“一单制”服务,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供应链协同整合,努力提高流通效率。加 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实施方案》提出,协同推进长江水环境治理。加强沿江城市船舶污染联防联控,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主要港口基本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 加快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老旧车船。

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第11次会间工作组会议(ISWG-GHG 11)

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第11次会间工作组会议(下称“ISWG-GHG 11”)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会议就“制定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和碳强度准则(LCA导则)草案”、“短期措施全面影响评估的经验汲取”和“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修订建议审议” 3个议题进行了审议。

1、LCA导则制定

ISWG-GHG 9会议上,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及欧盟委员会共同提交的ISWG-GHG 9/2文件和澳大利亚、日本、挪威及ICS共同提交的ISWG-GHG 9/2/3文件分别给出了针对船用燃料LCA评估的完整方案。经会议审议决定以ISWG-GHG 9/2/3提出的《航运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和碳强度导则》草稿为基础,纳入ISWG-GHG 9/2及其他提案的意见以形成LCA导则草案。

本次ISWG-GHG 11上,ISWG-GHG9/2和ISWG-GHG 9/2/3的提案双方在ISWG-GHG9会后形成的LCA导则草案的基础上,融合双方观点,共同起草了新的LCA导则草案文本(ISWG-GHG 11/2/3)提交大会审议。在这一议题下,会议在审议初始拟定以ISWG-GHG 11/2/3附件1作为基础文件进行LCA导则的后续制定,并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LCA导则的目标和潜在应用及未来

· 可持续标准和燃料生命周期的标签(FLL)的定义

· 燃料默认值的确认(考虑地域差异和上船前(WtT)、船端(TtW)核算方法)

· 真实排放的核算标准和认可框架

· 制定科学程序审议排放默认值和燃料认可标准

· 其他相关问题及后续工作方向

后经会议审议,形成了以下结论:

1、LCA导则应作为一份独立的技术导则进行审议,不应为后续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制定做出预判,同时不对现有的IMO规则提出修订;

2、将可持续标准和燃料生命周期的标签(FLL)纳入LCA导则,并着重考虑该两项内容在导则中的位置(附件或独立文件)、对可持续性的评估性质(定性或定量)、可持续性的覆盖范围,可持续性的评价和验证方法等问题;

3、LCA导则的制定可以先针对目前已应用和可预见的航运燃料展开,但这些燃料仅作为“初始”燃料而不是“优先”燃料,以避免对未来燃料发展的预判;

4、LCA导则应包含燃料排放默认值,但ISWG-GHG 11/2/3文件中提供的默认值仅作为示例,具体默认值后续制定,默认值的地域差异问题也将在下一步工作时讨论,后续有必要成立专家组完成对相关方法和默认值的制定以及未来对默认值的持续跟踪和复核;

5、对全球变暖潜力仍取GWP 100,但纳入GWP 20数值作为比较之用;

6、LCA导则将纳入对燃料真实排放的核算标准和认可框架,并制定科学的方法和流程用于确定燃料默认排放值和燃料认证方案;

7、建议在MEPC 78会后成立通信工作组进一步推进LCA导则的制定工作,并向MEPC 79提交导则初稿。

2、短期措施的影响评估

就这一议题,会议起草了专门文件,针对现有《候选措施对各国影响评估流程》中的执行程序和方法要素进行了补充,并建议将其作为附件补充到《候选措施对各国影响的评估程序》(MEPC.1/Circ.885)中,以加强后续温室气体减排措施评估的透明度和科学性。该文件建议补充的措施评估程序包括文献综述、船队影响评估、国家影响评估、定性/定量利益相关者分析、数据质量分析控制及内容整合五个部分,该五项工作在委员会的监督下共同推进。文件同时给出了对五项工作及关于委员会建立、角色和职能的具体要求。

3、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DCS)修订

会议审议并同意了中国提出的在DCS中增加对EEDI、EEXI和CII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的建议,提出了对MARPOL附则VI附录IX DCS数据收集信息表和DCS相关决议的修正案,并同意启动对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进行修订的工作流程。

转自:中国船检

关键词:LNG加注

3月14日至15日期间,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LNG)加注船“海港未来”轮为停靠在洋山深水港码头的大型集装箱船“CMA CGM SYMI”轮加注约7000立方LNG,这是中国港口首次为大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提供LNG燃料船到船同步加注作业。

该单的达成汇集了上海市相关部门、海事港航、上港集团、申能集团等众多方的多年努力。在此此前,国内LNG船舶动力运用已经积累了近10年的经验。我国自2012年开始大规模推动LNG水上应用,2013年交通运输部推出《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此后以“气化长江”工程为代表,我国在试点示范、标准制定、实船建造、监督管理、站点规划、产品研发和配套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然而受制于各种挑战和限制,我国LNG水上应用的发展并未达到预期,应用场景依然主要以内河船舶为主,加注方式也主要为内河干线上的LNG加注站。

因此,此次上海洋山的国际船舶LNG燃料船到船同步加注作业,注定成为我国水运LNG燃料应用的里程碑。

LNG加注主要分为三种类型:车到船(truckto ship, TTS),船到船(ship to ship, STS)和港到船(port to ship, PTS),此外还包括趸船加注和LNG罐箱加注。详细介绍参考《LNG动力船舶应用---LNG加注模式介绍 》。

在这些LNG加注方式中,唯有船到船的加注模式,可以实现客/货同步操作(SIMOPS),且加注速度较快,操作灵活,最适合于国际航行的大型商船,也是传统船用燃油的主要加注方式。因此,船到船LNG加注的布局是在当前航运业脱碳浪潮中争夺国际船舶燃料加注中心的基础,是替代能源带来的船舶燃料大洗牌中占据竞争地位的第一步。

近年来,国际上各航运干线的主要港口都对LNG燃料加注展开了布局,其中以新加坡港和鹿特丹港为代表,已经实现了LNG加注业务的高速增长。

现运营LNG燃料加注船设施(截图来自DNV AFI平台)

新加坡布局LNG多点开花

新加坡作为传统船舶燃油世界第一大加注港,早早就嗅到了船舶替代燃料的转型方向,于2016、2017年前后推出了“LNG加注试点计划”(LNGBunkering Pilot Programme, LBPP)等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政策、计划和措施。

恰在一年之前,新加坡于2021年3月份完成了第一笔LNG燃料船到集装箱船的交付,在此之后,其替代燃料销售、加注业务发展势头强劲。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局长柯丽芬(Quah Ley Hoon)上周四在2022亚太海事展览会(Asia Pacific Maritime)的开幕式上表示,去年新加坡共进行了24次船对船LNG燃料的交付。 新加坡2021年的LNG燃料销售总量为50000吨。

新加坡具备LNG 燃料供应许可证的有3家公司,分别是Pavilion Gas Pte Ltd(淡马锡全资子公司)和 FueLNG PteLtd(壳牌和吉宝的合资企业)和Total Marine Fuels(道达尔子公司)。其中船对船LNG加注全部由FueLNG完成,24次船到船加注中,19次服务于法国达飞旗下的船舶。

以LNG为起点,新加坡港在各种航运替代燃料发展的道路上多面开花。

上上周,新加坡交通部长易华仁(S. Iswaran)公布的《新加坡海事脱碳蓝图:迈向 2050》,其中重点谈到打造未来船用燃料、加油标准和基础设施,通过提供低碳和零碳船用燃料(包括生物燃料、甲醇、氨和潜在的氢气),同时实现碳捕获、储存和利用等绿色技术,为多燃料燃料加注过渡做好准备,以支持国际航运的未来。

鹿特丹港LNG加注业务遥遥领先

近两年鹿特丹港船舶燃料季度销售情况

虽然受2021年三季度以来天然气价格上涨,LNG燃料加注发展稍有停滞,但依然阻挡不了鹿特丹港目前仍然是船舶LNG燃料加注世界第一大港的事实。

鹿特丹港LNG燃料价格,来源ship&bunker

我国LNG加注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S&P Global Platts Analytics 的数据, 2021年高硫重油(HSFO)占全球船用燃料需求的16%,低硫重油(VLSFO)占43%,LNG 占7%。预计到2030 年,HSFO将占全球燃料需求的25%,VLSFO占33%,LNG占16%。

国内除了上海港在国际船舶LNG燃料加注方面的破冰性举措,多地对于LNG加注中心的打造也早就安排到了时间表上。

2018年9月,浙江省发布《宁波舟山LNG登陆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9—2035年)》,舟山随后推出《舟山国际LNG加注中心推进工作方案》,其中由新奥能源首先投资建造了一艘8500方LNG加注船,并计划到2025年打造1支LNG加注船队。

与此同时,2020年6月份,深圳盐田区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港集团四方签署合作协议,开启了盐田港海上国际LNG加注中心建设。

据了解,这个海上国际LNG加注中心重点规划是在盐田港为移动加注船服务,同时改造、新建LNG加注船,为附近船舶提供清洁燃料。项目投运后,根据近期规划,预计可实现加注规模23万吨/年,远期随着项目加大LNG加注船的投入,有望实现加注规模200万吨/年。

重要资讯概览

设计研发与认证

1、3月16日,商船三井(MOL)宣布,该公司和日立造船、Yanmar Power共同开发的甲烷氧化催化剂系统已获得日本船级社的原则性批准。该系统通过在LNG燃料发动机中放置甲烷氧化催化剂并氧化甲烷,可以减少70%以上的甲烷泄漏。这是此类系统首次获得原则性批准。

2、近日,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自主研发设计的氨燃料动力7000车位汽车运输船获得挪威船级社(DNV)颁发的原则性认可(AiP)证书。

新船设计与交付

2、3月16日,韩国现代尾浦造船厂向Korea Line交付了18000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加注船K Lotus,现代尾浦称该船是世界上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加注船。

4、近日,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和造船厂报告称,他们计划建造该国第一艘双燃料液化天然气阿芙拉型油轮,作为国内修复和扩大该国老化的原油油轮船队的一部分。据报道,新油轮的运力为 113,000 吨,可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目前尚不清楚伊朗目前是否有能力为该船制造发动机,或者它是否依赖于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5、3月18日上午,中远海运集团2艘700TEU级长江干线电动集装箱船项目举行“云签约”仪式。中远海运重工所属扬州中远海运重工与中远海运发展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成功签署了两艘700TEU级电动集装箱船建造合同。该项目建造完成后将租赁给中远海运集运下属泛亚航运经营,航线为武汉-上海。

替代燃料

1、3月17日,中远海运集团与中石化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召开视频会议,就进一步深化LNG运输领域合作、保障国家能源运输安全等进行商谈。

会上,三家集团所属相关企业负责人分别作了汇报,回顾了在APLNG项目等LNG运输业务上的既往合作,一致认为,三家集团精诚合作,共同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国家进口LNG运输安全尤其是在冬季保供关键时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快速推进,国家对LNG的需求迅速增长,LNG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应在已有良好合作基础上,全面开启LNG运输的合作新征程。

2、近日,法国道达尔能源子公司TotalEnergiesMarine Fuels在新加坡进行了首次船用生物燃料混合低硫重油(Bio-VLSFO)的加注作业,这是日本邮船(NYK Line)和英美资源公司(Anglo American)关于生物燃料合作试验的一部分。这是 NYK 第四次成功试用生物燃料。

脱碳技术

1、3月17日,瓦锡兰宣布开发了首个甲醇燃料供应系统MethanolPac,并计划在荷兰疏浚和近海船舶运营商Van Oord建造的海上风电设备安装船上进行首次安装。

港口脱碳

1、近日,国际咨询公司Arup、劳氏船级社 (LR) 和 The Resilience Shift发布了一份报告,概述了港口在推动和支持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关键作用。

2、3月18日,德国能源公司RWE AG公布了在德国港口布伦斯比特尔建造绿色能源进口码头的计划,以确保德国未来的能源供应。RWE 依赖绿色氨作为“最具竞争力 和技术成熟度最高的氢衍生物” 。该计划设想,从 2026 年起,氨罐车将在新的易北河工厂卸货,产品将从那里通过管道运输到氨码头。

其他资讯

1、3月15日,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加注船“海港未来”轮为停靠在洋山深水港码头的大型LNG动力集装箱轮“达飞希米”顺利加注了约7000立方LNG,而且实现了集装箱装卸和LNG燃料加注同时进行,这是上海港首次,也是中国港口首次为大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提供LNG燃料同步加注作业。

2、3月17日,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全球海事脱碳中心(GCMD)宣布和赫伯罗特(Hapag-Lloyd)签署了一项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在促进海上脱碳方面开展合作。

3、3月14日,环境保护基金会 (EDF) 的非营利研究机构 RTI International发布的《立即行动或稍后付款》(Act Now orPay Later)报告估计,“如果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减少排放,气候变化影响可能会使航运业额外损失 250亿美元每年到 2100 年。”

4、3月18日,日本船东商船三井(MOL)宣布将通过使用日本蓝色经济协会(JBE) 发行的蓝色碳的“J Blue Credit”,用于抵消世界首艘全电动零排放油轮“Asahi”号的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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