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向新闻媒体介绍推动降低广西北部湾港口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情况,解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进一步降低广西北部湾港口中介服务收费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1年)》政策措施。
据了解,广西把加快港口提效优服、推动降低北部湾港口中介服务收费工作,作为落实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海三市人民政府,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摸情况、查问题、找析原因、提对策,研究起草《关于推动进一步降低广西北部湾港口中介服务收费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1年)》,该方案已印发。
方案对标对表上海港、宁波港和新加坡港等国内国际一流港口,提出了降低理货服务费、码头操作费、集装箱交接单费、船方提货单换单费、码头办单费等13项中介服务收费降费目标,2020年底部分收费项目将达到上海港、宁波港等国内一流港口收费水平,2021年底将达到新加坡港等国际先进港口收费水平。
降费指导目标达成后,参照世界银行统计方式,以一票运单1个集装箱计算,到2020年底,北部湾港货物进口、出口中介服务收费将由目前的4456元/票、3706元/票分别降至2716元/票、2556元/票,降幅分别达到39%、31%;到2021年底将进一步降至2082元/票、1962元/票,降幅分别达到53%、47%,均低于上海港、宁波港目前的收费水平,与新加坡港口收费水平基本相当。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上述目标,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9条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国有企业要带头降费,所在地政府和管委会要大力引进港口中介服务企业、加快形成中介服务市场,口岸、海关等涉外部门要加快“单一窗口”建设,促进通关提速降费。同时要加大中介服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介服务收费公开透明,拓宽国内外货源市场,各级财政适当奖励,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监管等措施。通过狠抓落实,让政策措施尽早落地见效。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各港口城市梳理北部湾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编制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指导企业明码标价,主动落实相关降费优惠政策,对存在严重价格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