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包含海员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
船员包含海员。仅在(海运)货轮运输船上或者邮轮上工作的人员称为海员,内河运输船例外。内河运输船只能称为船员。
渔船船员与海员无关
干渔船的称为渔船船员或渔民渔夫,和海员没有任何关系。
海员证件是由交通运输部管理颁发,渔船船员的证件是由农业渔监管理颁发,两者有着巨大的不同。
海员一般在货轮运输的船只工作,上面是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考取相应的证书上船。
渔工是撒网捕鱼,工作内容较为辛苦。
注意
一定要注意,一些沿海的渔业公司或一些内河(长江及大陆内各类河运)运输公司,以模糊概念的形式招募船员,以致上当受骗,工资待遇低廉,生活条件恶劣,无法律保障。
船上的分工
船上的工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充满了神秘的色彩,那今天小编带感兴趣的朋友揭开船上分工的神秘面纱,船员朋友们就当温习一下课程吧!
远洋货轮一般都在万吨以上,全船人员一般定员19—24人。除船长、政委外,高级船员8人,普通船员10人,厨师2人。船员组织系统分为甲板部、轮机部。每个部门内部都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甲板部
主要负责船舶航海、船体保养和船舶营运中的货物积载、装卸设备、航行中的货物照管;主管驾驶设备包括导航仪器、信号设备、航海图书资料和通讯设备;负责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舱、锚、系缆和装卸设备的一般保养;负责货舱系统和舱外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用和处理。
轮机部
主要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负责全船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事务部
主要负责全船人员的伙食,生活服务和财务工作。
等级分布及人员职责
管理级
Ⅰ 船长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Ⅱ 大副
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Ⅲ 轮机长
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Ⅳ 大管轮
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操作级
Ⅰ 二副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Ⅱ 三副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Ⅲ 二管轮
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Ⅳ 电机员
电机员主管船上所有电器设备 主要职责是电路板维修与电设备保养。
Ⅴ 三管轮
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Ⅵ 事务员(管事)
具体负责全船的生活服务工作;办理进出港有关手续和有关客运工作。客船外的船舶经常由三副顶职。
支持级
Ⅰ 水手长
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Ⅱ 木匠
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Ⅲ 一水
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Ⅳ 二水
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Ⅴ 机工
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Ⅵ 服务员(大台)
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7厨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
来源:船员百科 船员口岸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