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安全诚信航运公司最高可获百万奖励
日前,为进一步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航运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平潭船队运力结构,引导航运企业集约化、大型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提高航运企业抗风险能力,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出台《加快推进航运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 年修订)》,鼓励航运企业创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现金奖励。该《实施意见》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据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早在2014年就出台相关政策并不断修订完善,此次修订的《实施意见》对在平潭航运企业新增运力、扩大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以及相关机构在实验区开展船员培训业务、设立互联网+航运产业链服务平台、设立航运金融分支机构等行为,提供金融扶持、产业服务、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中特别引起关注的是,为引导航运企业诚信经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平潭航运企业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评选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实验区管委会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连续3年获评为安全诚信公司的,再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连续3年被福建海事局评定为I类(低风险)航运公司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III类(高风险)航运公司晋级为I、II类,或II类晋级为I类,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作为交通运输部派驻福建的水上交通安全主管部门,福建海事局近年来持续强化对辖区内航企的监督管理,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指导航运企业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船舶事故隐患。据福建海事局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方其超介绍,该局在全国率先系统性实施航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举措,将管理性质、安全记录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指标分类列明,以自然年度为单位采集数据并进行风险测算,根据最终测算结果将航运企业分为I类、II类和III类共三个风险级别,在日常监管、审核实施、绿色服务通道、诚信评选等12个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从而推动辖区航运企业依法诚信运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共同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航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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