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化、智能化在航运领域的深化应用,船舶电子记录簿逐渐成为船舶和船员热切期盼的便利化办公工具。2019年5月,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7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修正案和工作指南,自2020年10月1日起将允许船舶逐步使用电子记录簿替代纸质记录簿。船舶无纸化记录时代正在开启。
01 背景
MARPOL公约附则I规定:每艘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以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配备油类记录簿(PART 1),用于记录包括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燃油舱压载水的排放、残油的收集和处理、机舱舱底水的舷外排放和处理以及燃料油或润滑油的加注等防止油类污染的操作。残油舱和污水舱的存量应每周予以记录。
记录纸质油类记录簿,容易出现记录缺失、记录错误和所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现象,严重时,相关船员还会受到海事行政处罚。随着科技信息发展,电子油类记录簿(E-ORB)应运而生,其可谓船东和船员提供准确、高效、简洁、清晰的电子记录,不仅可为船员减轻记录负担,较好的避免人为记录造成的疏忽,同时也便于船东和海事部门进行远程查看和监督检查,其使用优势和发展潜力不言而喻。
1、2013年5月,MEPC 65次会议,澳大利亚和马绍尔群岛在提交《建议使用电子系统垃圾记录簿替代纸质文本记录的提案》。这是最早在国际会议上提出使用电子记录簿的正式提案。此后,MEPC成立了使用电子记录簿工作通讯组,将船舶电子记录簿议题正式纳入研究计划,通讯组着手起草《根据MARPOL使用电子记录簿的指南》。
2、2014年3月,MEPC 66次会议,通讯组提交了研究报告和《根据MARPOL使用电子记录簿的指南》,获参会各国的普遍性支持。会议要求通讯组进一步完善指南草案。
3、2016年4月,MEPC 69次会议,将通讯组提交的指南草案移交PPR(污染预防及响应)分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要求PPR分委会考虑MARPOL公约中的相关记录簿格式能否以电子格式实现、实现程度和可行性,将电子记录簿的适用范围从MARPOL附则I、II、V、VI扩展到NOx技术规则,同时修订MARPOL相应附则,使未来使用电子记录簿的决议生效。
4、2018年2月,PPR 5次会议形成《根据MARPOL使用电子记录簿指南》、MARPOL和NOX技术规则修正案终稿,提请MEPC 73次会议审议。后延期至MEPC 74次会议审议。
5、2019年5月,MEPC 74次会议,审议通过与电子记录簿有关的MARPOL附则I、II、V和VI以及NOx技术规则修正案草案,并以MEPC.312(74)、MEPC.314(74)和MEPC.315(74)决议形式公布。这些修正案自2020年4月1日视为接受,自2020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同时,会议以MEPC.318(74)决议通过了《根据MARPOL使用电子记录簿的指南》。
注意事项
相关修正案生效后,如船舶采用电子记录簿替 代纸质记录,建议注意以下事项:
1.电子记录簿应和MARPOL相应附则规定的格式一致,并经主管机关认可,并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MARPOL电子记录簿声明》;
2.除按MARPOL相应附则的要求做好记录外,还应进行电子签名,如需修改已记录的内容,还应记录修改原因和操作人员,并经船长许可,原始记录应保留可见;
3.电子记录应按MAPOL相应附则要求的保存期限保存;
4.记录应由备份,系统故障时数据应能恢复,自动备份系统的数据应能线下存储;
5.如遇MARPOL附则修正,在修正案生效前及时更新系统,使记录格式与MARPOL相关修正案保持一致;
6.在MARPOL相关修正案生效前,如船舶已经使用电子记录簿,还应同时使用纸质记录簿。
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08-19 来源:连云港海事
04-03 来源: China PSC
04-12 来源:丁一文 邹 婕 世界海运
08-04 来源: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06-1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3-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8 来源:张云嵩、严青 造船技术与海洋平台
03-21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6 来源:林新通 世界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