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信德海事安全上周发布的文章《50艘!欧盟对影子船队实施新制裁,中国公司中枪!》,欧盟已达成第15轮制裁协议,并于本周一(16日)公布了本次制裁的详细名单。
名单显示,52 艘最新受制裁船只中涵盖了 42 艘原油和成品油轮、7 艘液化天然气运输船以及 3 艘货船,其中超过半数的油轮挂巴巴多斯船旗,此次制裁也使得欧盟制裁船只总数达到了 79 艘。
据了解,名单中的部分船只此前已经被其他西方机构制裁。例如,“Georgy Maslov”号及其所属的俄罗斯航运公司 Sovcomflot,早在 2 月就被美国财政部列入制裁名单。而 Sovcomflot 旗下“Zaliv Amurskiy”号,也在 7 月份被英国制裁。还有一些船只则是近期才遭受制裁,如“Attica”号,上个月被英国列入制裁名单后,为了避开审查选择绕道通过苏伊士运河前往印度。
最新制裁的 7 艘液化天然气运输船中,有 4 艘即俄罗斯天然气生产商 Novatek 相关的液化天然气运输船“North Air”、“North Mountain”、“North Way”和“North Sky”此前已经受到美国制裁。另外,“La Perouse”号已受到英国制裁。
不过,名为“Christophe de Margerie”号的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成为本次一个意外的制裁目标。该船由 Sovcomflot 所有,是专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自然资源开发项目之一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建造的第一艘 Arc7破冰型 LNG 运输船。“Christophe de Margerie”号被列入制裁名单,标志着该项目首次遭受制裁。
52艘船舶名单如下:
此外,另有多个中国实体也被列入本次制裁名单中,并且部分实体和个人被欧盟首次实施所谓的“全面制裁”(即包括旅行禁令、资产冻结和禁止提供经济资源等措施)。
对此,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对欧盟无理制裁中国企业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
中方指出,中俄企业的正常交往合作不应受到干扰和影响。当前,包括欧美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在同俄罗斯开展贸易。敦促欧方不要在对俄经贸合作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停止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中方抹黑推责,停止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欧盟第十五轮制裁详细名单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3182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3192
内容来源欧盟、北京日报,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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