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月,BIMCO公布了期待已久的制裁条款,该条款将在集装箱运输行业中使用。
该条款与2020年定期租船合同的制裁条款不同,因为它旨在满足班轮特定的运输方式和贸易实况。新条款及其相关指导说明和背景信息可在BIMCO网站上查阅。
新的BIMCO制裁条款旨在解决集装箱贸易中涉及的以下两个主要风险:(1)与“受制裁方”的交易;(2)涉及“受制裁货物”的航次。
在第一种情况下,该条款旨在解决交易任何一方受到制裁的风险。船东应提供保证,船东(无论是注册船东、光船或分租船东)、管理人或船舶均不受制裁;承租人也应提供保证,承租人自身和任何分租人均不受制裁。在这种情况下,无辜的一方有权终止租船合同和/或要求因违反保证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第二种情况是,承租人运送他们知道或应该知道货物是受制裁的货物,或者货物的运输可能使一个或多个当事方面临被(联合国、欧盟、英国、美国或任何其他适用的主管机关或政府)指定为受制裁实体的可信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向船东提供赔偿(除非货物被船长和/或船员共谋或暗藏在集装箱中),但这没有赋予无辜当事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该条款旨在作为一般适用的模板,并且与任何标准条款一样,可能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以解决当事方制裁风险评估的特定规定或风险。考虑到该议题的复杂性,协会建议会员在修改该条款之前应仔细阅读该条款并寻求法律建议,以确保充分理解任何修订条款内容的后果。
02-04 来源:伯宁律师事务所
03-02 来源: 环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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