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扬州海事局辖区一新造船舶在实施下水作业期间,发生断锚,在现场海事执法力量和应急力量果断处置下,安全靠泊舾装码头,未引发水上交通事故。小编专门整理制作了一期案例介绍,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希望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案例回顾
据悉,该新造船船长129.9米,宽28米,型深7.8米。当天下午该新造船舶接水后,船头入水大约30米下右侧锚,船上操作人员未全面观察船体情况,选错时机提前下锚,导致锚链挂在船底下水气囊上,未能沉入江底发挥作用。船上操作人员见此情况紧急抛下左侧锚,稳住船身,但由于冲击力太大,左侧锚机刹车失效,导致左侧锚链从根部拉断弃链器,落入水中。扬州海事局嘶马塔台迅速调整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两艘海巡艇现场维护交通秩序,指挥应急拖轮顶住船身,并将该新造船安全拖带至舾装码头。
船舶下水是当船舶建造工程大部分完工之后,利用下水设备,将船舶从建造区移至水域区的工艺过程。一般船厂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生产的要求,选择不同的下水方式和设施设备。常见的下水方式有:气囊下水、重力式下水、漂浮式下水、机械化下水四类。
各有关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加强下水作业安全管理,尤其要注意:
01依规办理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备案手续。
02确保作业相关方(作业单位、船厂、船东)召开作业前安全会议。明确作业步骤,落实各自安全责任与防污染措施,并建立有效的作业期间联系方式(VHF+手机电话)。
03作业时如采取必要的抛锚制动措施,确保抛锚作业方案可行。探明作业河床底质,明确抛锚时机,做好抛起锚试验。
04确保下水作业的时机选择恰当。确保当时当地的气象情况适宜作业(通常风力5级以下、能见度1500米以上);潮水选择恰当(通常在高平潮尾转流时段);下水船舶放置到位,处于即刻可下状态;商定在上、下水船流得到管控后3分钟内进行;下水指令由水上维护指挥人员发出。
05确保维护艇与协作拖轮现场安全维护和警戒得当。明确各自安全维护任务和警戒位置;显示适当信号(开启声光警报,悬挂要求减速旗RY,挥舞小旗等)。
由于新造船舶操纵能力受限,下水作业时会对占用大部分通航分道。为保证航行安全,在新造船下水作业期间,过往船舶还应特别注意:
01认真守听海事管理机构在VHF发布的下水作业信息,不得擅自进入作业水域。
02航经作业水域附近时避免追越,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采取停车等让措施。
03加强瞭望,密切关注作业船舶动态,严格服从海巡艇现场指挥。
信息来源 | 扬州海事
图文 | 李春杏 马士骋
编辑 | 房秋妍
审核 | 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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