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曾于8月22日发文报道,我国部分海域休渔期即将结束,提醒大家注意航行安全。今年7月份,一艘希腊船东的香港旗散货船在菲律宾碰撞渔船致其沉没,导致14人失踪,直到现在,商船还被扣在当地,相关船员还有可能面临着刑事指控。
8月30日,一艘福建籍渔船在台湾海峡沉没,12人失踪,据说是被一艘外籍商船撞沉。我们从网上的讨论中看到,船员们大部分都在抱怨渔船不守规矩,经常抢船头或者挡住了大船的航线。根据避碰规则,除了在狭水道,分道通航和追越局面中,机动船在航时应给从事捕鱼的船舶让路。而在实际航行中,究竟懂避碰规则的渔船有多少?多少渔船按照避碰规则显示了声号?
在中国海域,情况如此,在世界其它海域,可能情况更差,有很多是木制小渔船,例如非洲是独木舟,越南还有篮子一样的小渔船。很多小渔船别说雷达不能扫到,甚至肉眼都很难看到,晚上还有很多渔船根本不点灯。遇到上述种种情况,我们还指望这些渔船遵守规则吗?究其原因,他们也许不知道有规则这回事,又从何谈起遵守规则呢? 另外,还有责任划分问题,在国内,渔船和渔船船员归渔政管,但是如果影响航道正常运行,海事部门有权驱离。 但无权行政处罚。别说海船船员抱怨了,就是引水也经常抱怨渔船不守规矩。
渔船不管大小,跟商船比起来,都是“弱势群体”,经不起碰撞,每次事故,船毁人亡的大部分是渔船。避碰规则制定的目的就是避免碰撞,我们都知道很多渔船不遵守规则,甚至在航道内横冲直撞,退一万步讲,“懂得规则”的商船面对这些“不守规矩”的“trouble maker”, 我们该如何做呢?是跟他们硬碰硬,出一口气?还是谨慎驾驶,尽量宽让?真出碰撞事故,相关损失保险可以承担,可是人没了,对他的家庭可是灭顶之灾,船长和驾驶员可能还要面临刑事问责。
我们谈论这个话题的目的不是想谴责谁,只是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参考。人命关天,希望大家在采取避碰行动时能够更谨慎一点,更理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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