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海事局安检人员对辖区靠泊外籍船舶进行PSC选船,经筛查发现某适检船“TAN *”轮风险较高,码头CCTV系统显示船舶外部保养情况较差,安检人员随即按程序对其开展港口国监督远程检查。后根据检查结果对该轮采取了滞留措施并追究船级社验船质量责任。
一、船舶概况
二、检查概况
连云港海事局安检人员通过视频连线和CCTV巡查方式,对该轮开展远程PSC检查,经查发现该轮存在多项严重缺陷。
01 中频无线电装置无法工作
02 EPIRB天线断裂
03 应急发电机起动空气瓶进气管路未安装止回阀
04 吊艇架液压蓄能器故障致使
救助艇内人员无法操纵艇架
05 船尾一通风筒无法保持风雨密
06 货舱盖夹扣装置多数锈死另有一夹扣装置断裂
鉴于该轮存在上述及其它严重缺陷,连云港海事局按照程序对该轮采取了滞留措施,并就涉及的船舶检验缺陷追究船级社验船质量责任。
三、公约依据与缺陷判定
01 中频无线电装置
公约依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第5次修正案第IV第10条(简称:S74-5/CIV/R10)
1 超出A1和A2海区,但仍在A3海区范围内航行的每艘船舶,除满足第7条的要求外,如不符合本条2的要求,则还应设有:
.1 1台Inmarsat船舶地面站(简称SES),它能:使用直接印字电报发送和接收遇险和安全通信;启动发送并接收遇险优先呼叫;保持岸对船遇险报警的值班,包括对特别定义的地理区域的遇险报警的值班;使用无线电话或直接印字电报发送和接收一般无线电通信;和
.2 1台能在下述频率上为遇险和安全目的进行发送和接收的中频无线电装置(简称MF):在2,187.5 kHz频率上使用DSC工作;在2,182 kHz频率上使用无线电话工作;和......
缺陷判定:该轮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划定船舶航行海区为A1+A2+A3,为满足服务A3海区要求,证书设备记录中显示船舶配备Inmarsat-SES和MF设备。检查中发现,MF设备完全故障,无法开机使用。虽该轮Inmarsat-SES设备工作正常,但已无法满足无线电双套设备的功能要求,因此该缺陷被认定为滞留缺陷。
02 EPIRB
公约依据:S74-5/CIV/R7
1 每艘船舶应设有:
.1 ......
.6 1台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卫星EPIRB),且应考虑到第8.3条的规定,该示位标应:够通过在406MHz频段运行的极轨道卫星业务发出遇险警报;安装在易于接近的位置;可随时由人工释放并能由一人携入救生艇筏;当船舶沉没时,能自由漂浮,并当浮起时,能自动启动发送遇险报警;和能人工启动发送遇险报警。
缺陷判定:该轮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设备记录中显示船舶配备了卫星EPIRB。检查中发现,EPIRB天线从中部附近彻底断裂,功能失效,无法满足公约中规定的遇险警报要求。
03 空气瓶止回阀
公约依据:S74-11/CII-1/R44
压缩空气起动系统可由主或辅压缩空气瓶通过一个合适的止回阀保持供气,或由一个应急空气压缩机保持供气,该空气压缩机如系电力驱动,则应由应急配电板供电。
所有这些起动、充电和储能装置均应设置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这些装置除操纵应急发电机组外,不得有任何其他用途。但这并不排除通过设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的一个止回阀,由主或辅压缩空气系统向应急发电机组的空气瓶供气。
公约解读与缺陷判定:SOLAS公约规定应急发电机应有储备的能源作为起动装置,储备能源包括电力、液压、压缩空气等形式。如为储备压缩空气的起动空气瓶则应满足上述要求,在来自机舱的主或辅压缩空气瓶的管路上装设止回阀以保持供气,且止回阀应安装在应急发电机室。
查阅该轮船级社检验认可的应急发电机室管系图,并全面检查应急发电机室,发现该轮应急发电机起动空气瓶进气管路并无止回阀。此缺陷亦为船级社验船质量缺陷。
04 吊艇架液压蓄能器
规则依据: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第VI章第6.1.2款(简称:LSAC/N6.1.2)
除了自由降落救生艇的次要降落设备以外, 降落机械装置的布置应可由一个人从船舶甲板上某一位置, 和自救生艇筏或救助艇内某一位置操纵。
规则解读与缺陷判定:根据规则要求,救助艇内应有供人员操纵艇架并实现救助艇降落的布置,一般为遥控钢丝绳。
该轮救助艇降落装置为单臂架,需要将艇架旋出舷外后方可降落。安检人员检查中发现,该轮救助艇艇架液压蓄能器故障,导致艇内的遥控钢丝绳操纵蓄能器失败,艇内人员无法操纵艇架将其旋出舷外,然后降落救助艇。
05 通风筒
公约依据:《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附则I第19条(简称:LL66P88/ANI/R19)
在位置1或位置2,通往干舷甲板或封闭上层建筑甲板以下处所的通风筒应有钢质或其他相当材料的围板,其结构应坚固,并且与甲板牢固地连接。
......通风筒的开口应设有钢质或其他相当材料的风雨密关闭装置。
缺陷判定:安检人员检查中发现,该轮船尾左舷一通往封闭上层建筑甲板以下处所的通风筒,其关闭盖板脱落,胶条缺失,部分关闭盖板的夹紧装置锈断,已无法使通风筒保持风雨密。经查该轮国际载重线证书获知,其为“B-”型船舶,其尾部的封闭上层建筑计入储备浮力,因此该通风筒无法保持风雨密缺陷被认定为滞留缺陷。
06 货舱盖夹扣装置
公约依据:LL66P88/ANI/R16
位置1和位置2上的所有舱口应设有钢质或其他相当材料的舱口盖。除第14(2)条规定的情况以外,这些舱口盖应为风雨密,并应设有衬垫和夹扣装置。
缺陷判定:安检人员检查中发现,该轮所有货舱盖的夹扣装置多数锈死无法使用,无法使船舶在可能的海况下夹紧货舱盖使其保持风雨密。
四、点评
连云港海事局安检人员对辖区靠泊外籍船舶开展远程PSC检查时,用心研判船舶技术状况,认真观察船舶外部保养情况,对船舶异常情形保持高度敏锐性,最终筛选确定检查目标船舶。
上述严重缺陷表明,该轮已经“带病”航行,多个关键性设施设备失效失灵,亦凸显船舶维护保养缺失,公司安全管理缺位,船员对安全工作履职缺乏。归根结底,公司和船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才是导致船舶此次被滞留的根本原因。
此外止回阀缺陷与船级社检验质量有关,安检人员严格把关,通过检查维护船舶航行安全的同时,也是在维护船东应有的船舶高质量检验合法权益。
五、后记
由于该轮货舱盖夹扣装置大比例锈死无法使用,当安检人员告知船长将对该轮采取滞留措施且滞留缺陷必须在开航前纠正时,该轮船长大副竟询问此项缺陷能不能下一港纠正,由于锈死夹扣装置数量过多,船长大副担心无法在正常的开航计划前修理完毕,从而影响船舶航期。
安检人员予以明确拒绝并对该轮船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耐心讲解公约要求和夹扣装置对应的功能以及不正常使用夹扣装置对船舶航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该轮船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加班加点对夹扣装置进行修理。最后,该轮在开航前对锈死的夹扣装置全部修复完毕,并用该装置将所有货舱盖压紧。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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