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2019年亚太备忘录CIC检查正式开始的第二个工作日,广州PSC流动工作站对辖区某外籍散货船开展CIC检查并开具了首个CIC方面的滞留缺陷。
检查基本情况:
在登轮检查中,PSCO重点核实了此次CIC包含的11个问题的符合情况,共检查出12项缺陷,包括货舱进水报警系统故障CIC滞留缺陷和两舷救生艇脱钩装置复位不正确、发电机燃油泄露报警现场测试失效、船舶证书过期等多项其他可滞留缺陷,检查员按程序要求对船舶进行滞留并要求船方尽快整改。
首先来看看CIC检查问卷情况
CIC滞留缺陷:
缺陷描述 04113——在货舱实际没有积水的情况下,驾驶台的货舱进水报警系统显示所有货舱低位报警的误报警,探头故障。(IN THE CASE THAT THERE WAS NO WATER IN CARGO HOLDS, HOWEVER THE WATER INGRESS SYSTEM IN BRIDGE INDICATED ALL CARGO HOLDS PRE-ALARM.)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员发现该轮货仓进水报警系统显示所有货舱均显示低位进水报警,船员辩称说装货时防止粉尘而喷淋了水所致。检查员则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轮所装载货物为石油焦,查看其货物资料,属于IMSBC规则定义的B类货物,装载货物十分干燥,不存在货物含水量较多导致货舱报警的情况,在测量该轮货舱污水井水位时发现该轮货舱污水井内水位均不高,污水井处于货舱下方,污水井里的水并没有漫延到货舱内,因此货舱根本没有任何进水,该报警为探头故障导致误报警,系统无法在实际进水的紧急情况下工作,处于失效状态。综合本次检查发现的船舶救生、消防和船舶法定文书方面发现的其他严重缺陷,PSCO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
公约依据:SOLAS/第XII章/第12条
在每一货舱内,当水位达到高出任何货舱内底0.5 m时应发出听觉和视觉报警,并在水位高度达到不小于货舱深度15%但不超过2 m时也应发出听觉和视觉报警。
广州海事局再次提醒各船舶注意
本年度CIC主题为“船舶应急系统和程序”,开展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共有三大特点:一是针对性强,根据东京备忘录和巴黎备忘录过去三年(2015-2017)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数据统计,在19个缺陷类型中,应急设备相关缺陷约占总缺陷数量的6%。与2015年相比,东京备忘录2017年与应急发电机相关的缺陷数量增加了约30%。二是覆盖面广,以CIC检查问卷11个检查项目为基础,内容涵盖破损控制图、公共广播系统、货舱进水报警系统、应急操舵系统、应变部署安排、应急电源、应急消防泵等几大模块。三是滞留项多,此次专项共有8项为可滞留项,为历次CIC检查之最。
航运公司和船舶应对船舶应急设备及程序方面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船舶能够对紧急情况作出适当和迅速的反应,确认应急设备得到了有效的维护保养并立即可用,船员熟悉应急情况的指定角色和职责并提高对应急设备的熟悉程度,以最安全的状态迎接2019C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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