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船网】关于“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竞拍公告 信德海事网 2025-06-27 09:09


看样通知 

#丰帆17轮#:

看样时间:预计2025年6月27日-30日

勘验地点:6月27日左右(大连);6月30日左右(天津)

#丰帆27轮#:

看样时间:预计2025年6月27日-30日

勘验地点:浙江舟山

看船安排需基于港口、码头的实际情况而定,请需要看船的客户务必提前与联系人确认,提交相关登轮申请。

联系人:

杨先生:18358086310

周先生:18058087036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竞拍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决定受理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帆公司” 或“债务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并选定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担任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6月16日,因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符合重整条件,普陀法院决定受理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预重整阶段,为最终实现重整成功,临时管理人发布《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丰帆海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并最终确定1名意向投资人为兜底投资人。2025年6月13日,意向投资人与临时管理人签订兜底投资协议【出价8360万元】,并缴纳836万元保证金。为有效维护债务人及全体债权人权益,管理人拟以《兜底投资协议》同等条件及兜底投资人的报价+1元即8360.0001万元为起拍价,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丰帆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具体公告如下:

管理人将于2025年07月04日10:00至12:00 (北京时间)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对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竞价。

一、竞拍标的: 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即成为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1、 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简称“丰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753036139H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滨海公寓1幢1楼5-7号

法定代表人:杨敏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开始日期:2003年07月29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燃料油、润滑油、船用物资、船舶配件、钢材销售;船舶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和权益:

2.1公司经营资质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交浙XK0358,主营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证书有效期为2022年06月29日至2026年06月30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MOC-MT00431,准予从事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有效期为:2017年03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2.2公司固定资产:16项办公设备及丰帆17、丰帆27共计2艘船舶。

(1)办公设备共计16项,主要为企业经营所用的电脑、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传真机等,分布于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办公区内。

(2)丰帆17船舶基本情况:

(3)丰帆27船舶基本情况:

3、生产经营情况: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2艘船舶正常从事运输。

4、现有船员:丰帆17船员17人、丰帆27船员18人,岸上职工11人。

(本公告及其附件(如有)所提供的有关竞拍标的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证书及实际情况为准)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无保留价。若公告期满后无人出价,则此次拍卖流拍;若有1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投资权益转让,出价最高者即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在人民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后方能生效。

2、起拍价:人民币8360.0001万元;竞拍保证金:人民币836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正整数倍。

3、正式开拍后,自2025年07月04日11:55 (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4、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除另有规定外)。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3日17:00时止。报名成功以竞买人取得竞价号牌为准。在确认意向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足额到账且报名手续提交完毕并经拍船网后台审核后,意向竞买人即可获得竞价号牌。为避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报名有效期,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2-3个银行工作日缴纳竞拍保证金并完成报名手续。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竞拍规则、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等内容的相关约定,同意按竞拍标的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竞拍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2、竞买人报名要求:

2.1 竞买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2 竞买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3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作为联合竞买人。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4 本次竞拍不限行业,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报名

●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公章)

●《参拍承诺书》

● 竞拍保证金付款凭证

(2)个人报名

● 身份证扫描件(按手印)

●《参拍承诺书》

● 竞拍保证金付款凭证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尽职调查、咨询看样:

1、意向竞买人如需对竞拍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的,可与管理人/拍船网联系,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并缴纳尽调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后可调阅相关资料、了解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等相关情况(缴纳账户:开户名: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号:3420020010120100378739,开户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尽调时间截止2025年07月03日公告期满前。无违反《尽调保密承诺书》约定的相关情形的,拍船网于本次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未开展尽职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重整竞价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管理人/拍船网联系。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管理人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五、竞拍保证金账户: 

● 户   名: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 账   号:3420020010120100378739

● 开户行:浙商银行舟山分行

● 附   言:舟山丰帆

六、联系方式:

1、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3967200019)、安律师(15105806655)

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舟山临城中昌国际大厦24楼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

2、拍船网咨询电话:

陈女士:+86 18058087026/ 0580-2038358

周先生:+86 18058087036/ 0580-2038882

杨先生:+86 18358086310/ 0580-2038358

邮   箱:business2@shipbid.net

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06月20日 

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即成为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竞拍标的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的任何保证、承诺、担保。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及其他竞拍相关事项;竞拍成交后,拍船网和管理人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亦不会就与该竞拍标的有关的任何瑕疵或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拍须知:

1、竞拍投资条件

1.1 付款方式: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重整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得抵扣该笔重整资金),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重整资金。

1.2 职工安排:船员全部留用,岸上管理人员由管理人负责办理离职手续。

1.3 或有债权承担:按照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承担。

1.4 竞买人承诺取得丰帆公司股权后,5年内留在舟山普陀,不得外迁。

1.5 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资金”仅指用以清偿丰帆海运公司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其他破产债务的资金,不包括重整过程中各种证照办理和变更、亏损核定、资产权属变更、债务豁免、视同销售、账务调整、其他可能产生的应由丰帆海运公司或重整投资人承担的税费、处罚及经营成本。

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知晓并接受以上竞拍投资条件。竞买人一旦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须严格执行以上投资条件。

2、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和权益以竞拍公告为准,以下资产和权益不纳入重整范围:

2.1向重整投资人进行竞拍标的移交日前的货币资金、已收回的款项以及已收取的预付款、预收款等各种收入。管理人已经收取的前述款项属于债务人财产,不再移交给重整后的丰帆海运公司及重整投资人。

2.2第三方投入的资产和第三方享有取回权、保留所有权的资产。

2.3管理人根据破产法规定行使撤销权、取回权、主张无效等原因而追回的财产。

2.4 债务人各类应收账款等;

2.5其他未纳入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和权益。

四、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重整投资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书面确认并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拍船网递交重整投资人签署的6份正本《竞拍成交确认书》(以正式发出快递的日期为准)。

2、重整投资人最晚应在竞拍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协议(如有)。原则上《重整投资协议》主要条款与公告一致,若协议内容与竞拍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签订后的《重整投资协议》内容为准。

3、根据本次竞拍成交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方生效。但若法院最终未批准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自动取消,重整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或拍船网索赔。

4、《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重整投资定金。拍船网将在竞拍成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划转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重整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至管理人指定账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重整资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按违约论处。

5、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或拒绝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或《重整投资协议》,则视为重整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且不影响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索赔损失的权利。若《重整投资协议》签订生效后,因重整投资人原因(如资信问题或涉及制裁等)无法执行协议,或重整投资人未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支付剩余重整资金,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已支付的竞拍保证金或重整投资定金,且不影响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6、若重整投资人存在上述违约之情形导致交易取消的,拍船网有权根据管理人的指令对该竞拍标的重新组织竞拍,原重整投资人不得再次参加竞拍。

五、竞拍标的的移交:

1、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所及资产/股权移交不晚于重整投资人付清全部重整资金后的30天内。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割,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并约定新的最晚资产交割日。

2、标的移交状态:按照实际移交时的现状交付。对于竞拍标的的交付、管理人以丰帆公司名义进行破产衍生诉讼、税款申报等工作,重整后的丰帆海运公司及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

3、竞拍标的涉及股权变更等由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共同办理,拍船网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税费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4、重整投资人依据《重整投资协议》支付全部重整资金前,丰帆公司印章、营业资质证书、文书等仍由管理人保管;支付完毕后,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办理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交接的实物和资料以管理人实际持有为限。管理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仍有权对有关文书进行调取。

5、本公告附有2份附件,《参拍承诺书》、《保密承诺书》,请联系拍船网领取。

六、相关费用:

1、本次竞拍成交价不含税费,且不提供发票。

2、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税务、工商等相关政府部门确认竞拍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项费用标准,且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拍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3、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重整投资人必须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银行日内向拍船网支付竞拍服务费,详见参拍承诺书。

若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竞拍服务费,拍船网有权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4、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竞拍标的相关款项的汇付等银行手续费由重整投资人承担。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3个银行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5、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后,需要办理相关变更、转移登记等手续的,由管理人配合重整投资人共同办理,相关费用由重整投资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费用。

6、本次重整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重整投资人应当承担的税费,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具体以实际应缴纳的税种及税额为准)由重整投资人及重整后的丰帆海运公司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资产交割日后,因后续经营所涉的税费及各项行政规费,由重整后的丰帆海运依法向相关相关部门申报缴纳。

8、考虑到将来财产分配时无法全额清偿税款债权滞纳金部分,且因税务信用修复需要以全额付清滞纳金为前提,故重整投资人或重整后的丰帆海运应额外承担未清偿的税款滞纳金(如有)。

七、管理人有权在竞拍开始前中止或撤回竞拍,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对竞拍标的权属和相关事项有异议者,最晚请于竞拍开始前提前3日(即2025年07月01日10时前)向拍船网或管理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九、未尽事宜由拍船网、管理人、重整投资人协商解决。

舟山丰帆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06月20日

标的照片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应以“拍船网”网站正式公告内容为准 。

声明:本公告内容版权归“拍船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非法转载或使用公告内容进行不当信息宣传。对不遵旨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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