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报道,由于新规则纳入欧洲经济区协议的过程被推迟,该法规尚不适用于全部的欧洲经济区(EEA)国家,特别是挪威和冰岛。
此外,丹麦、希腊、意大利、马耳他等国的一些岛屿、特别港口和客船也享有FuelEU Mairtime法规的豁免。
FuelEU Maritime目前是欧洲独有的航运监管规则,许多欧洲船东认为,如果将其作为一项区域性法规单独提出,将削弱他们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丹麦航运公司(如马士基、Torm 和 Stena 等船舶运营商)支持这项新法规,但表示需要对航运业进行全球气候监管。
“我希望 FuelEU Maritime 能够推动航运绿色燃料的需求和生产。目前,缺乏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的绿色燃料是航运绿色转型面临的最大挑战,"丹麦航运(Danish Shipping)执行总监NinaPorst 表示。"虽然欧盟对航运排放的监管无疑是朝着气候中和的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至关重要的是,欧盟国家也应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内推动制定适用于任何船舶运营地点的国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