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极为严重,尤其是因海上事故造成的油类及其他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漏,不仅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环境以及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管控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需要大家共同遵守。
船舶进入广州港前需根据情况选定符合条件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协议。这一期,我们来看一起船舶未按规定签订污染清除协议的案例吧~
案件详情
2024年4月,广州沙角海事处执法人员在信息化系统中,对申报供受油作业的船舶进行例行远程检查时,排查出一艘未按规定签订污染清除协议的船舶“中XX航”。该船装载沥青,始发港宁波,在广州港锚地加装燃油30吨。沥青属于《需布设围油栏或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中的货物,但该船此次加油作业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
最终,由于该船违反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沙角海事处依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船方罚款人民币4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应当在作业前或者进出港口前与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明确双方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污染清除的权利和义务。
与船舶经营人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污染清除作业单位应当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按照污染清除作业协议及时进行污染清除作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
(二)污染清除作业单位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从事污染清除作业的。
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应该注意什么,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注意事项吧。
Q 什么是船舶污染清除协议?
A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是指船舶或航运公司与污染清除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具有标准格式。协议签订后,当船舶抵达协议港口时,由污染清除单位对其提供服务,当发生污染事故时,船舶可以根据协议立即通知对方,组织开展污染控制和清除行动。
Q 什么船舶需要签订污染清除协议?
A 根据《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的要求,三类船舶需要签订协议:
(一)载运散装油类货物的船舶;
(二)载运油类之外的其他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三)1万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不签订协议:
(一)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需布设围油栏或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之外的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1万总吨以上主推进动力装置使用燃料油的船舶除外),以及处于空载状态的1万总吨以下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二)仅以液化气体、电力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三)船舶进出的港口或者装卸、过驳作业的附近港口不具备相应及以上等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
Q 如何签订清污协议?
A
1.什么时候应该签?
船舶进港前或港外装卸、过驳作业前;对于仅在港区水域内航行或者作业的船舶,应在作业前。
2.谁来签?
船舶经营人(是指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或者水路运输许可证书上所载的经营人)可自行或者授权船长、船舶代理人、其他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签订。通过授权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应当附有船舶经营人的授权文书。
3.签什么?
船舶经营人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认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样本,协商确定样本中未尽事项,签订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船舶应当将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正本或者副本留船备查,保存至协议有效期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