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保赔协会发布一则通函,对于准备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船舶,协会建议船长提前做好如下准备,以降低发生潜在索赔风险的概率:
1.一定要从the Canal Mooring and Lights Company租用系泊船,这是一家由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批准的公司。
2.船上必须配备维护保养良好的起重设备,能够起吊三吨重的系泊船,包括系泊船上搭载的船员。
3.船舶可额外配载系泊船供航行之用。但是,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和油轮不允许配载额外的船只。
4.必须安全操作系泊船,并远离船舶的螺旋桨。
5.船长应确保在吊放系泊船时降低船速,并指派一名高级船员负责系泊船船员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6.如果船上没有起吊系泊船的设备,且船上的小艇不适合进行系泊作业,则在没有拖轮护航的情况下,船舶不允许通过运河。
7.船长应指派一名高级船员见证和监督系泊公司拖轮的升降。
8.船长应要求系泊船船员在吊放作业期间保管好放在系泊船内的个人物品(如手机或现金)。
9.在吊起和放下系泊船之前,船长应确保吊索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10.在吊装上船前,系泊船的船员应事先被告知吊车和钢索的承重能力。
11.船上起重机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操作证书应提前准备好,以备核查。
12.一旦发生事故,船长不要向系泊船船员提供与事故有关的任何文件。
13.船员应拍摄系泊船升降操作的照片和视频,以留作操作证明。
14.如果在过运河途中遇到问题,会员应及时联系代理或保赔险的通代。
15.如果发生事故,船长应准备一份事故声明(SoF),且在事先未征得保赔险通代或保险人同意之前,不得签署与事故有关的任何文件。
美国保赔协会建议会员们重视这一信息并接受相关的指导,详细内容请以协会英文通函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