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MLC修正案将于12月全面实施
信德海事 倪忠祥
2022年,国际劳工组织在第110届会议上通过了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的一系列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将于2024年12月23日生效,涵盖了规则1.4、2.5、3.1、3.2、4.1和4.3以及附录A2-I和A4-I等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保障海员的权益。
一、规则1.4——招募和安置
标准A1.4:用新内容替换段落5(c)(vi),要求建立保险或等效措施的保护系统,补偿海员因招募和安置服务或船东未履行义务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受雇前或受雇过程中告知海员相关权利。
二、规则2.5——遣返
标准A2.5.1:插入新段落9,强调成员国应积极促进海员的迅速遣返,尤其是被视为遗弃的海员。港口国、船旗国和劳工供应国应合作,确保在船舶上受雇以替换在其领土内或悬挂其国旗的船舶上被遗弃的海员能够享有本公约规定的权利和应得权益。
三、规则3.1——居住舱室和娱乐设施
标准A3.1:替换段落17,要求提供适合海员特殊需求的娱乐设施等,考虑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规定。
指南B3.1.11:替换段落4(j),要求合理提供船对岸电话通信,费用合理。
新增内容:船东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为船上海员提供互联网接入,费用合理;成员国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为港口及锚地船上海员提供互联网接入,费用合理。
四、规则3.2——食物和膳食服务
标准A3.2:替换段落2(a)、(b)和7(a),要求食物和饮用水供应考虑海员数量、宗教和文化等因素,在数量、营养价值、质量和种类上合适,受雇期间免费提供,餐饮部门应能在卫生条件下提供膳食。
五、规则4.1——船上和岸上医疗
标准A4.1:插入新段落5和6,要求成员国确保需要立即医疗护理的海员迅速下船并获得岸上医疗设施。当海员在船的航程中死亡时,死亡发生地所在成员国或在公海死亡时船舶随后进入其领海的成员国,应协助船主按照海员或其近亲的意愿遣返遗体。
指南B4.1.3:插入新段落4和5,成员国应确保海员不因公共卫生原因被阻止下船,且能够补充船舶的物资。同时,详细列举了海员需要立即医疗护理的多种情况,包括严重伤病、可能导致残疾的伤病、传染病、骨折等多种情形。
指南B4.1.4:替换段落1(k),要求按海员或其近亲意愿安排遣返已故海员的遗体或骨灰。
六、规则4.3——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
标准A4.3:替换段落1(b),要求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防止船上职业事故、伤害和疾病,包括提供所有必要的尺寸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以及降低和防止接触有害环境因素和化学品风险的措施,同时也要考虑设备和机械使用可能带来的伤病风险。
替换段落5的引导语,插入新段落5(a),要求成员国确保对本国船旗海员的死亡进行充分调查、记录并每年向国际劳工组织报告。
指南B4.3.5:插入新段落4和5,规定死亡数据的报告格式和应包含的信息。
七、附录修正案
附录A2-I和A4-I:将相关项目中的(g)替换为船东或注册船东(如果与船东不同)的名称。这一改变简化了MLC财务担保证书的要求,使其更加明确和易于操作。
综上所述,《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这些修正案从多个方面对海员的权益进行了全面保障和提升。无论是在就业的起始阶段,还是在船上的日常生活、医疗保障以及安全保护等方面,都为海员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这些修正案的实施将有望改善海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全球海运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