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亚籍船舶需注意!
信德海事 倪忠祥
利比里亚海事局发布了重要通告,旨在监测船舶缺陷的整改情况,提升利比里亚籍船舶对国内和国际法规的遵守水平,特别是针对那些已接受港口国监督管理局检查的船舶,需要将所有检查情况报告给当局。
一、适用范围与主体责任
此通告适用于利比里亚籍船舶的船东、经营人、船长、高级船员以及认可组织(ROs)。
二、具体措施
●报告提交要求
检查报告:所有利比里亚籍船舶在接受港口国监督(PSC)检查后,需尽快(且不超过48小时)将所有检查报告发送至PSCfollowup@liscr.com,无论检查结果有无缺陷。
滞留情况报告:若船舶被滞留,相关责任人应立即行动。需向管理部门通知滞留情况,并发送检查报告副本。通知需发送给管理部门的值班官员(Administration’s Duty Officer)至DutyOfficer@liscr.com,以及舰队绩效部门(Fleet Performance Department)至Prevention@liscr.com,以确保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船舶详情。
整改报告:若检查发现缺陷,船舶运营方需积极处理。必须提交纠正措施报告(CAR),且应尽快提交,最晚不超过港口国监督检查日期起7天,同时需将整改的客观证据一并发送至PSCfollowup@liscr.com。
●提交纠正措施报告时,运营方有两种选择:
一是使用Form RLM - 013,该表格可在管理部门网站下载(https://media.liscr.com/marketing/liscr/media/liscr/online%20library/maritime/rlm-031_rev.09-2024.doc)。
二是使用公司安全管理系统中描述缺陷、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表格。
三、安全管理系统(SMS)的整合
为确保措施有效实施,利比里亚海事局要求将报告提交和缺陷整改等要求纳入公司所有船舶的安全管理系统(SMS)。这样可使船舶日常运营管理与法规要求更好结合,从制度层面保障船舶合规性。
四、验证机制
利比里亚航海检查员和审计员将在年度安全检查(ASI)期间验证船舶是否遵守上述要求。若发现船舶不符合相关要求,将会发出相应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