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2024年7月22日,海事人员在对船舶“跃拓**”的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船上有两台不同型号甚高频无线电话,分别为HX2000和GX1200E。执法人员之后查明,船舶电台执照及船舶检验证书中要求配备的甚高频无线电话HX2000且数量为一台,并没有GX1200E。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船方整改,确保实际使用设备型号与证书登记型号一致,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Q 额外配备甚高频有什么问题?
频率占用:
船舶无线电频率资源有限,私自增加设备可能导致频率占用冲突,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通信。
管理混乱:
未经批准的设备可能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不利于海事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管。
安全隐患:
未经专业评估和审批的设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船舶的航行安全。
违反了什么的法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依据是什么?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二)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三)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正确的VHF配备要求有哪些?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新建船舶应当按照下图配备无线电通信设备:
注:
① 对于营运限制为遮蔽航区和平静水域的高速船,只要求配甚高频无线电话、1只搜救定位装置和 2 只救生艇筏双向无线电话。
② 对于航程不超过 2h,整个航线属于 A1 海区,可不配备搜救定位装置和奈伏泰斯接收机。
③ 如船舶未配备救生艇筏,则不要求配备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
当船舶进入管辖水域前,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该水域的VHF通信规则。尽量避免长时间占用公共频道,应及时协调对方更换占用率较少的频道,避免受干扰或干扰他船。
上海辖区VHF的公共频道有哪些?
1 公共安全通信频道
CH06:横沙雷达站经度线(121°51 ́E)以西长江上海段水域、北港水域和北支水域,以及黄浦江干线水域内公共安全通信频道为 CH06 频道。
CH16:横沙雷达站经度线(121°51 ́E)以东长江上海段水域、北港水域和北支水域、长江口船舶定线制及附近海区等水域内公共安全通信频道为 CH16 频道。
2 各海事单位通信频道
吴淞海事局:CH13 频道
杨浦海事局:CH08 频道
黄浦海事局:CH08 频道
闵行海事局:CH13 频道
宝山海事局:CH13 频道
浦东海事局:CH67 频道
崇明海事局:CH14 频道
洋山港海事局:CH73 频道
金山海事局:CH08 频道
东海海巡执法总队:CH67 频道
3 吴淞VTS工作频道
长江口水域:CH08频道
长江口深水航道及附近水域:CH09频道
南槽航道及附近水域:CH72频道
吴淞口、外高桥及相关锚地水域:CH71频道
宝山航段及附近水域:CH73频道
吴淞VTS黄浦江水域:CH11频道
4 洋山VTS工作频道
洋山深水港区及周边水域:CH13 频道
金山/临港水域:CH14 频道
海事提醒
一、各船舶应按照无线电管理要求,开展无线电设备的自查,确保持有有效的船舶电台执照和船舶标识证书,无线电设备型号和数量与证书相符。
二、禁止使用非船载无线电设备和私自加装大功率、未经检验的无线电设备。
三、开航前对船上VHF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确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甚高频守听。
四、避免长时间占用公共频道。若需要长时间联络,建议在公共频道建立联系后,协定其他非工作频道进一步通讯。
来源:吴淞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