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客户委托,对委托方所拥有的“CLIPPER SPEY”轮、“CLIPPER MEDWAY”轮、“CLIPPER KENT”轮和“CLIPPER TRENT”轮进行网络公开招标报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标的物参数
本公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含标的物参数)仅供参考。
2 标的最低报价
本次转让活动共设5个标的进行招标报价。
标的1:“CLIPPER SPEY”轮、“CLIPPER MEDWAY”轮、“CLIPPER KENT”轮和“CLIPPER TRENT”轮四艘船整体打包为一个标的物,最低报价4580万美元起;
标的2:“CLIPPER SPEY”轮,最低报价1120万美元起;
标的3:“CLIPPER MEDWAY”轮,最低报价1140万美元起;
标的4:“CLIPPER KENT”轮,最低报价1170万美元起;
标的5:“CLIPPER TRENT”轮,最低报价1150万美元起。
3 保证金
本次招标报价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二、报名条件及材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不受联合国及主要国家、组织和机构制裁的企业均可参加报价。本转让标的物均无优先购买权人。
报价参与人(以下简称“报价人”)须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https://www.gse020.com)登录,注册会员账户。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承诺函(附件1)。
2、报价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境内企业参与报价的,请在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报价人签字样本;以境外企业参与报价的,请在报名时上传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企业股东/董事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如有)、报价人签字样本等文件。
3、报价人有委托经纪人/代理人的,需同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和经纪人身份证明材料、经纪公司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书及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卖方认可的其他材料。
4、本次转让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3日16:00。
报价人完成网络报名后等待报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成功,方可参与本次的网络招标报价。招标报价适用《民法典》有关缔约及合同履行的规定。报价人报名参加报价视为已知悉并了解接受招标报价的法律适用及与传统拍卖的差异、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及附件卖方条款的内容和广州航运交易平台招标报价规则。
三、报价时间和规则
本次转让活动的5个标的同时段进行报价,每个标的报价共分3轮进行,报价人在规定报价时段内进行报价,第三轮报价时间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即北京时间2024年9月12日16:00前,由卖方确认结果并在报价系统显示最终结果。每轮报价时间如下:
第一轮报价时段:北京时间2024年8月21日16:00至2024年8月26日16:00;
第二轮报价时段:北京时间2024年8月27日16:00至2024年9月3日16:00;
第三轮报价时段:北京时间2024年9月4日16:00至2024年9月9日16:00。
本次转让标的采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招标报价”交易模式(www.gse020.com/#/invitationBid)进行网络在线报价。在每轮报价时段内,报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标的最低报价,报价人可在报价的同时附上买方条款,且在报价时段内,报价人可不受次数限制自主修改报价金额和买方条款内容。每轮报价时间截止时,系统以报价人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金额和买方条款内容为准。每轮报价时段内,报价人可通过“报价记录”栏就买方条款内容通过报价系统向卖方发送沟通消息。系统将自动存档消息记录,报价人发送的买方条款和沟通消息均不得出现报价人身份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一经发现,报价人将被系统判定出局,无法参与下一轮报价。
每轮报价结束后,均由卖方综合报价金额和买方条款内容裁定入围下一轮的报价人,系统通知入围报价人或新报名报价人继续参与下一轮报价,未入围报价人不可参与下一轮报价。第三轮报价时段内报价人的报价及第三轮的买方条款(含沟通消息中的买方条款),一旦被卖方判定为成交的,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销。卖方有权决定标的船舶最终是否成交。
报价人须谨慎出价,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所有本账号的操作,均视为本人操作并对自身行为负责。每个会员账号仅能在一台终端设备登录,为保障报价人的正常参与,建议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IE浏览器(11)、Chrome浏览器,请勿使用手机浏览器出价。
本次转让的报价时间以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由于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报价或因报价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报价,卖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报价活动中断的,卖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公告,按新公告组织完成网络报价。
四、中标结果确认
经委托方确认的中标方需于结果产生当日邮件签署《成交确认书》。中标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后须在一个月内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MOA),二手船舶买卖合同以《二手船买卖合同2012年挪威格式》(NSF'2012)文本为基础进行起草并加入本公告及附件卖方条款、及中标买方报价系统中记录的买方条款中对船舶买卖的条件约定,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条款。如中标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船舶买卖合同》,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且失去与本次卖方交易活动及参与的广州航运交易平台项目的资格。
五、费用支付
本次招标报价服务费按照成交价额的1%收取,由中标方在不迟于每个标的交接前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支付。
六、成交价款支付
中标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按买卖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合同定金和剩余船款、剩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本标的定金为标的成交价的10%,中标方须在船舶买卖合同签订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定金至委托方指定的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的监管账户。中标方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中标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报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转让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转让成交金额低于原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七、船舶交接
标的船舶交接时间不早2024年9月19日,最晚交船日为2024年12月31日,由卖方根据航次动态决定在全球范围内的安全可达的泊位或锚地交船。
签署船舶交接协议书前,受让方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船舶交割完毕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船舶交接协议书为依据,在收到卖方的书面划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船款不计利息的汇入卖方账户。
八 本次转让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买卖双方对随船所存的燃油、未开封的润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沉淀柜内的未用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并进行核算,按照船舶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受让方应在船舶交接前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该笔油款汇至委托方指定的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的监管账户。
九 船舶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协议书上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船舶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船舶所产生的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以船舶买卖合同内容为准。
十、声明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报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公告附件中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勘验报告供报价人参考。报价人一旦报名参加报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报价人应当遵守规则,不得阻挠其他报价人报价,不得操纵、垄断价格,严禁报价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中标方协商解决。与本公告及转让有关事宜,如各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应提交广州海事法院仲裁、诉讼解决。
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如果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十一、验船
验船:挂牌期内船舶靠泊港口,或详阅标的船舶勘验报告了解船况。
交船地点:由卖方根据航次动态决定在全球范围内的安全可达的泊位或锚地交船。
十二、联系人
秦女士:13802779424,邮箱qinyi@gse020.com;
罗先生:15989038060,邮箱luozhenyu@gse020.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承诺函
2、卖方条款
3、“CLIPPER SPEY”轮验船报告
4、“CLIPPER MEDWAY”轮验船报告
5、“CLIPPER KENT”轮验船报告
6、“CLIPPER TRENT”轮验船报告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