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的载重线:对比国际公约和法定规则
作者:孙士森 船长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三篇第1章第三节“航行区域与季节划分”的规定,汕头以北中国沿海国内航行海船将于4月16日开始适用热带载重线。如何用载重线和超载的话题,又热闹起来,这个4月16日实际上和远洋的外轮没有关系。
结合公约、法定规则以及业内很多大佬(主要参考了李勇老师《中国沿海载重线海图的正确使用》一文)的专业解读,个人总结了一下:
(1)外轮:非五星红旗的,遵守国际载重线公约即可,和法定规则无关。
(2)国轮:挂五星红旗的国际航线海船,时间放宽:香港-苏阿尔恒向线以南的热带季节期加长了5个月。
(3)内贸:当然是挂五星红旗的,以汕头为界限,内贸船空间和时间双向放宽,4月16日开始使用的是这个。
(1):非五星旗的外轮
非五星红旗的海船,遵守载重线公约,如下图一
图一:外轮适用,载重线公约
载重线公约规定:
中国沿海以香港-苏阿尔恒向线为界,此线以北为夏季区带;此线以南为热带季节区(如图一) 。
香港以北:夏季区带
香港以南:热带 1.21~4.30
夏季 5.1~1.20
未悬挂五星红旗国际航行的海船(即使船舶属于中国船东,但不是悬挂的五星红旗),航行于此线以北,一年四季都必须使用夏季载重线,否则视为超载。
而10°北到香港之间的海域,在1月21日到4月30日属于热带,余下时间也要用夏季载重线。
例如,某轮船籍别管是巴拿马、新加坡、开曼群岛、马耳他(只要不是五星红旗),船东为国内某公司,航行于香港-苏阿尔恒向线以北,一年四季任何时候都只能使用夏季载重线,不能使用热带载重线,否则视为超载。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定论。
悬挂五星红旗才属于流动的中国国土,才归法定规则管辖。未悬挂五星红旗就是外轮,就不用考虑中国的法定规则了,多了还乱套,还迷糊,不必往下看了。
(2):国际航行的国轮
五星旗国际海船,适用法定规则。热带季节期多了5个月,如图二
图二:法定规则,国轮国际航线船适用,热带时间长了5个月
挂五星红旗的、国际航行的海船。中国政府在加入国际载重线公约,成为其缔约国后,对于悬挂五星红旗的本国船舶,做了中国沿海载重线海区及其载重线使用的声明保留。
言外之意,悬挂五星红旗国际航行的船舶,属于中国船舶,在中国沿海,可以不遵守公约的规定(可以适当多装货),应执行下面的载重线规定:
仍然以香港至苏阿尔的恒向线为界(如图二)。
香港以北:热带 4.16~9.30
夏季 10.1~4.15
香港以南:热带 1.21~9.30(国际载重线公约规定是1.21~4.30 ,法定规则1.21~9.30,比国际公约延长了5个月,五星红旗仅此一个区别)
夏季 10.1~1.20
这就是说,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规定,被法定规则声明保留的只是把时间延长——热带季节期的时间加长了5个月(香港到苏拉而那条线没变,没做保留)。
(3):中国沿海的内贸船
中国沿海船舶内贸船(挂五星红旗的本国沿海船舶),时间加长,区域加大(如图三)
图三:法定规则,内贸船,区域和时间双向放宽
法定规则对于内贸船进一步放宽了条件,其使用载重线的规定,如下:
以汕头为界
汕头以北:热带 4.16~10.31
夏季 11.1~4.15
汕头以南:热带 2.16~10.31
夏季 11.1~2.15
这个对内贸船的放宽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放宽,分界点北移,国际载重线公约的分界是香港-苏阿尔恒向线。而法定规则,对中国沿海海域载重线海区的分界,是汕头(仅适用于中国沿海船舶)。
法定规则认为,内贸船在自己本国沿海航行,熟悉航线,天气,海况,安全系数较高,因此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第二个放宽,热带载重线时长延期。载重线公约:非五星红旗国际海船,香港以北,只能使用夏季载重线。
法定规则:五星红旗国际海船,香港以北,热带 4.16~9.30,可以使用热带载重线。法定规则:中国沿海海船,汕头以北:热带 4.16~10.31 ,使用热带载重线的时间进一步加长。
香港以南,汕头以南载重线海区以及载重线的规定,请读者自行判别使用。
关于超载的相关链接,请参考: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
1: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2:《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3:《微海事》公众号的 《中国沿海载重线海图的正确使用》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