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日本共开展PSC检查1428艘次,在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占比13.5%。滞留29艘次,滞留艘次占亚太地区的7.3%,滞留率2.03%,低于亚太地区平均滞留率。
PART/1 船型
滞留29艘次船舶中,全部集中在杂货船、散货船及集装箱船,其中杂货船滞留23艘次,占比高达79.31%。
PART/2 船旗国
滞留29艘次船舶中,伯利兹9艘次,塞拉利昂6艘次,巴拿马5艘次,韩国3艘次,帕劳2艘次。86%的滞留发生在典型的方便旗船舶。
PART/3 船龄
滞留29艘次船舶中,除1条1年船龄船舶外,均为船龄10年以上船舶,16-20年船龄被滞留最多,占比55.17%。该1年船龄船舶是由于中国台湾地区船员适任证书的马绍尔群岛船旗国签注无效被滞留。
PART/4 滞留地
从检查地点分析,名古屋、大阪、福冈滞留艘次最多,分别占据总滞留艘次27.59%、13.79%、10.35%。其中,名古屋滞留船舶4艘次为船员COC认可签注无效、3艘次为消防演习船员不熟悉自身职责,占该地滞留总数的88%。
PART/5 滞留缺陷分布
从缺陷大类看,风雨密、消防安全、体系缺陷最多,共占据了61%。
从除了体系缺陷的滞留缺陷小类看,01214 Endorsement by flag state和03105 Covers (hatchway-, portable-, tarpaulins, etc.)明显较多,其中01214 Endorsement by flag state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塞拉利昂与俄罗斯;越南、缅甸以及中国台湾与马绍尔群岛之间没有签署STCW公约第I章第10条要求的认可协议,所以船旗国签发的认可签注被认为无效。
PART/6 滞留特点
这29次滞留中有17次仅记录了一项滞留缺陷,占滞留总数的58.6%。这些直接导致滞留的缺陷中,6例为货舱舱盖不能保持风雨密或货舱进水报警故障,5例为船员船旗国认可签注无效(名古屋4例,东京1例),具体表现为船员国与船旗国之间未按STCW公约第I章第10条要求的签署认可协议。2例为号灯号型设置不符合《避碰规则》要求(若松/北九州和今治各1次),具体为两侧舷灯照射角度不符合要求,后桅灯设置不符合要求。其余缺陷涉及防火门、发电机、安全管理体系、防火挡板等。
滞留船舶总体呈现老、小、差的特点,平均船龄20年,在日本以外港口接受检查的情况也欠佳,建议有关船东加强安全投入,注重维护散杂货船货舱状况,核查船员COC签发国与船旗国签订认可协议的情况,做好消防、救生演习的日常培训,降低在日本被滞留概率。
作 者 | 宁波海事局 周子翔、金天骐
审核编辑 | China PSC
金天骐、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