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海船FSC检查
滞留情况分析
◆ ◆ ◆ ◆
2023年11月国内海船FSC检查共检查海船2306艘次,缺陷总数量13433项,滞留船舶151艘次,滞留率6.54%,滞留船舶艘次同比下降14.2%。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梳理一下11月海船FSC检查滞留情况。
1被滞留船舶船籍港分布
2023年11月被滞留的151条中国籍海船共涉及芜湖、舟山、连云港、平潭、厦门等44个船籍港。主要被滞留船舶船籍港分布如下:
2被滞留船舶检查港口分布
11月,国内45个港口在进行FSC检查时对船舶采取了滞留措施,滞留数排名前十的港口如下:
3被滞留船舶船龄分布
在151艘被滞留船舶中,船龄分布较为均匀,说明船舶在各船龄阶段如果不加强船舶管理,不认真执行船舶维护保养都有可能导致船舶被滞留。
4被滞留船舶船种分布
滞留船舶中干货船、散货船数量最高,占比最大,分别占比31.8%、29.1%,占11月整体滞留数量的六成以上。
5被滞留船舶吨位分布
被滞留船舶中最小的总吨为3的垃圾处理船,最大的总吨为43423的散货船,此外500总吨和3000总吨以下临界吨位船舶分布被滞留28艘次和17艘次,大型船舶滞留比例明显上升。
6滞留缺陷分布
海事部门在对151艘次船舶实施滞留中共开具滞留缺陷493项,占比最高的为消防设备滞留缺陷149项,占比高达30.22%,其次是载重线68项和主动力及辅助设备54项,分别占比13.79%和10.95%。
7无线电滞留缺陷分析
在总计493项的滞留缺陷中操作性滞留缺陷有16项,集中的表现为设备故障,无法完成呼叫与测试,备用电源无法供电。GMDSS设备对于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现场的检查过程中,部分船公司和船员并未对GMDSS相关设备的日常测试与保养给予足够的重视。
船舶无线电设备应由无线电操作员(GMDSS操作员)进行操作管理,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对无线电操作员职责给予了明确规定。
◆无线电操作员在值班时应当做到下列内容:
1.在《无线电规则》和经过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指定的频率上保持值班;
2.定时检查无线电设备的电源及工作状态,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船长;
3.每天用标准时间信号校对无线电时钟不少于一次;
4.当港口国规定不能在港界内开启发信机,或者装卸、清洗易挥发的易燃易爆货物时,根据船长或者值班驾驶员的指示不得开启和修理一切发信设备。
◆停泊时,无线电操作员应确保:
到达港口关闭无线电设备时,值班的无线电操作员应当确保天线接地,并检查备用电源是否安全、电量是否充满。
◆离港前,无线电操作员应当确保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遇险和安全通信的无线电设备、备用电源均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记入无线电台日志;
2.备妥所有国际公约规定的文件、航行通告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要求的附加文件,并根据最新收到的资料进行修改,有不符之处立即报告船长;
3.按照标准时间信号正确设定无线电时钟;
4.天线无损坏,并连接正确;
5.尽可能地更新船舶将要航行的区域及船长要求的其它区域的最新气象报告和航行警告,并将这些信息送交船长。
在离港并启用无线电设备时,值班的无线电操作员应当在适当的遇险频率上值守,并根据船长指示向船舶报告系统发送报告。
◆航行中,无线电操作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海上时,被指定为在遇险事件中负有无线电通信主要责任的无线电操作员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对无线电设备检查、测试,以保证设备工作正常。检查、测试结果应当记入无线电台日志。
2.值班的无线电操作员收到遇险报警时,应当立即报告船长。
3.本船遇险或者收到遇险报警时,被指定为在遇险事件中负有无线电通信主要责任的无线电操作员,应当根据《无线电规则》的程序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4.值班的无线电操作员应当按照《无线电规则》及经过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关无线电台日志的要求做好下列事项的记录:
●遇险、紧急和安全的无线电通信摘要;
●与无线电服务有关的重要事件;
●无线电设备的状况,包括电源状况的摘要。
在条件允许时,可以每天记录一次船位。
●重要提示
在船舶管理公司制定或修改体系文件时,应严格明确船员的岗位职责,以确保职责清晰,避免出现船员因职责不清导致的体系运行不畅等问题。因对岸基人员无必须持有GMDSS操作员的硬性要求,建议公司岸基人员加强GMDSS业务学习,以确保能够对船舶无线电操作员给予正确的业务指导和岸基支持,并在船舶内审时加大无线电设备相关体系活动的审理力度,有效杜绝因无线电设备故障,无线电操作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船舶被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