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海船FSC检查
滞留情况分析
2023年10月国内海船FSC检查共检查海船2504艘次,缺陷总数量14180,滞留船舶176艘次,滞留率7.02%,滞留船舶艘次同比下降13.4%。值得一提的是有两艘船舶在10月份因连续滞留被海事部门列入重点跟踪名单。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梳理一下10月海船FSC检查滞留情况。
1被滞留船舶船籍港分布
2023年10月被滞留的176条中国籍海船共涉及连云港、舟山、芜湖、盐城、上海等57个船籍港。主要被滞留船舶船籍港分布如下:
2滞留船舶检查港口分布
10月,国内51个港口在进行FSC检查时对船舶采取了滞留措施,滞留数排名前十的港口如下:
3被滞留船舶船龄分布
在176艘被滞留船舶中,船龄最小的为下水不足一年的新船,船龄最大的为44年的港作工程船。被滞留船舶集中在船龄5年以下和11-15年,占比接近60%。
4被滞留船舶船种分布
被滞留船舶中,散货船、干货船、工程船数量最高,占比最大,分别占比26.7%、20.5%和19.3%,可以看出入冬前各地都加大了对工程船的监管力度。
5被滞留船舶吨位分布
被滞留船舶中最小的总吨为1的游艇,最大的总吨为31624的散货船,此外500总吨和3000总吨以下临界吨位船舶被滞留26艘次和23艘次,占比27.9%。
6滞留缺陷分布
海事部门在对176艘次船舶实施滞留中共开具滞留缺陷589项,占比最高的为消防设备滞留缺陷211项,占比高达35.82%,其次是载重线74项和航行安全64项,分别占比12.56%和10.87%。
7操作性检查滞留缺陷分析
在总计589项的滞留缺陷中操作性滞留缺陷有6项,占比不高,但应引起船舶和主管机关足够的重视。
♦海事部门在对某轮实施安检的过程要求船舶进行消防演习,但消防演习未达到法规要求,被开具滞留项,具体描述为:
2020 1.船员不清楚职责,未按照应变部署表执行。(应由10号、14号船员穿着消防员装备,实际演习中由19号船员穿着);2.探火员进入火场前未测试消防员装备空气瓶压力,未携带防爆对讲机;3.模拟释放二氧化碳未有拔除启动气瓶安全销的动作。
船舶演习是船舶应急准备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演习的有效开展是船舶做好应急处置的基础。船舶应根据体系文件和GB17566-2021《海洋运输船舶应变部署表》认真开展消防演习。在演习过程中发现不足与不熟练的情况,船方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训练以提高船舶应急反应水平。
♦海事部门对某工程船开展安检的过程中发现如下两项滞留缺陷:
2520 指定人员:船长未掌握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
2530 资源和人员:新聘船长、轮机长上岗前未接受职责熟悉培训
NSM规则4.2规定:“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对公司船岸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确保公司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指定人员应起到船舶和公司最高管理层的联系渠道作用,负责船岸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监控,确保公司向船舶提供资源和岸基支持。船长未掌握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也就意味着船舶未与公司最高层建立起有效联系,指定人员未能有效履行公司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监控的职责。
这两条滞留缺陷都是涉及船舶体系方面严重的滞留缺陷,直接反映出岸基对于船舶的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建议安检员在安检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后对船舶体系运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在查出严重体系缺陷时,缺陷行动代码应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