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CIC主题聚焦消防安全,消防水带和用于局部细水雾灭火系统检查、维护及日常操作、测试的相关注意事项是重中之重。最后一个月时间,大家一定要关注细节,逐项检查,仔细仔细再仔细。
消防水带
1、法规要求
(1)R10.2.3.1.1规定,消防水带应由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不腐蚀材料制成,其长度足以将水柱喷射到可能需要使用消防水带的任一处所。每条消防水带应配有一支水枪和必要的接头...连同必要的配件和工具,应存放在供水消火栓或接头附近的明显位置,以备随时取用。消防水带的长度应至少为10m,但不应超过下列规定的最大长度:机器处所内15m,在其他处所内和敞开甲板上20m,和在最低型宽大于30米船舶的开敞甲板上为25m;
(2)R10.2.3.2.3.1对于1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配备的消防水带数量为每30米船长配备1条并有1条备用,但无论如何总数不得少于5条。这一数字不包括机舱或锅炉舱所要求的水带。.2对于1000总吨以下的货船,应配备的消防水带的数量应根据本条2.3.2.3.1的规定进行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水带的数量不得少于3根。
2、标准要求--GB 6246-2011消防水带
(1)4.1.1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跳纬及划伤;4.1.2水带衬里(或外覆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2)4.5.2湿水带在设计工作压力下,应无喷水现象。其1分钟渗水量:50mm水带水带不大于150ml;65mm水带不大于200ml;
(3)延伸率、膨胀率及扭转方向:4.7.1设计工作压力为0.8Mpa、1.0Mpa、1.3Mpa、1.6Mpa的水带,在设计工作压力下其轴向延伸率和直径膨胀率不应大于5%;4.7.3水压作用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带不应产生逆时针扭转;
(4)可弯曲性:在0.8Mpa的水压下,将50mm水带弯成外侧半径750mm,65水带1000mm半径,弯曲部分的内侧应无明显折皱;
(5)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按1.5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水压试验,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处不应发生渗漏、爆破或滑脱。
3、维护要求
(1)MSC.1432
✦ 月度的测试和检查:消防管路、消防泵、消火栓、水龙带和喷嘴;
✦ 每季度的测试和检查:消防管路、消防泵、消火栓、水龙带和喷嘴;
✦ 每年度的测试和检查:抽查消防水带在主消防泵工作压力最大时的压力情况,确保是所有消防水龙带在5年内都得到检查。
(2)GB6246
✦ 应按水带的设计工作压力使用,防止过高压力造成水带破裂、损伤或缩短水带的使用寿命,并导致人身事故的危险;
✦ 水带铺设时应避免骤然曲折,以防止降低耐水压的能力;
✦ 避免扭转,防止充水后水带转动而使内扣式水带接口脱开;
✦ 水带充水后避免在地面强行拖拉,防止接触尖锐物体破损或粗糙表面磨损,当需要改变位置时应抬起移动;
✦ 水带应避免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 避免重物压在水带上,必要时在通过部位搭建护桥;
✦ 减少暴晒、雨雪淋袭;
✦ 寒冷地区使用水带时应防止冻结;
✦ 使用完毕应洗净晾干后,盘卷归位。
4、常见缺陷
✦ 机舱内水带超过15m(水带盘在消防箱里大小明显不同);
✦ 水带老化、严重脏污、明显烧蚀、破损;
✦ 水带磨损严重;
✦ 水带渗漏严重;
✦ 水带与接头绑扎不当;
✦ 消防箱中缺少水带或水枪。
5、建议关注项
(1)全面排查机舱所有水龙带箱,核实是否依然存在超过15米的消防水带;
(2)核实船上配备的消防水带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目视检查消防水带状况是否处于令人满意状态;
(4)消防水带与接头的绑扎固定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5)每条消防水带的相应的证书是否在船;
(6)消防水带是否按要求进行测试并留有记录;
(7)利用消防泵的工作压力进行测试在5年内是否覆盖了所有的消防水带。
机舱局部水雾喷淋灭火系统
1、法规要求
(1)容积超过500M3的A类机器处所,除应装设本条5.1.1要求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外,还应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指南,由一个经认可的固定式水基或等效的局部灭火系统保护。对于周期性无人值班机器处所,该灭火系统应能自动和手动释放... 任何局部使用灭火系统启动时,应在被保护的处所和连续有人值班的处所发出视觉报警和清晰的听觉报警。该报警应指明所启动的具体保护区;(SOLAS II-2/R10.5.6)
(2)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装置用来保护的区域,而无需关闭发动机、撤离人员或封闭这些处所:船舶主推进和发电所用的内燃机上有失火危险的部分;锅炉前部;焚烧炉有失火危险的部分;加热的燃油分油机;燃油型惰气发生器;油加热器;(SOLAS II-2/R10.5.6)
(3)船舶火警监测系统发船报警后,驾驶台值班人员应立即核查,确认火情。如火灾区域的局部水基灭火系统未能自动启动,则手动启动。(GB 40555-2021)
2、指南要求(CCS-F02)
(1)该系统应能手动释放水雾;
(2)该灭火系统的启动不应导致失电或船舶机动性降低;
(3)系统应能即刻可用,并具有能连续供应水基介质至少20min的能力;
(4)系统应能在风机运转并向保护处所输入空气情况下,实施对火的抑制或通过系统释放是自动停止风机运转,以保证灭火介质不被吹散;
(5)系统需要外部提供电源的系统仅有主电源供电;
(6)启动时,应在保护的处所和连续有人值班的处所发出光报警信号和独特的声响报警信号;
(7)局部水基灭火系统的探测系统与船舶“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相互独立;
(8)为了防止误释放,应采用感烟和火焰两种型式的探测器组合,当两种探测器均启动时才打开该区域释放阀;
(9)在被保护处所的入口处张贴标明使用介质类型及关于可能自动释放的告示;
(10)系统的操作使用说明应张贴在每个操作位置处,应按制造商的推荐提供系统的备件和维护说明。
3、检查和测试要求(MSC.1432)
(1)每周的测试和检查
✦ 验证控制面板指示和报警功能;
✦ 检查泵组及配件;
✦ 检查泵组阀的位置,确认阀没有锁定;
✦ 在每个操作位置张贴操作说明,在每一有人值班的集中控制站内张贴一张控制图。
(2)月度的测试和检查
✦ 验证所有的控制,泵和部分阀门处于正确的开启或关闭的位置;
✦ 喷水器压力柜货其他储水容器的存水处在正常的水平;
✦ 测试所有系统泵的自动启动装置满足设计要求;
✦ 验证所有备用压力和空气/其他压力表读数在适当的压力范围;
✦ 抽样测试选定的分区阀门畅通性和报警的正常启动。(确保1年内覆盖所有的阀门)
(3)每年度测试和检查
✦ 通过操作每一分区的测试服,核实所有细水雾、水雾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操作性能;
✦ 检查所有已接近部件的适用性;
✦ 外部检查所有高压容器,检查有无损坏或腐蚀;
✦ 核查所有的储存容器,水压试验日期;
✦ 所有固定系统的声光报警功能测试;
✦ 测试所有泵,检测管路的压力和流量适当;
✦ 检测防冻系统,确保防冻保护有效性;
✦ 测试所有系统与其他供水管线连接的操作正常;
✦ 检查所有泵的溢流阀设置的正确性(如适用);
✦ 检查所有过滤器,确认他们没有被杂物阻塞和污染;
✦ 验证所有控制/分区阀处于正确的位置;
✦ 用干燥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通排放管道,除非能够确认管道的喷嘴使用无障碍、无杂物堵塞和污染。如适用,可卸掉喷嘴;
✦ 应急电源切换测试(如适用);
✦ 对每个细水雾灭火系统最少一个分区的喷嘴进行放水试验,且5年全覆盖;
✦ 测试最少2个自动水雾喷嘴的操作。
(4)每5年测试和检查
✦ 所有管路清水冲洗、排水和空气吹除;
✦ 所有控制/分区阀内部检查;
✦ 检查电池情况(如适用),或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更换。
4、常见缺陷
✦ 控制面板显示故障;
✦ 控制台附近无操作说明;
✦ 控制位置未放置在“自动”位置;
✦ 火警探头被隔离;
✦ 喷淋头被杂质堵塞;
✦ 水舱液位低于最低要求;
✦ 个别或某组进水阀被关闭;
✦ 高压水的压力达不到规定值;
✦ 设备或接头漏水;
✦ 责任船员不熟练水雾喷淋的测试操作。
5、建议关注项
(1)每个控制位置张贴了操作说明;
(2)控制位置处于自动/遥控位置;
(3)管线无跑冒滴漏、喷嘴无异物堵塞;
(4)相关阀门处于正常位置;
(5)对应的淡水舱液位低位报警正常,液位在正常范围;
(6)有淡水化验报告;
(7)人员熟悉测试操作;
(8)PMS中维护周期及内容与文件要求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
检查对照表
1、你轮的消防水带数量及状况是否满足要求?
2、机舱是否存在>15m的消防水带?
3、消防水带的绑扎固定是否满足要求?
4、以前是否清楚消防水带的压力测试要求?
5、核实局部水雾喷淋灭火系统控制开关是否置于自动/遥控位置?
6、水雾喷淋操作台附近是否张贴操作说明?
7、责任人员是否熟悉火警报警及喷水测试程序?
8、船上是否留有水雾喷淋设备检查及维护、测试记录?
9、观察受水雾喷淋灭火保护区域的火警探头是否同时包括感温和感烟探头?
注意:请管船单位收集船舶的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评估后可用来优化或完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