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局PSC流动站最近10年检查多艘沿海航行船舶发现:有80%的船舶存在货物积载不严谨、稳性计算不正确、公司体系文件提供错误的稳性计算表格、体系文件没有将船舶稳性计算纳入关键性操作等问题,其中有7%的船舶,不会进行稳性计算,这些船舶稳性问题是历史顽症,具体表现如下:
1、各类船舶对所载货物的高度认识不清,处理不当
✦ 集装箱船
某些集装箱船的大副,在计算船舶稳性的时候,对舱内的货物用一个统一的高度,不考虑每一层每一BAY的高度,也不管每一层的货物是重货还是轻货;对待甲板货物高度的处理具有随意性,甲板货物每一BAY所装载的集装箱高度不一样,但是不少大副为了简单方便,也用一个统一的高度,甲板上的货物最能影响船舶的稳性,假如甲板货物的重量占全船货物重量的比重比较高,甲板货物与舱内货物的重量比不协调,最终船舶稳性很有可能是负数,或者船舶稳性小于0.3米(0.3米是集装箱的稳性要求),如此情况,船舶绝对不可能安全航行,哪怕海上只有4级的和风或有0.5米高的涌浪,船舶都会有翻沉的安全隐患;假如甲板货物的重量占比重比较底,甲板货物与舱内货物的重量比不协调,船舶稳性将会偏大,船舶摇摆周期过小,船舶会摇摆频繁,甲板上的集装箱容易掉落。
✦ 散货船
对没有配备配载仪的散货船,某些大副在计算船舶稳性时,货物的重心高度随意填写,稳性计算时不是货物重心的实际高度;货舱没有装载货物,但是在计算稳性时,货物重量和货物高度都是上个航次的货物重量和货物高度,没有按实际载货情况计算稳性,导致船舶稳性计算不准;对于配备配载仪的船舶,货物密度随意填写,导致计算出来的船舶稳性不是实际稳性,船舶稳性严重失真;不少船长没有在稳性计算报告上签字,只有电脑打印的船长名字,监督大副进行船舶稳性计算是船长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责,船长对大副的货物操作和稳性计算不闻不问,粗心的大副和失职的船长搭配,船舶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 多用途船舶
某些多用途船舶的稳性计算报告,只有货物重量变化了,货物的高度一直不变。某些船舶多航次装载不同的货物,例如,某航次装载卷钢(两层卷钢),实际的货物重心距离基线的高度最多为3.5米,装载散货时的货物中心距离基线高度是7.5米(货舱深度13.0米左右),但是大副的稳性计算报告里,货物重心距离基线的高度还是3.5米,这种计算结果,船舶的计算稳性是变大了,但是船舶的实际稳性是很小的,船舶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只是船员不知道而已,检查船舶多航次的稳性计算报告发现,货物重心距离基线的高度一直不变;船舶加装甲板货物,甲板货物最能影响船舶稳性,不少船舶在计算船舶稳性时,没有将甲板货物单独列入计算,而是将甲板货物列入货舱计算,或者不加入计算,如此计算,计算报告的稳性比船舶实际稳性要大,船舶的实际稳性可能过小,船舶的安全操作和航行将受到严重影响,船舶已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忽略自由液面的修正
船舶稳性计算必须要对油水的影响进行计算,即自由液面修正,自由液面修正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油水舱的惯性矩(有配载仪的船舶有固定格式),对于没有配备配载仪的船舶,需要人工计算油水舱的惯性矩,然而,不少大副不知道油水舱的惯性矩如何计算,船舶稳性自由液面修正就是看船上油水分布情况,它直接关系到船舶稳性是否足够;没有进行自由液面修正的船舶稳性计算,船舶稳性是不正确不符合实际的,计算出来的船舶稳性比实际的船舶稳性要大,船舶的实际稳性可能不足,船舶可能不适航,船舶已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船舶常数问题
船舶常数也是影响船舶稳性的重要因素,船舶常数也会变化。检查发现,船舶常数是多少,不少船长和大副都不知道,至于船舶常数距离基线高度,船舶常数也会变化,很多船长和大副都不能理解。国内海船,船舶常数会不断地变化,原因是压载水舱的泥浆在不断增加,为了船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船舶常数,船舶进船坞时一定要清底。
4、公司体系文件的问题
某些公司为船舶的稳性计算制定了统一的表格,对于公司经营一种船型,制定一个统一的稳性计算表格无可厚非,关键是统一表格制定错误,船上有不少水舱,而且分布在不同的位置,水舱的形状大小也不尽相同,但统一的计算表格中用一个水舱代替所有的水舱,而且水舱也没有为自由液面修正的惯性矩,公司体系文件的疏忽,导致公司所属船舶的安全隐患无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