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与中波轮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港、航携手深化多领域合作
2月23日上午,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股份”)与中波轮船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波轮船”)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本着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围绕“航运基地”建设、散杂货班轮航线开拓、物流平台搭建、物流服务创新、智慧港口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促进短期成效与中长期战略目标均衡发展,努力开创共赢发展新局面。
中波轮船副总经理邱波、辽港股份副总经理台金刚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波轮船总经理朱德章、辽港股份总经理魏明晖共同见证双方签约。
辽港股份是辽宁港口集团旗下唯一的港口主业上市公司,拥有A+H双融资平台,致力于打造“管控有力、资源统筹、布局合理、功能优化”的港口生产经营主体。进入新发展阶段,辽港股份将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桥头堡的区位优势,构建联结日韩与欧洲的东北海陆大通道,实现全球物流网络的全覆盖。中波轮船为航线遍及全球主要港口的远洋运输企业,拥有并运营超过30艘重吊船,总运力110万载重吨,在世界各主要港口拥有强大的代理网络,凭借国际化的航运经营管理团队和高素质、专业化的船员队伍,为全球客户提供精细、专业、最优的重大件设备货运输服务和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文/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