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废气清洗系统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EGCS)用于去除船用发动机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的颗粒物和有害成分,例如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以满足公约要求,减少船舶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浦东海事局通过对EGCS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期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船舶废气清洗系统日志记录排放洗涤水的PH值超过规定的PH值的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大家梳理了船舶废气清洗系统一些检查要点或常见问题。
01 EGCS典型案例
近日,浦东海事局安检中心在抽查某外轮留存的EGCS记录簿,发现其记录的排放洗涤水的PH值均在6以下,均低于规定的排放标准PH6.5,且进出口的PH差值大于2。
MEPC.340(77)
10.1 Washwater discharge criteria
10.1.2 pH criteria
10.1.2.1 The washwater pH should comply with one of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which should be recorded in the ETM-A or ETM-B as applicable:
.1 The discharge washwater should have a pH of no less than 6.5 measured at the ship's overboard discharge with the exception that during manoeuvring and transit, the maximum difference between inlet and outlet of 2 pH units is allowed measured at the ship's inlet and overboard discharge.
该决议明确了航行中船舶废气清洗系统的排出口位置测量的PH值应不低于6.5,除非是在操作和转换过程,且海水进口和洗涤水出口的PH值差不得大于2。
02各地要求
MEPC.340(77)号决议规定了废气清洗系统的验证、测试、检验和发证要求,并规定了排放洗涤水入海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沿海国家和港口已经实施了更严格要求的地方法规,限制甚至完全禁止在其管辖水域内从开式废气清洗系统排放洗涤水。
a. 船东/管理人员确保其船员熟悉其贸易区内有效的排放和排放限制。此外,由于监管执法策略可能因地区/港口而异,因此必须在船舶预定作业区域和停靠港之前就此事向船员提供明确的程序和指导。
b. 对于在不允许排放洗涤塔洗涤水的区域航行的船舶,有两种选择可供选择,以确保遵守硫含量限制,要么在混合系统的情况下切换到 EGCS 运行的闭环模式,要么切换到合规燃料。任何转换都应在船舶进入有禁令或限制的区域之前进行。
c. 强烈建议尽早转换,因为这可能有助于识别可能出现的任何操作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03检查要点
1、证书和文书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的相关证书包括国际防止船舶空气污染证书、产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硫氧化物排放符合证书等,主要检查设备在证书中是否签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证书是否在船持有。
相关文书包括硫氧化物排放符合计划、废气清洗系统技术手册、船上监测手册、废气清洗系统记录簿或电子记录系统、燃油供应凭证等,主要检查文书是否在船持有;文书是否经主管机关认可;文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运行参数是否正常;洗涤水残渣处置去向是否符合要求。
安装了废气清洗系统须特别配备的证书、文书,如下表所示:
2、系统设备
为确保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应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洗涤塔供水泵是否能正常运行,供水泵故障将直接影响洗涤水供应,进而影响系统脱硫效果,致使船舶超标排放。
2、供碱模块碱液泵(一般为闭式或者混合式废气清洗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将会直接影响系统的脱硫效果,致使船舶排放超标。为避免超标排放的发生,建议船舶设置两台碱液泵,其中任一台应能供应废气清洗系统设计工况下所需的碱液,另外一台备用。碱液的供应应能自动控制进行,保证系统的脱硫效率持续满足设计要求。
3、闭式废气清洗系统设有水处理设备对反应后的洗涤水进行分离处理。有些开式废气清洗系统也会设有一个被动过滤装置,依靠流体速度和旋风挡板实现残渣的离心分离。如果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将会导致废气清洗系统洗涤水超标排放。
04典型缺陷
1、船舶废气清洗系统未在船舶IAPP证书中签注
2、船上监测手册未经主管机关批准;
3、闭式船舶废气清洗系统无残渣排放、处理记录与实际不一致;
4、废气清洗系统记录簿未按规定记录;
5、船舶废气清洗系统操作人员无相应的培训记录;
6、责任船员对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设备的功能测试不熟悉;
7、进出口海水检测设备未连续记录;
8、海水泵损坏,无法满足海水流量要求;
9、使用高硫油的燃油燃烧装置未接入废气清洗系统;
10、洗涤水排放超过规定值。